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十四五”期间养老方面问题的建议(第117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09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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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卫建〔2021〕50号

徐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十四五”期间养老方面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我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95.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5.7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41.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7.42%。我省已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您的建议对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都有着很好的借鉴意义。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开展健康养老科学研究、大力推动医养结合,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等工作目标,逐步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一、加大健康养老科技支撑力度

  近年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支持老年病症用药的研制开发,持续开展创新药物精准扶持行动,配合国家局开展药品注册核查,加快药品注册获批进程。全面做好慢病、基础疾病等常用品种的变更备案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老年病症临床用药的供应及质量安全。省科技厅联合卫健、民政等部门,开展了健康养老科技研究工作。2017-2020年,通过实施中央引导地方专项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政府等各方投入科技经费200余万元,开展了“基于比较数据的准自然实验方法在辽宁养老研究中的应用”、“‘互联网+’背景下CCRC模式养老社区环境优化研究”、“老年人骨关节炎社区管理综合防治体系示范与推广”、“老年疾病适宜护理技术示范及推广”、“老年人轻度认知障碍影响因素及健康促进策略研究”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0余项。同时,支持中国医科大学建设了“辽宁省衰老相关疾病细胞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和“辽宁省细胞微环境稳态与衰老相关性疾病重点实验室”;支持大连医科大学建设了“辽宁省防治老年退行性疾病天然产物专业技术创新中心”;支持辽宁省金秋医院建设了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为我省养老模式和老年疾病防治提供技术支撑。下一步,将继续围绕老年用药、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医养结合新模式等领域需求和创新重点,系统加强科研布局,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二、推动医养有机结合

  省卫健委联合民政厅等省直部门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国家卫健委、民政部、发改委等12部委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大力发展签约合作、医养一体等多种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模式,整体推进全省医养结合工作深入发展。一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的签约合作。各地卫健、民政等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分布情况、基础设施状况和服务能力,指导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合作。目前,全省医、养机构签约已达2000余对,养老机构均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二是印发了《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我省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全省医养结合机构总数已达200余家。三是支持开展集“养老地产、医疗服务、健康旅游于一体”的服务模式,打造沈阳五彩阳光城、大连乐椿轩长者小镇、营口亲和源等健康养老示范基地。我委与省民政厅连续两年在全省征集推广了100余个医养结合服务经验,其中5个经验被纳入国家卫健委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开展的“医养结合在中国最佳实践”合作项目,引领全省医养结合服务高水平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为老年人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三、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

  我委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服务主体,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内容,每年免费为辖区内老年人建立并使用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每年免费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以及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对辖区老年人进行健康教育,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健康咨询活动等方式,围绕老年人健康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教育。同时,将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点人群,针对老年人群健康需求特点制定专门的签约服务包,根据签约内容,由家庭医生团队通过门诊治疗、随访、健康咨询、信息推送等多种途径,采取全程服务、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就诊、用药)、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有条件的机构开展了为失能半失能高龄老人等确有需求的人群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将签约服务从机构延伸至社区和家庭,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健康养老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在慢病管理、健康管理等领域布局建设一批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等支撑平台,更好地应对长寿时代的慢病挑战。

  四、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

  您的建议中提到“加强正向宣传,调动老年人自身参与健康管理”,正是我们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任务之一。

  我们连续两年开展了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老年健康政策;结合老年人特点,面向全省宣传普及常态化疫情防控、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计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老年健康科普知识,重点宣传《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老年健康核心信息》《老年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等内容;向全省发布了国家卫健委老龄司制作的63个老年健康科普视频,内容涵盖老年人营养膳食、认识老年综合征、痴呆老人的识别与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家庭适老化改造、老年人传染病预防、老年人艾滋病预防、老年人安全用药、失能老人的家庭照护、公众生命教育、中医药和老年健康、数字技术应用与老年健康等12个系列;组织医疗专家赴基层开展老年健康知识宣讲和健康巡诊、义诊等活动;通过每年开展的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在全省倡导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观,引导全社会参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为发挥老年人主动性、延长老年人健康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全省老年人健康素养已经达到了16.63%,超过《 “十三五” 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及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既定的10%的目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推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健康老龄化。

  今后,我们将结合贯彻落实医养结合相关政策,建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等工作,参考您的建议,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十四五”期间健康养老相关工作,推进老龄健康工作再上新台阶。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今后还请您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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