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禁止民营医院打免费旗号下乡体检的建议(第03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5-25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来源:

辽卫建〔202051 

马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民营医院打免费旗号下乡体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建议的内容,您提出的政策建议对于我省进一步规范民营医院体检工作管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同时,我省围绕推动以上工作也提出并落实了很多政策举措。 

  一、以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持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工作,特别是民营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多措并举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全行业作风建设。2018年,我委制定印发《辽宁省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辽卫办发〔2018433号),严明行业作风建设要求,部署全省医疗机构进一步肃清行业风气,切实解决当前卫生健康行业中损害行业形象、侵害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迅速响应,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辖区内医疗机构行业作风明察暗访。2019年,我委联合省网信办、省医保局等7家单位印发《辽宁省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辽卫发〔201928号),建立部门间通报、会商机制,启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措施,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通过开展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集中整治和管理工作大排查,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2万家,发现医疗机构超范围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608起,处罚医疗机构459家,处理人员59人。2020年,我省将进一步以规范民营医院依法依规执业为重点,持续加大行业作风专项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医疗欺诈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 

  二、建立医疗机构诚信档案,监督和约束医疗机构守法经营 

  2019年,我委制定下发《辽宁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辽卫办发〔2019198号),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将医疗机构在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规定的行为实行积分管理,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结果与医疗机构登记校验挂钩。2020年,我委继续将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延伸至医务人员,正在抓紧制定《辽宁省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此举将对民营医疗机构违规组织开展体检,采取不正当手段欺骗百姓、设置医疗陷阱等不良行为实施有力打击。 

  三、多部门联合,坚决打击民营医疗机构违法犯罪 

  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等部门积极配合、协调联动,合力开展相关执法和宣传活动,针对民营医院开展免费体检、免费医疗等行为进行严格排查,尤其是对民营医院或者打着民营医院的旗号进行虚假广告宣传、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以诈骗罪、虚假广告罪、非法行医罪等罪名,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四、创新手段,有效发挥综合监管和社会监督震慑作用 

  我省积极通过各类媒体,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充分发动群众、采取有奖举报等举措开展群防群治,实现打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注重发挥联合监管的惩治和预防作用。建立卫生、医保“三医联动”综合监管举报平台,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连续2年开展全省卫生健康系统社会监督月活动,千余名社会监督员通过明察暗访,切实检验全省行风建设工作和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成效。20198-9月,全省集中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社会监督月”活动,共派出社会监督员530余人次,对包含民营医院在内的505家医疗机构进行明察暗访,发现损害群众就医权益问题234个,201912月底前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省将认真梳理工作成效、总结有益经验,继续采取综合有效举措,全面提升我省民营医院监管水平。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社会宣传,积极引导群众理性选择就医,努力推动形成患者满意、行业受益、社会认可的良好工作局面。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民营医院管理工作的关注和关心,也诚挚欢迎您以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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