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对医疗机构就医失信人员应对的建议(第1352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6-06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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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医疗机构就医失信人员应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医院管理

  2017年,我省出台了《辽宁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要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指导医院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院文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提升医院的公众形象。同时我省启动了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将医疗质量安全、合理用药、费用控制等作为绩效考核指标,推动医疗机构切实提升医疗质量,减轻患者负担。在解决患者欠费问题上,您提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的建议非常中肯,医院应充分发挥自主作用,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应对医疗消费失信风险的管控水平;通过提升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减轻患者负担,减少医患对抗,降低医疗消费失信风险。下一步我们将通过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相关工作。

  二、发挥商业保险在医疗保障中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宽,保险产品不断丰富,无论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补充医疗保险、还是个人或单位购买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已经基本能够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风险管理及民生保障等需求。省银保监局将继续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不断创新和发展保障功能更强的健康保险产品,提供更便捷的保险服务,加强宣传及引导,提升全社会的保险意识,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居民医疗保障中的重要作用,降低患者因无力支付而导致的欠费风险。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一)夯实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工作。我省建设完善个人公共信用数据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对接“双公示”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系统。下一步,加快开展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征集工作,建设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提高信用数据交换平台的整体性能研究拓展信用数据征集的渠道和方式,研究制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目录规范,探索包括个人信用数据应用服务工作。在此基础上探索逐渐建立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以及对医疗消费失信人员的惩戒工作。

  (二)联合惩戒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依托我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了辽宁省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系统,归集、推送、反馈、统计各领域联合奖惩信息。按照各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的相关要求,开通了包括安全生产、税务、环保等36个领域的联合奖惩模块,征集联合奖惩数据近3万条。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包括欠费失信等更多领域实现联合奖惩。

  (三)启动辽宁省卫生计生信用信息管理平台项目试点工作。为维护医生安全从业、患者公平就医的良好医疗环境提供数据保障及服务,我委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部署启动试点工作,制定辽宁省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平台可采集恶意拖欠费、用可疑号贩子信息、患者爽约信息、不良事件信息、伤医信息和医护人员表彰信息等信用信息,这些信息可通过省级平台交换到国家卫生计生信用信息平台供有关部门共享使用。下一步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的部署进一步推动信息采集和应用工作。

  四、严惩医闹等危害医疗秩序行为

  我委牵头推进“平安医院”医院创建工作,会同公安部门依法严惩各类伤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省公安厅高度重视伤医案件、医闹事件,经常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维护好医院治安秩序。一是坚决依法打击暴力伤医违法犯罪。对侮辱、威胁、殴打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迅速出警、依法果断制止,当场查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持凶器伤害医务人员、严重威胁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依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果断制止,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二是坚决依法果断处置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行为。对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聚众滋事堵塞大门、扰乱医疗秩序和在医疗机构违规停尸,经劝说、警告无效的,依法予以带离驱散;对组织、煽动的首要分子,依法强制带离现场,从严惩处。三是坚决依法查处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对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或者携带斧头、菜刀、棍棒、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及时带离医疗机构严格审查;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从严惩处。四是落实联合惩戒工作。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人,构成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录入公安部涉医违法犯罪案事件及人员信息系统,按照《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399号)内容实施联合惩戒,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程序及时撤销相关荣誉,取消惩戒对象参加评优的资格,限制高消费等15项。从2018年10月至今,我省已经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人共计6人录入系统,对医闹等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人形成了有效威慑。

  最后感谢您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意见,希望继续支持和关心卫生健康工作。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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