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第123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09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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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卫建〔2021〕54号

马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毫不松懈抓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

  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指导、督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时刻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一是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坚决落实“四早”和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等防控策略,加快补齐疫情防控短板弱项,强化基层卫生治理。广泛开展乡村两级医务人员疫情防控培训,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疫苗接种和流行病学调查规范化培训,加强全体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加强工作统筹。加快推进在不少于5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要增加床位,必要时可用于密接人员隔离观察,加强基层机构新冠病毒院感防控,防范风险和隐患。三是加快提升基层核酸检测能力。落实“村组织、乡采样、县检测”,对采样力量薄弱的乡镇卫生院,加大采样人力和物资调度。四是加强基层机构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加强力量组织,积极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任务,强化日常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严格疫苗管理,提高规范开展预防接种的技能和水平。五是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进一步加强医共体县级医院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传染病、慢性病等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急救治和应对条件,不断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水平。持续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管理、能力培训和绩效考核,全面落实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化并向居民个人开放;探索利用互联网+医疗卫生服务。

  二、实施“强基行动”,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2021年,我省坚持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实施卫生健康“强基行动”,强化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供高质量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一是加快县域紧密整合型医共体规范化运行,建设40个高水平县域紧密整合型医共体。深入推进县域综合医改,统筹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构建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紧密整合型医共体建设,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省县域紧密整合型医共体建设100%全覆盖。2021年,每个县要建设一所高水平的县域紧密整合型医共体,全面夯实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四个方面共同体,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要真正实现医共体内服务整体化、治理信息化、模式集团化、水平现代化。通过建强医共体,来补足基层短板弱项,构建优质高效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县域综合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使常见病、多发病在医共体内得到有效防治,缓解县域内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二是加快推进乡镇和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强200所乡镇卫生院、4000所村卫生室。将在提升软件和硬件两方面能力上下功夫,结合全国开展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补短板,加强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强弱项,着力提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传染病防控能力;堵漏洞,进一步改善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基础设施设备条件。建强的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将为百姓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防病治病、健康管理服务,满足人民更高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落实基层医疗卫生各项投入政策,为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保障

  2020年,省发改委一是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0.96亿元,安排省本级投资1.05亿元,支持3个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和43个县级医院救治能力项目。二是印发了《辽宁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提出支持疾控体系现代化建设、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健全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升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和推动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承担疾控现代化建设的共有107家、重大疫情救治的共有3家、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的共有25家、县级医院救治能力提升的共有43家、公共设施平战两用改造的共有54家。

  省财政共筹集拨付资金32.2亿元,支持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筹集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0.8亿元,支持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74元,新增5元经费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执行进度不高、效率有待提高的问题,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财政厅完善了县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核拨办法,采取按核定服务任务数量、服务项目标准参考值先核拨资金,年末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结算的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二是筹集拨付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4.8亿元,支持包括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资金分配统筹考虑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的绩效考核结果等工作业绩情况,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规范、持续发展;三是筹集拨付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2亿元,支持全省各地持续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提升县域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评管理机制,将上一年度公立医院绩效考评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直接挂钩;四是筹集安排资金1.3亿元,支持全省165家乡镇卫生院房屋及设备标准化建设,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短板问题;五是筹集拨付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2.1亿元,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医师培养,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特岗计划招聘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补助等项目,培养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卫生健康人才,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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