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141112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1

         

编辑: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管理员

        

来源:

辽卫建〔2023〕26

马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建议的内容,您提出的建议对于我省促进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围绕相关工作也提出并落实了很多举措,具体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加强精神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精神科医师培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探索建立以临床岗位需求为导向的人才供需平衡机制,坚持以需定招、以用定招。稳定精神医学本科专业招生规模,在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加强医学生精神医学相关知识与能力的培养。加强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注重临床诊疗能力培养。继续推进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提升精神科医师临床技术能力与水平。

  2.优化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加强精神科学科带头人、骨干医师的引进与培养,强化精神科医务人员培养与培训,形成稳定、合理的精神科专业人才梯队。探索建立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职称晋升的衔接机制,优化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结构。各级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及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门诊结合需求设心理治疗师专业技术岗位,加强心理治疗师人才队伍建设。

  3.加强心理救援队伍建设。依托省级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性医院精神科,建立省级心理救援队。各地级市依托市级专科医院和综合性医院精神专科建立市级心理救援队。成立省市级心理危机救援专家组及师资培训队伍,形成应对重大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心理救援专业队伍,强化应急演练、物资储备,提升精神专科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心理康复与心理疏导能力。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截止2022年底,全省共有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由“十三五”期末的1762名增加至1828名,由4.15名/十万人口提升至4.2名/十万人口。护士增长至6384名,护士平均密度为15.050名/10万人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内,心理治疗师142人,心理咨询师332人。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更加优化,专科服务能力稳步提升,精神专科医疗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让患者享有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投入

  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支持全省精神卫生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统筹重大传染病防控和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等专项补助资金2.4亿元,支持包括开展精神科住院医师培训、基层精神卫生人才培养等在内的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项目。支持各市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精神卫生防治人员项目管理技术指导、质控和业务能力培训,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及重点人群心理干预等项目,全面提升基层精神卫生防治能力,推动全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精神卫生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心理健康人才队伍结构

  2022年10月,《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正式实施。我省将根据《条例》要求,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网络,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心理援助平台,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心理健康科普网络,逐步建立完善心理热线服务、心理咨询、心理健康评估、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递进、密切合作的心理健康促进服务模式。一是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我省心理咨询机构服务职业规范,明确心理咨询机构的资质要求,规范心理咨询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心理服务工作。二是组织心理咨询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规范我省心理咨询服务,特别是开展心理咨询伦理教育,不断提升心理咨询服务人员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整体水平,促进心理咨询服务规范发展;三是开展基层心理健康服务人员系列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培训。

  (二)进一步增加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投入

      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缺少专兼职心理健康服务人员的问题。2023年省财政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统筹资金新增安排精神卫生心理健康促进经费113万元,专项用于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心理健康能力培训。下一步,财政厅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调整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加强资金绩效管理,为推进全省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培养造就更多高素质的心理健康人才做出积极贡献。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卫生健康事业!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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