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深化医疗卫生改革的建议(第141122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1

         

编辑: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管理员

        

来源:

辽卫建〔2023〕31

于丹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医疗卫生改革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关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福建省三明市医改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走深走实,扩大成效。

  一、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方面

  推进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构建“城市网格化、县域紧密型”医联体模式,加速全省医疗健康服务实现整合型、高质量发展。全省所有市全部开展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初步实现市级全覆盖。深入推进县域紧密整合型医共体建设,加快县域紧密整合型医共体规范化运行,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省县域医共体建设覆盖所有县(市),80%的县已实行医共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或者已实行乡级检查、县级诊断,68.89%的县三年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稳步提升。

  加快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发挥优质医疗资源辐射带动和扩容下沉作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均被纳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名单。印发《辽宁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根据辽宁省总体规划和人口布局,建立与“一圈一带两区”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布局,加快实现全省区域医疗服务同质化,疑难危重症治疗整体水平大幅提升,患者跨区域就医明显减少,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改革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开展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三年滚动计划,解决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达标问题,改善基层硬件条件。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社区医院建设,全省建强中心乡镇卫生院351所、村卫生室5726所,转型社区医院112所。实施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现了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和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全覆盖。

  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加快服务体系整合。在城市,网格化布局城市医联体,形成以市带区、区社一体、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在农村,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实行县乡一体化和乡村一体化管理,建立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完善分级诊疗技术标准和工作机制。探索完善城市医疗集团连续通畅的双向转诊服务路径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服务协调工作,指导协助患者转诊。推动县域医共体规范化建设,强化以医共体为单位的绩效考核,促进提供整体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在改善医患关系方面

  全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面建立预约诊疗制度,提供门诊分时段预约、住院预约和择期手术预约,分时段预约精确到30分钟以内,预约号源投放率达7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人便民“绿色通道”比例达到97.6%,245家二级以上医院急诊配备无障碍设施、防滑抓杆、洗手液等,让医疗服务更有温度,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设立多学科、一站式联合诊疗平台,院前急救转运能力显著提升。全省提前3年实现国家提出的“到2025年,市急救中心按照每3万服务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其中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的目标。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建立门诊和住院患者服务中心,整合患者服务各项功能,为患者提供一站式的预约、分诊、结算、随访等服务,并逐步建立线上患者服务中心。“电子病历”为核心,进一步发挥信息技术在现代医院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智慧医院现代化水平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深入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民营医院专项巡查行动,持续规范医疗管理。联合省平安办等7部门印发《辽宁省创建平安医院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构建系统、科学、高效、智慧的高水平医院安全防范体系。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含中医医院)开展医院重点领域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及时发现整改、防范化解影响医院重点领域安全的风险隐患,保障医院重点领域安全。

  下一步,将持续强化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质量控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改善就诊环境,优化医疗流程,不断提高医疗卫生规范化服务水平,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医务人员服务意识,加强医患沟通,促进人文关怀,保护患者隐私。落实优质护理要求,持续加强临床心理、麻醉镇痛、用药指导、营养指导等服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渠道作用,健全化解医疗纠纷的长效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卫生信息惠民工程深入发展,持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落实辽宁省创建平安医院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构建系统、科学、高效、智慧的高水平医院安全防范体系。

  三、在利用互联网医疗方面

  全省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和数字健康行动,制发“辽宁省医学影像云”技术及应用规范,成立检验、病理、影像等6个省级会诊中心,远程医疗覆盖所有县、区。“健康辽宁影像云”信息惠民和辽宁省医疗商业保险综合管理平台两个项目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表扬,列入全国数字健康典型案例。建立辽宁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在切实履行互联网医院监管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积极做好信息公开、提供政策咨询、加强业务指导、开展交流培训等工作,为互联网医院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优质服截止目前,辽宁省互联网医院同省监管平台对接87家,已取得许可正式上线67家。推进卫生信息惠民工程深入发展,开通“辽健康辽医疗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包含预约挂号、候诊排队、医疗缴费、报告查询、健康知识、商保理赔等线上服务功能,已对接108家医院,2022年平台提供预约挂号服务12.1万次,提供门诊缴费服务4500余次,提供检验检查报告推送55万余次,累计交易金额200余万元。

  下一步,将统筹加强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基础保障建设,升级建设省级和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快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充分利用5G、云平台、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鼓励医院通过数字技术重塑医疗服务流程,拓展服务空间和服务内容,实现“数字赋能”。打造智慧医院,深入推广网上挂号、问诊、检查检验、结算以及药品配送等覆盖诊治全过程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全面提升医联体内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基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逐步实现“掌上调阅”“一码就医”场景应用。

  四、在发挥医生在医改中的主力军作用方面

  我省持续深化人事编制薪酬制度改革。2022年2月10日,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医保局联合印发《辽宁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2〕4号),全面推动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内部薪酬结构,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进一步发挥薪酬制度的保障功能。截至今年一季度,已有13个市出台了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价机制。积极推动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限下放工作,赋予各市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我省14个设区的市均已实现至少有1个三级医院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落实医生多点执业政策,我省于2013年制定了《辽宁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5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工作的通知》,优化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环境。注册机关设立绿色通道,简化注册程序,方便医师多点执业。鼓励省属医疗机构医生积极投身并引领多点执业工作,鼓励各市医师跨市域开展多点执业。医师在参加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支援基层,或在签订医疗机构帮扶或托管协议、建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间多点执业时,不需办理多点执业相关手续。

  下一步,将持续深化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破除“四唯”导向,下放评审权限。推进医师合理流动,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连续性。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510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