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建议(第021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5-27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来源:

辽卫建〔202032 

郎庆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关注,现答复如下: 

  我省一直高度重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近年来,我省深入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大力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强化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力度,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实施“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 

  2019年省政府启动“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以“大病不出县”为目标,统筹推动县域综合医改,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县乡一体、以乡带村、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紧密型、整合型县域医共体,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构建优质高效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综合能力。2019年,在各市遴选18个县开展试点,2020年,在试点取得经验后全省推广。 

  建设县域医共体,即在县域内组建1-2个以县级医院为牵头单位,其他若干家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医共体,医共体内建立规范有序运行新机制,实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行政、人员、资金、业务、药品和信息“六统一”管理。医共体内逐步推行编制和岗位“县管乡用”,逐步实现医共体内人员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即实现了您提出的“对上下级医院医护人员进行合理轮转”及“通过与省、市、县医院“联姻”,使农村医护人员逐步接近上级医院水平”的建议。目前,“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及县域医共体建设正在稳步推进,截至4月底,全省18个试点县共组建23个县域医共体,覆盖43个县级医疗卫生机构、2个民营医疗机构、274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年底前,县域医共体建设将覆盖所有县。同时,近年来,我省采取“组团式”支援方式开展医疗对口支援工作,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主线,培训基层医务人员近2万人。 

  二、不断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保障机制 

  近些年来,我省逐步改革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保障机制,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40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31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辽人社职〔201684号)、《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16号)等政策文件,从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方面,不断优化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职业发展环境。 

  2014年,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城市医生申报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前到农村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卫函〔2014163号)明确,城市医生在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必须按规定到农村医疗机构服务累计满半年且考核合格,达不到要求的,不能申报。服务重点应放在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和技术力量较薄弱的乡镇医疗机构。 

  在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培训方面,2019年,我省启动实施为期两年的“强全科基层行”系列培训项目,依托省级三甲医院和学科带头人,对脑卒中、高血压、冠心病等常见疾病开展专题培训系列活动,组织巡讲和远程培训,提高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医生应对和处置常见疾病的能力。2019年培训47场次,培训5245人。进一步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体系,继续开展免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和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计划,为农村输送更多适宜人才。同时,持续规范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通过继续教育、学历教育、网络教育和在岗培训等手段,深入实施乡村医生专业能力系统化培训项目、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并就妇保、儿科、药学、精神心理、中医等专业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方面开展专项培训,提升乡村医生技术能力。每年全省统一组织开展乡村医生执业培训,培训人数2万余名,覆盖率达75%2020年,在做好常规全科医生培养的基础上,我们将持续加强全科医生理论与技能培训,继续实施“强全科基层行”系列培训项目,提高基层全科医生临床诊治能力和健康管理水平。 

  在提高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待遇方面,2016年《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31号)对切实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提高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待遇、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政策、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等都有明确要求。2018年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16号)对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各市要根据实际,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其进一步倾斜,切实增加全科医生岗位吸引力。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分配,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鼓励各地区、各单位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设立全科医生津贴。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建设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为农村培养输送适宜人才。 

  三、不断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投入力度 

  省级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2019年共筹集拨付基层公共卫生方面的补助资金35亿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由2011年的15元提高到2019年的69元,新增经费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支持包括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开展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与包虫病防治、精神卫生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提升城乡群众医疗保健水平。支持包括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运行,调动了基层医疗技术人员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积极性。 

  支持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对全省未达标乡镇卫生院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给予补助,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支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培养,开展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及城市医生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开展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资助城乡困难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以及对城乡困难居民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资助等医疗救助工作,推进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提升重点贫困县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对全省15个重点贫困县100个中心或偏远乡镇卫生院的DR、彩超、生化分析仪、血球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心电图机等6件必备医用设备进行了配置,极大提升了贫困县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条件。2017年,省政府设立4.78亿元以奖代补资金推进全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目标是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每个乡镇办好1所政府办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经过两年多持续推进,全省基层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截至目前,共拨付省级奖补资金3.2亿元,支持457个乡镇卫生院完成了房屋及设备标准化建设。今年计划再完成70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拨付省级奖补资金1.57亿元,确保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每个乡镇办好1所政府办标准化乡镇卫生院的目标任务。 

  下一步,省财政将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和保障力度,继续支持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健康辽宁行动落实生效,有效缓解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四、持续加大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力度 

      一是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实现均等化。20197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912号),20201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在市级行政区域内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统一。在均衡城乡居民保障待遇方面,稳定住院保障水平,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待遇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对统筹区域内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促进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 

  二是提高大病保险待遇水平,增强医疗保险“保大病”能力。2019年,我省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30元,达到年人均520元,新增政府补助的一半(15元)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大病保险人均筹资达到每人每年70元,全省各级政府补助金额合计已达到120亿元。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政策,最低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60%,起付线以上合规医疗费用每增加5万元,支付比例提高5%,最高支付比例达到70%。在城乡居民公平普惠享有基本医保待遇的基础上,提高大病保险待遇能够减轻农村居民医疗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三是扎实做好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制定《辽宁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辽医保发〔20192号),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通过开展贫困人口参保大排查,建立健全贫困人口管理台账,实现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同时,规范提高贫困人口医保待遇,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统一执行最高报销比例70%,不设封顶线;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65%,部分市提高到70%。为了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可及,及时纠正锦州、辽阳、铁岭、朝阳等市原新农合“住院零负担”等过度保障问题,防止“福利陷阱”和“待遇悬崖”问题,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 

  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任重道远,我们将始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不断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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