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建〔2021〕44号
凌卫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十四五”期间加强全省社区卫生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认同度
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治理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7-2020年)》,提出发展城乡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构筑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乡卫生服务体系新格局的要求,为加强社区卫生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各地采取财政投入、部门帮建、企事业单位赞助等措施,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我省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逐年改善,为开展社区卫生工作提供了支持。
我省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服务主体,通过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举办健康讲座、义诊(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推送健康科普知识等多种方式,在城乡社区全面开展健康教育工作,传播卫生健康知识,引导居民树立健康生活理念,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多部门联动,统筹城乡社区卫生健康服务协调发展,一是指导各地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创建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学习征集优秀社区工作法、开展社区减负、加强社区协商等措施,不断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进一步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为强化社区卫生工作提供有利条件。二是继续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作用,持续为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咨询、预约、转诊、用药指导等卫生健康服务,并且在就诊之外与签约居民建立沟通联络渠道,保持紧密、持续的互动关系,主动了解居民的健康状况与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信息,让签约居民感受到家庭医生对其健康的持续关怀,树立良好的基层卫生工作者形象,切实提高广大居民的认同度和支持度。
二、关于规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我省按照国家医改规划而设立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行以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半径、需求为导向的服务宗旨,主要职能是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等卫生健康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各级财政预算内的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免费向社区居民提供的卫生健康服务。
2020年,省财政筹集安排资金29亿元,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奖补资金、基层人才能力提升培训资金等,支持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基层人才队伍能力培养,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运行,调动了基层医疗专业人员的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研究完善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系建设的各项投入政策,调整和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力度,强化资金保障,规范开展绩效考核,督促各级财政及时、足额落实基层机构各项资金,为社区卫生健康服务提供稳定的物质保障。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于2020年6月1日正式实行,为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但是我省目前还没有关于社区卫生服务的地方立法,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讨关于建立地方社区卫生服务法律法规的可行性,积极采取措施完善我省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机制,保障我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三、关于加快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我省高度重视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首先,完成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扎实推进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持续开展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落实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巩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人才培养,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其次,不断完善卫生人才专业资格评审体系,优化评审条件,突出基层卫生人员工作实绩,淡化论文、科研硬性要求,适当提高基层卫生人员评审通过率,重点优化基层全科医生评审标准,高级职称评审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并在职称考试、岗位聘任等方面对基层人员予以政策倾斜和支持,有效拓展了社区卫生人才职业发展空间。第三,优化完善了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2019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完善全省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控的通知》,基层卫生机构首次增设了正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达3%,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提升了5个百分点。同时规定,引进顶尖人才和急需紧缺的高端人才,可申请设立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岗位等级限制。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加强与完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一是根据国家分类分系列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和基层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优化基层卫生人才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标准,引导广大社区卫生人才等基层卫生人才立足岗位、积极干事创业。二是做好岗位技术培训和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人员开展岗位技术培训工作,做好对属于事业单位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开招聘工作。三是继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人才队伍培训,继续强化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等工作,注重培训质量,严格考核,努力培养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的全科医生队伍,切实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四、关于规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
在建立机制方面: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我省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大力支持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发展,充分发挥牵头医院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畅通基层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渠道,促进患者有序流动,有力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有效推动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中医药服务方面:我省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全面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馆1182家,占机构总数的近90%。通过“西学中”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等不断扩大基层中医人才队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基本满足了城乡居民对中医药的服务需求。在成立社区卫生协会方面:从国家层面,目前有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和中国农村卫生协会,属于全国性的行业性、学术性、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是受国家卫生健康委管理的国家级协会。在我省,统筹整合为“辽宁省基层卫生协会”,是由辽宁省民政厅批准登记,省卫生健康委主管业务的,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卫生工作者及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下设社区卫生工作委员会,以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行业管理及自律,维护其合法权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为工作宗旨。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将不断建立和完善符合我省实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运行等保障机制,制定统一的绩效考核方案,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管理,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规范落实,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二是加快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准确把握社区医院功能定位,通过健全规章制度,强化机构内部管理,加强人才培训等措施,逐步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行业声誉,突出社区医院服务特色,满足群众就近看病诊疗需求。2021年我省将实现平均每个县(市、区)建设一所社区医院。三是继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中医馆内涵建设,持续壮大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22年底,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需求。四是完善、丰富基层卫生协会的职能,不断加强基层协会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自我管理功能,强化其公益性,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鼓励其采取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感谢您对基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