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解决居家养老紧急救援短板问题的建议(第130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09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来源:

 

辽卫建〔2021〕58号

胡静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居家养老紧急救援短板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我省着力构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就医和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居家和社区老年人紧急救助服务初具规模

  截至2020年底,我省发展有267个区域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3828个覆盖范围较小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347个社区食堂、老年大学和老年人活动中心等专项服务设施,其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基本都具备助急服务功能,通过入户巡访、电话访问、智能监测等各种方式,针对老年人突发健康事件和安全事件提供援助服务。已经成功完成多起紧急救助案例。

  二、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14家省直单位印发《辽宁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开展老年医疗服务提升行动。全省老年病医院、专业康复护理机构不断增多,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开设老年病科和老年病门诊,医疗机构全部开通了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服务的绿色通道。不断优化畅通挂号就诊、日常健康管理、预约转诊、互联网+就医等服务措施,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利的就医服务。加强老年医院、综合性医院等提供老年医疗服务的机构心血管、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炎等老年重点疾病能力建设,提升老年危急重症救治水平。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治等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将老年人纳入重点服务对象,为老年人免费提供包括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教育指导等内容的健康服务,目前,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已达86.41%、健康管理率已达61.49%,老年人签约服务满意率逐年提升。推动相关厅局探索发展远程实时查看、实时定位、健康监测、紧急救助呼叫等服务,加强老年健康信息系统建设。

  三、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发改委等7家省直单位印发《辽宁省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医疗急救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老年人院前医疗急救需求。

  下一步,在落实院前医疗紧急救援服务工作中省卫生健康委将参考您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完善以急救中心为主体,二级以上医院为支撑的城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和县(区)级急救中心(站)—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农村地区三级急救网络。二是加强科学信息化调度水平,以市急救中心调度指挥系统为依托,逐步统一市、县(区)急救中心(站)院前急救业务数据标准和数据交换接口,建立市级院前急救业务管理信息平台,整合接警、调度和车辆信息等业务数据,最终实现市级急救中心对全市急救中心(站)进行实时质控和监管。三是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逐步实现院前急救信息与老年人健康档案、院内急救信息共享。四是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落实医院首诊负责制,规范院前院内工作交接程序,整合相关科室,建立院前院内一体化绿色通道,提高救治效率。

  在为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有效的助急服务方面,省民政厅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探索和推广有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一是指导各地结合国家和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创制,挖掘与医疗紧急救援服务平台有效衔接的方式;二是引导各地重点建设街道级具备全托、日托、上门和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急、助行等综合功能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三是鼓励和引导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运营商强化信息支撑,利用好家庭服务智能网络或设备;四是大力宣传我省各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成效,倡导居家老年人家属为老年人寻求合适的养老服务方式,避免在老年人遭遇突发健康事件和突发安全事件时产生空档期。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2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