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提升“十四五”期间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的建议(第1250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09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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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卫建〔2021〕56号

沈国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十四五”期间农村医疗卫生条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村卫生室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

  2020年,省财政筹集安排资金27.7亿元,支持全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筹集安排资金20.8亿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资金标准达到74元。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二是筹集安排资金4.8亿元,支持包括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调动了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十四五”期间,省发改委将密切跟踪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情况,全力争取资金支持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省财政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大财政投入和保障力度,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继续支持推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关于加大村级医生的本土化培养

  为解决我省乡村医生老龄化、基层卫生人才招聘难问题,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我省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31号),明确“对已取得农村医学中等专业学历的毕业生,但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可申请执业注册,经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准予执业注册,进入村卫生室执业。”进一步放开了乡村医生准入门槛。

  2020年我省出台了《关于落实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自2020年8月起,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吸引较高学历人才投身农村卫生健康事业,提升乡村医生队伍整体水平,改善乡村医生学历结构,进一步解决我省“村医老龄化”问题。截至目前,我省面向社会公开公示乡村医生岗位需求500余个,符合条件免试上岗乡村医生25名。

  省财政2020年筹集安排资金2.1亿元,重点加强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和进修教育、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以及城市医生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开展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

  省卫生健康委发挥医学高校及附属医院优质资源优势,采取网络培训和面授相结合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专业能力系统化培训,2015—2020年,累计在线培训1.54万人,现场培训0.5万人。下一步将不断更新培训内容,确保培训质量,持续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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