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快辽宁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建设的建议(第142126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9

         

编辑: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管理员

        

来源:

辽卫建〔2024〕46

贾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辽宁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委高度重视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加快推动互联网医院发展,将其作为实现分级诊疗,拓展诊疗服务半径,方便群众就医的重要抓手。特别是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医院在线上开展服务,减少患者到院就医,减少感染新冠感染风险,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我省近年来互联网医院发展情况如下:

  一、研究政策,提前布局互联网医院监管基础工作

  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是互联网医院健康运行的前提条件。按照《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互联网医院在审批机关办理准入前,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应首先同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对接,实现实时监管。通知印发后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软件公司,围绕我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建设需求进行多次磋商,确定建设方案并委托软件公司进行限期开发。监管平台重点对互联网医院人员机构资质、预约流程、诊疗行为、处方管理、费用信息、患者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等内容进行实时监管。监管平台基本成型后,委科学组织省内大型医院建设的互联网医院与监管平台对接,进行试运行和压力测试,及时发现设计方面的不足,完善监管平台功能,确保正式上线后稳定运行。

  二、精心设计,推动监管平台正式上线

  经过前期精心设计和测试完善,辽宁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于2019年8月16日正式上线。委在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明确监管平台服务的对象,同监管平台对接的条件,对接流程和要求,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委对公立医院办互联网医院和社会力量办互联网医院同省监管平台对接要求始终保持一致。同时印发《关于做好互联网医院准入审核与运行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严格互联网医院准入管理,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医院执业登记审核流程,明确申请要件,组织开展现场核查;加强运行监管,在切实履行互联网医院监管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要积极做好信息公开、提供政策咨询、加强业务指导、开展交流培训等工作,为互联网医院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优质服务。

  三、互联网医院蓬勃发展,疫情防控期间显突优势

  (一)辽宁省互联网医院基本情况

  省互联网医院同省监管平台对接的数量由2019年底的8家增加到2023107家,数量位列全国前十。2020年以来,互联网医院的建设数量,实体医院搭建互联网医院的需求,均大幅增加,互联网医院已成为我省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基础设施。人民群众在互联网医院在线问诊疾病,由起初的眼科、心血管内科为主,扩展为呼吸、内分泌、妇科、传染病、肾病、营养、心理、中医等多病种,我省互联网医院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的身心健康需求。

  )疫情防控期间凸显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优势

  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我省鼓励互联网医院开展线上免费诊疗,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优势,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就医需求。随着人民群众对互联网医院逐渐熟悉和认可,我省互联网医院运营数据大幅增长,互联网医院在线诊疗人数2020年1月1592人次,2020年2月上升至12943人次,2020年3月在线诊疗人数已达到41683人次。同时,互联网医院在线咨询、就诊的病种也由以眼科疾病为主,转变为以呼吸道感染、内科疾病为主。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互联网医院带来的便利,同时也减轻了实体医院压力。例如: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作为辽宁省首批开诊的互联网医院,推出的“在线复诊”和“在线咨询”服务涵盖58个专业、129个科室,基本囊括了医院全部门诊科室。疫情期间,医院发挥网络问诊的重要作用,增设“发热咨询”免费服务,为轻症发热患者提供健康指导,对具有可疑症状的患者会建议到医院发热门诊做进一步检查确认,有效降低患者来院就诊过程中发生交叉感染的风险,保障医患安全,真正实现支撑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医院迅速扩大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医院医生团队规模及开放专业范围,推进互联网医院在线复诊和免费咨询服务,其中,开通的药学、护理和康复等特色咨询服务在国家大型公立医院中尚属首次。截止2020年6月23日,该院平台点击量1954万人次,服务患者量达28576人次。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省互联网医院经过4年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专科到综合,从感觉陌生到逐渐被公众熟悉,尤其是新冠疫情,给予互联网医院发展的良机。下一步委将继续推广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服务经验,大力支持互联网医院的发展,推动以疾病诊疗为主的院内服务模式向“院前、院中、院后”一体化的服务模式转变,更好地实现分级诊疗“优化”,积极完善监管措施,优化监管平台功能,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定价,在线诊疗收费项目纳入医保,为互联网医院持续健康发展争取良好政策环境,为全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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