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影像人才短缺(第1411289号)的建议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1

         

编辑: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管理员

        

来源:

辽卫建〔2023〕41

李克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影像人才短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建议的内容,中提出的各项建议对于我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学影像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同时,我省围绕推动该项工作也采取并落实了很多政策、举措,现作以详细介绍。

        一、我省加强基层紧缺人才方面的工作举措

  近年来,我省按照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通过开展缺人才培养、全科医生培养、特岗招聘等工作,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积极加强基层急缺人才培养和培训。一是在校教育方面,我省现有高校114所,其中普通本科62所,本科层次职业学校1所,高职(专科)学校51所。114所高校中,有17所设置医疗影像相关专业。2022年共安排医疗影像相关专业招生计划1162人,其中:本科938人,专科224人,医学影像学(本科)473人,医学影像技术〔本科)465人,医学影像是技术(专科)224人。二是毕业后培训方面,2022年省财政投入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1.8亿元支持全科医生培养、助理全科培训、特岗计划招聘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项目,为基层培养紧缺专业医疗卫生人才。同时,根据各地实际需求,我省自2018起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截至2022年培训骨干全科医生、骨干人员、乡村医生、管理人员、护师、骨干乡村医生累计7360人次,切实提高了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服务能力。

  (二)多举措加强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一是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对于各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招聘博士和副高及以上影像专业技术人员等急需、紧缺人才的,省人社厅规定可采取考核方式,随时发布招聘公告、随时办理人员聘用。鼓励各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按规定组团到“双一流"高校等通过考核方式现场签约聘用新毕业的博士和和急需、紧缺专业硕士毕业生,助力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二是指导帮助自行开展公开招聘。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指导各级各地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自行制定影像人才公开招聘方案、编制招聘计划、设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自主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确定拟聘用人员等工作。三是提高基层岗位吸引力。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实际,适当放宽影像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年龄、学历和专业等条件要求,允许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市县或周边市县户籍人员(生源)、退役士兵进行招聘,根据需要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四是实行岗位分级分类管理。统筹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技能岗"三类岗位设置工作,支持和鼓励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合理进行岗位设置,搭建影像专业引才平侣,拓展医疗卫生领域影像人才成长空间。五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中,严格落实执业医师晋升为副高级职称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以下或者对口支援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经历”要求。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在人才培养方面,我们将重点指导鞍山市积极落实省内高校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政策,特别就您建议中关于培养医学生专业、学历、培训基地等问题与市级相关部门深入沟通,逐步满足基层医疗机构实际需求。

  二是多渠道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力度,通过对口支援、进修学习、委托培养等形式,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影像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影像医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完善机制吸引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到基层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将人才引进落到实处。对高素质人才到基层工作的给予更多绩效、住房及职称晋升机会。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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