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监管的建议(第131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21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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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任立爽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医疗美容行业监管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医疗美容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省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医疗美容需求日渐旺盛,越来越多消费者选择注射透明质酸钠(即玻尿酸)、胶原蛋白、内毒毒素等进行“微整形”医疗美容。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利益,无相应资质非法制售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因此造成危害和影响消费者健康的事件时有发生。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近年来,全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持续开展卫生监督蓝盾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顿规范全省医疗美容服务市场,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2017年起,全省各地每年均持续开展卫生监督蓝盾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主要围绕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的执业资质、诊疗科目及医疗美容项目、执业人员资质和执业行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目前违规医疗美容行为隐蔽性强、宣传途径新、危害性强的特点,全省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多途径发现无证行医线索,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化手段收集线索及证据,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查处利用各种生活美容场所、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非美容医疗机构违法开展注射美容行为。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途径进行宣传,积极报道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成果,发布警示信息,曝光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对医疗美容,特别是针对注射美容进行科普宣传,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的危害和后果,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对于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能够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对涉嫌犯罪的线索,能够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形成了部门联动、区域协作、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多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

  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全省各级卫生健康、网信、公安、人社、市场、海关等部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行动以查处案件为抓手,严厉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医疗美容市场乱象。一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查处生活美容机构以及其他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无医师资质的个人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和以投诉举报为线索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等行为;二是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三是严肃整治违规医疗美容培训,查处违规开展“微整形”等医疗美容培训行为,查处不具备资质开展培训的机构、单位和个人;四是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查处违法发布广告行为。

  专项行动中,全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共检查生活美容场所及其他场所7008个,查处案件100起,责令改正65个,警告6个,责令停业整顿12户;检查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包括美容医疗机构和设置医疗美容科的医疗机构)406个,查处案件19起,责令改正20个,警告7个,吊销许可1个。共接到投诉举报141件,办结119件,22件办理中,实施行政处罚56件,反馈139件,举报人满意139件。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884个,未发现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379个,责令改正3个;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150个,责令改正1个;审查医疗美容广告182个,查处案件2起,责令改正38个; 各级网信部门搜索互联网信息1344个,责令改正7个。

  通过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强化了联合检查和日常沟通,保持了高压态势,扩大了监督检查范围,加大了对宾馆,会所等场所检查密度和频次,严厉惩治了违法犯罪活动,促进了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各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机制,坚持破立结合、打建并举,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达到有效的共管共治,提高社会影响力、威慑力。

  二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认真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美容行业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规范我省医疗美容市场服务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

  三是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在各级乡(镇)、村、街道、社区进行公示,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和反映,充分利用举报线索,及时立案查处。并进一步加大惩罚力度,建立严重违法犯罪者“黑名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对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对医疗美容行业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增强广大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医疗美容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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