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将抑郁症筛查纳入我省高中生健康体检的建议(第1411385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1

         

编辑: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管理员

        

来源:

辽卫建〔2023〕52

李江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抑郁症筛查纳入我省高中生健康体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建议的内容,您提出的建议对于我省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省高度重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围绕相关工作也提出并落实了很多举措,具体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及时预防干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

  1.为贯彻落实健康辽宁行动,及时预防干预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和全面素质发展,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委宣传部等13部门联合制定《辽宁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实施方案 (2020-2022年)》,有力有序扎实推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2.2022年开展了国家重大公共卫生精神卫生支持项目: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项目,组织开展《辽宁省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制作三期《心灵使者》电视专栏、启动以“青春之心灵”——关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为主题的全媒体微视频大赛,征集作品200条、举办心理健康公益培训20余场,培训了“心灵使者”300余名,旨在通过该项行动,建成有利于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的社会环境,形成学校、社区、家庭、媒体、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组织等联动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落实针对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的预防干预措施。

  3.省卫生健康委协调教育部门,在4个地级市开展筛查评估登记和预防干预服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测评、抑郁症筛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测评结果异常的学生给予重点关注,探索建 立家庭、学校医疗机构相合作的预防干预模式,避免不良心理情绪转化为心理疾病。

  (二)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省教育厅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的意见(试行)》,开展全员心理育人,明确主体职责。要求高校尽快补齐心理健康教育师资短板,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且每校至少配备2名,院系应明确1 名辅导员专门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 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可以配备 2-3 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市(县、区)级教育学院或教师进修学校要配备心理教研员。高校班级设立心理委员,中小学班级设立安全委员,依托班长、寝室长、学生党团骨干等力量,构建心理健康教育互助体系。组织召开辽宁省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题座谈会,分析研判我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形势,多措并举打出“组合拳”,切实为学生心理健康把脉护航。坚持育德与育心相结合,构建“1-63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即成立1个省专家工作指导组。6 支队伍协同工作,抓住3类重点学生群体,开展“5个一”教育活动。建立全省高校心理中心主任心理危机预防集中云会诊机制、家校联动工作机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一体化工作机制、医教协作工作机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省-高校-院系”三级培训体系、“一生一册”个性心理成长档案,健全“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预警机制,夯实“学校、院系、班级、宿舍/个人”的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加强学生心理教育管理,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多方协同防范遏制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三)确定抑郁症筛查服务收费标准

  我省已设立抑郁相关医疗服务项目4项,分别为宗(Zung)氏抑郁自评量表、汉密尔顿抑郁量表、艾森贝格(Asberg)抗抑郁副反应量表、症状自评量表,均制定了最高限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动将抑郁症筛查纳入学生健康体检

  2022年10月,《辽宁省精神卫生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精神卫生知识教育,配备或者聘请心理健康教师、辅导人员,定期评估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并将抑郁症筛查纳入学生健康体检内容,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评估体检结果异常的学生给予重点关注。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各地按照《条例》要求落实。

  (二)为抑郁症筛查服务提供政策支持

      医疗机构依法合规开展的其他抑郁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可按照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流程进行申报,省医保局和省卫健委批复后可开展计费。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卫生健康事业!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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