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大力推进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第141128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1

         

编辑: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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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卫建〔2023〕39

朱丽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省以利民惠民为宗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注重内涵、提升质量的工作要求,不断建设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基层中医药人员队伍,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设中医药强省工作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中医药文化氛围

  近年来,我省全面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中医药文化传播进一步深化一是建设了一批中医药文化传播基地和传播平台。全省现已建立6个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22个中医药文化角和1个“辽医药苑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公众号并制作了中药养生本草、中医讲养生、中医药科普、中医优势病种科普文本、小册子和视频等宣传片1000余份,在各级媒体平台进行播放。二是全面开展中医药文化活动。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发挥100名省级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的作用,开展中医知识普及讲座共600余场。同时通过线上开展了近千场中医药治疗、健康养生、中医药文化宣讲活动,让群众对中医药治疗、中医药养生、中医药文化有了更深刻、更直观的认识和理解。

  下一步,我们持续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建设50个中医药健康宣教基地,100个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进一步发挥宣教平台作用,面向公众开展中医药文化活动和服务。

  二、关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强化行业作风建设,规范职业行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以党风引导行风,以干部带领群众推进实施辽宁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通过加强医疗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推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同时,中医医疗机构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调整、完善便民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完善丰富中医药服务种类、优化中医特色服务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提升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快推进开展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进一步强化各级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党建引领纠风工作继续落实纠风工作主体责任弘扬行业新风正气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净化行业风气,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完善院内管理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为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三、关于提升中医药人员和机构的社会行业地位

  我省建立人才管理长效机制,营造人才成长良好环境,不断强化高级职称评聘政策“指挥棒”作用,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调整职称评价标准,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我省独立设置了中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断完善评审政策,采取考评结合,分专业、分层次评审,三甲医院自主评审等改革举措,注重经典考核,侧重评价中医理论、临床思维和临证能力,将职称评审政策向基层倾斜,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员职称评审取消英语计算机、论文要求,单独设组评审形成了以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为标准的政策导向,鼓励了基层中医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根据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建立符合中医药不同岗位要求的人才标准,构建能够体现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薪酬制度,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推进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重点对中医经典理论的运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考评,出台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放宽政策。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完善基层中医药人才配置和岗位标准,实现基层中医药人才“县管乡用”,采用灵活的薪资政策,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服务。

  四、关于中医药消费报销比例

  我省印发了《关于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

  导意见》(辽医保发20233号),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一是不断优化完善中医诊疗医保支付,组织专家对已批准价格的中医外治、中医骨伤、针刺、灸法、推拿疗法、中医肛肠、中医特殊疗法、中医综合类共8个亚类124个中医诊疗项目开展论证,将其中107个传统中医非药物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二是探索推进适合中医特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结合中医诊疗服务特点,将蛇串疮(带状疱疹)、面瘫(面神经炎)等10个中医优势病种纳入全省按病种付费参考病种,指导各市合理确定病种付费标准。

  五、关于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培养

  人才是中医药发展的第一资源,我省十分注重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一支由全国名中医等各级名中医、中医骨干和中医执业人员组成的中医药人才队伍正日益壮大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健康辽宁战略实施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一是建立项目化管理工作机制,设立省中医药人才专项,实施省优才、专科骨干、“西学中”、乡村医生培训系列人才培养项目。打造中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全省现有国医大师3人、全国名中医6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973”首席科学家1人,国家岐黄学者3人,青年岐黄学者7人。建成了以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为引领,岐黄学者、全国优才、省名中医、省优才等组成的300余人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基本覆盖了全省各地、各专业。三是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坚持以基层需求为导向,持续利用基层西医从业人员资源,开展“西学中”人才培养项目,以财政补助结合自筹资金的方式举办“西学中”培训班,目前全省已开展了27个班次的“西学中”培训,参训人员共计4601人有效缓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才短缺问题。充分发挥省属中医医疗机构专科培养师资力量优势,加强基层中医药专科技术骨干人才培养,每年完成200余人次技术骨干人才培养工作。组织中医馆骨干人才、中医全科医师转岗、中医药管理人员、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等系列培训,每年完成2000余人次的基层中医药人员培训工作。举办省级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骨干培训班,为各地培训骨干师资人才同时深入基层一线,将省级、市级最优质师资资源下沉到基层。截止目前省级师承培训1000余人次,基地师资团队下基层培训学员6000余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进一步推进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名老中医、中医(专长)医师、老药工收徒授业,促进中医诊疗经验与中药传统技艺传承发展。强化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开展面向基层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适宜技术培训,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内容不少于总内容的20%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学生。开展面向基层的中医药人才招聘计划,增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中医医师比例。

  六、关于发扬中医药在预防保健中的优势

  我省全面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基层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的服务需求,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不断增强,满意度不断提高一是强力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截至2022年底,我省实现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1%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二是加强中医“治未病”和康复服务能力建设建设“治未病”服务示范科室,提升中医“治未病”科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完善中医药康复服务网络,建设100家中医馆标准化康复治疗室。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中医药人员积极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健康管理率均高于国家同期指标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在医疗、治未病、康复、公共卫生、健康宣教等领域的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中医治未病与康复服务,将治未病理念贯穿于医疗活动的全过程,将中医药服务融入到预防保健服务中。开展重点人群的中医治未病服务,开展老年中医药健康(治未病)中心试点,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脊柱侧弯、肥胖等中医适宜技术防治试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持续加强对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中医药防治知识的普及推广。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凸显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推广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伤残等的中医康复方案,通过宣传、培训等手段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

  七、关于加大资金投入

  我省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了稳定的中医药财政投入保障机制。2022年,国家和省财政拨付我省中医药事业传承发展补助资2.3亿元,为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基层中医药文化建设,推进基层中医药改革等提供了有力保障。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基层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基层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注与支持。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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