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辽宁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产业的建议(第126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17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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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辽宁省加快推进医养结合产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

  近年来,为更好地服务于我省庞大的老年群体多样化、多层次养老需求,促进老年群体医养结合产业的发展,我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增加供给、改善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举措,强化各类支持政策的落实,促进了现有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合作。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推行办理事项“一网通办”、“一个窗口”、“一站式服务”,推进审批事项办理实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向基层延伸,形成办理事项目录清晰易懂、申请材料和审批要件简捷高效,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便捷化,进一步营造了医养结合相关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关于增强对医养结合服务的购买力和扶持能力的建议

  一是养老金实现足额发放。我省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省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持续增长,并按时足额发放。二是积极支持医养结合产业发展。国家给我省划拨了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其中含医养结合、老年健康服务等经费。省财政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工作相关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推动我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2018年,省财政核拨资金16.7亿元,支持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工作。三是研究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16年,国家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产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我省未纳入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但省医保局通过研究国外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实施情况,以及了解先行试点城市工作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对我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进行了前期研究和认真准备。并将按照国家部署,积极推进启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出台相关政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培育长期护理服务市场。同时,将医养结合纳入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建设之中,促进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缓解老龄化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压力。

  三、关于重视从业人员培养,创建人才服务梯队的建议

  正如您所说,医养结合服务人员十分短缺。近年来,省教育、民政、人社、卫健等部门积极开展养老职业教育培训、加强院校相关专业设置,努力培养结构合理、质量较好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适应我省医养结合服务发展需求。一是省支持省内本科、高职专科院校设置了护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学等医养结合相关专业。二是委托中国医大一院、盛京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省金秋医院开展养老护理和安宁疗护专业人员培训。三是将老年保健、康复、护理等知识融入到全科医生培训内容中。已在省内多所三甲医院的老年病科基础上建设全科医学科,借助老年病学科优势培养全科医生。今后,我们将继续统筹指导各类职业院校专业设置,鼓励有条件院校开设护理(老年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保健康复等专业,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人才保障。

  四、关于加大养老产业宣传力度,打造城市新名片的建议

  近年来,省广播电视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优势,积极组织协调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媒体,着力宣传我省养老产业发展及相关政策措施,宣传我省在养老服务方面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为医养结合相关产业在辽宁的落地生根、促进我省养老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我省连续举办了5届老龄产业博览会,交流养老产业发展经验,促进养老产业宣传,展示老年照料、康复医疗等先进的老年健康技术和设备,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搭建了有效平台。

  今后,我们将结合贯彻落实国家改革和完善医养结合相关政策,参考您的建议,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再上新台阶。

  非常感谢您对医养结合工作的关心,今后还请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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