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建〔2023〕47号
李毅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提升我省基层儿科诊疗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各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工作部署,将增加儿童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作为全省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全面加强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优化优质儿童医疗资源区域布局,推进儿科医学人才培养,最大程度满足儿童医疗卫生需求,并不断完善基层儿科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基层儿科医疗服务能力。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优化资源布局,加强基层儿科服务能力建设
统筹调配区域内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发挥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儿科专科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方面的功能任务,形成儿科医疗服务网络,合理引导患者就诊选择,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尽力满足儿科患者医疗服务需求。加强包含儿科在内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基层首诊制度和双向转诊机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的儿科常见病入出院参考标准和转诊指导原则,完善儿科疾病患者在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双向转诊协议和程序,重点畅通向下转诊渠道,实现儿科等疾病双向转诊,建立急慢分治模式,合理调配儿科医疗力量。
医保支付制度作为“三医联动”的重要一环,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提升整体服务绩效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15年,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我省继续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提高与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助推分级诊疗。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方便患者就近就医。二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报销比例达50%以上。三是针对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采取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比如一级医疗机构包括基层社区卫生机构、农村乡镇卫生院的起付线最低、报销比例最高,政策范围内报销比最高可达到95%,并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支付政策持续向基层倾斜,促进患者有序流动,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二)加快基层儿科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每年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为基层培养1000名全科医生,为基层儿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人才支撑,缓解了基层从事儿科等各科常见疾病诊疗服务的全科医生短缺问题。深入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在培训招收名额分配方面向儿科等紧缺专业倾斜,在招收计划剩余名额内对未被录取的申请培训人员进行调剂招收,重点补充有名额空缺的儿科等紧缺专业。鼓励市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积极申报儿科方向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探索通过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方式,拓宽基层儿科医生学习渠道;组织开展县级儿科骨干医师培训,提升基层儿科医生诊疗能力。近年来,省教育厅围绕儿科相关人才培养做了一些工作和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效。目前,我省中国医科大学开设有儿科学本科专业,并获批教育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锦州医科大学等医学院校开展儿科学、儿外科学、中医儿科学研究生教育,建设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三)提升基层儿科医师待遇及岗位吸引力
一是完善评审体系。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采取分级、分专业、同比例晋升方式。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工作特点,科学制定评审标准,提高基层卫生专业人才评审的专业性、针对性,注重工作实际,能力业绩导向。适当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评审通过率。二是优化评审条件。相应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后,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且在县(区)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的人员可以正常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在乡镇卫生机构工作满30年,且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评年度年末)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免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对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者,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省人社厅全力支持儿科诊疗领域高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积极举办儿科诊疗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在线教育,其中对入选国家级或省级的高级研修班,给予重点支持和适当的经费资助。通过组织和组建专家服务团,征集儿科诊疗领域相关服务需求,充分发挥专家服务活动示范和带动作用,深入基层切实为儿科诊疗领域提供精准服务。积极鼓励各类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开拓儿科诊领域高层级人才需求的招聘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的招聘、猎头、服务外包等措施,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
依托县域医共体建设,根据不同县域医共体的实际需求,选择建设部署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升级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不同方式,推进医共体内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融合,实现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政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的技术支撑。医共体可以共享区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支持牵头医院建立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影像、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等中心,推进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广电子病历在县域尤其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普及应用。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以县级医疗机构为纽带,向下辐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上与城市三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探索实行远程医疗收费和支付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积极打造“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远程诊疗模式,以数字化手段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和人力资源高效利用,让县域内居民就近享受二级以上医院诊疗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面向儿科人才培养,优化儿科相关学科专业布局,提升儿科相关学科建设水平,推动儿科相关课程体系建设,完善儿科领域协同育人机制。我委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促进基层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儿科医疗服务体系。 聚焦我省卫生事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进一步推动各项培训政策落实落地,提升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