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推进满族医药产业发展的建议(第00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5-19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来源:

 辽卫建〔202010 

李义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推进满族医药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关于“扎实推进满族医药传承与创新,繁荣边境民族经济”方面 

  1.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十三五”以来,为支持中医传承创新,我省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和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入选国家重点中医院。2017-2019年,省发改委批复了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扩建中医医疗教学科研综合楼项目和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门诊病房科研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8954亿元,安排省本级投资2500万元,支持项目建设。2019年筹集拨付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补助资金8782万元,支持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与人才培养,提高中医诊疗技术水平和为群众服务的保障能力;支持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提高中药企业技术人员、合作社社员、种植大户、药农等种植水平,为中医药发展提供高质量中药材原料提供技术保障;支持中药材产业扶贫项目,推动建设中药材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定制药园,提升高品质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支持道地中药材炮制技术与标准研究,促进辽宁省道地中药材炮制技术与标准的提升,增强辽药的市场竞争力。 

  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动满族医药产业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印发2019年度《医药工业发展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充分利用“辽药六宝”等道地药材资源优势,鼓励对罕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民族中医药防治研究,形成一批具有临床价值和防治作用的新产品。二是推动项目建设。将丹东药业满族医药产业基地项目、辽宁康辰现代中药绿色制造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列为高质量发展工业项目,予以重点推进,目前各项目进展顺利,部分项目已投产,提高了我省道地药材精深加工能力。三是支持企业创新。将“满药饮片炮制工艺研究”等纳入省级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计划,为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造条件,推动满药饮片加工水平提高。四是扩大行业宣传。通过在辽宁卫视、辽宁日报等媒体宣传丹东满药、辽宁三达蟾蜍养殖等行业发展亮点,支持丹东举办“满族论坛”,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活动等形式,提高辽宁中药产业影响力。 

  3.关于开设满医学本科专业方面。经省教育厅调研,我国目前无高校开设满医学本科专业。 

  4.省科技厅积极推进创新平台建设。一是依托辽宁中医药大学成立了辽宁省中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二是依托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了辽宁省(丹东)满族医药及健康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二)关于“加强满族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完善满族医药产业扩展链条”方面 

  1.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加强了全省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重点在辽东山区特别是丹东、抚顺、本溪等满药文化地区地建设道地药材人参、石柱参、辽五味、辽细辛、龙胆草、辽藁本、威灵仙、玉竹等优质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及其种子种苗良种繁育基地。推广优质道地药材品种,保障中药材生产用种安全,夯实中医药产业基础。通过开展技术培训和发放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在全省推广实施了中药材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中药材优质高产栽培及加工技术、道地中药材安全生产技术等。这些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提升了全省中药材种植水平,提高了中药材产品质量。 

  2.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旅游委、省民政厅在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和合作共赢、富有活力、开放富裕的经济带共同发力。结合中医药产业扶贫,推进新宾、桓仁、宽甸等满族自治地区中医药产业发展,巩固并创新开展中医药种植基地建设。发展包括满族自治地区在内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以此带动民族特色中医药健康有序发展。 

  (三)关于“加强满族医药产业统筹,完善满族医药发展战略布局”方面 

  1.推动传统中医药项目保护传承和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规定,为传承传统中医药文化,我省共有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中医药类项目6项,丹东市满族医药(木鸡汤制作技艺)于2015年列入省级名录。该项目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清晰的传承脉络,具有百年以上的传承历史,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采用传统的医疗、养生或炮制方法,体现精湛的技艺,学术界对其价值的认识比较一致。同时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科学价值。 

  2.省科技厅按照2017-2019年省重点研发计划,支持了满药“草乌、天南星、苦参、关黄柏”等特色炮制规范化技术及质量评价研究9个项目,总计科技研发投入达4213.55万元。 

  3.促进我省中药(民族药)生产监管和医药产业发展。2020年省药监局制发了《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生产使用管理的通知》(辽药监生〔202020号),要求省内中成药生产企业以临床使用为导向,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质量研究,鼓励使用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中药材,积极促进中药材种植基地的发展。同时印发了《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药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加强了对药品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企业,严格实行“处罚到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实现“良币驱除劣币”的良性循环,保护守法企业健康发展。 

  4.20181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省(市、区)停止名牌认定活动。我省现已全面停止辽宁名牌产品认定工作,有效期截止时名牌产品称号将自动撤消。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已不再评选驰名商标,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查处商标违法案件中驰名商标保护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发保函字[2019]229号),立案机关查处商标违法行为,需要认定驰名商标的,由省知识产权局审核后请示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将‘驰名商标’视为荣誉称号并突出使用,用于宣传企业或推销企业经营的商品或服务,则依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进行查处”建议表述为“鼓励商标申请。支持企业维护商标权益,保护驰名商标”。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打算 

  (一)省发改委将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把加强满族医药产业发展列入“十四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纲要,为满族医药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二)省教育厅将支持辽宁中医药大学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增设满医学专业的可行性论证,并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积极开展满医学相关研究。 

  (三)科技厅主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加强中医药事业相关政策宣传,充分利用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调动和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医药整体科研实力和服务水平。二是依托平台促进满族医药产业发展。依托辽宁省中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满族医药研究,进一步挖掘我省中医药成果,推动满医满药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推进道地中药材种植业发展,做大做强我省满族医药产业。 

  (四)省财政厅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和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相关要求,积极完善相关政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 

  (五)省农业农村厅为更好地促进我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发挥民族医药产业特色,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广绿色生产技术,提升中药材品质。在全省推广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等绿色栽培技术,降低农药残留、减少环境污染,促进中药材产业绿色发展。二是加快完善中药材生产标准体系。抓紧对五味子、龙胆草、细辛、玉竹、桔梗等中药材生产技术规程进行修订、制定,进一步完善我省中药材生产标准体系,促进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快速发展。三是继续加快优质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和中药材种子种苗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六)省卫生健康委主要开展两个方面工作。一是根据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争取中央资金60万元,组织实施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工作,对散落在民间及基层的包括满医药在内的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抢救性挖掘和整理,开展实地调查民间活态传承项目,内容包括中药及其炮制、方剂及其制作、诊疗技术、针灸、中医生命与疾病知识、养生、导引、民间传统医药知识与技艺等。二是结合脱贫攻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中药材产业扶贫,将新宾县、桓仁县、宽甸县等满族自治县确定为省级中药材产业扶贫试点县,给予政策、项目、资金、技术各方面支持。 

  (七)省医疗保障局在今后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项目名录建设过程中,将继续重点关注传统医药类项目的传承发展情况,支持更多传统医药类项目申报国家级项目。 

  (八)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自身品牌建设相关职能,一是开展企业品牌价值评价,使企业更加重视品牌建设,增强产品溢价能力;二是开展质量品牌建设相关培训,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三是开展省长质量奖评定工作,引导企业向标杆看齐,增强发展内生动力。鼓励、支持、引导包括满族医药企业在内的相关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感谢您对满族医药的关注和上述宝贵建议!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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