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建〔2024〕52号
邱新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委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基层为重点,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振兴新突破和健康辽宁建设工作部署,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全省乡镇卫生院共计1034家,“强基行动”已建强乡镇卫生院418家,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的机构638家。其中,阜新市乡镇卫生院共计65家,“强基行动”已建强乡镇卫生院24家,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的机构46家。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合理调整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职能的建议
2023年,我委联合省委农办等11部门印发《辽宁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中提出坚持资源统筹,按照因地制宜、先立后破的要求,宜乡则乡、宜村则村,优化布局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以服务全覆盖为目标,按照人口、地域分布情况,提升单体规模和服务辐射能力。建强一批基础较好、服务人口较多、具有一定带动作用的中心乡镇卫生院,改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使其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基本达到县级医院服务水平。
(二)关于加强乡镇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是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组织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及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每年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800-1000人,2010年至今全省累计培养近1.4万人。二是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每年汇总各市需求,统一公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收计划,吸引优秀医疗卫生人才从事全科医疗工作,逐步解决基层全科医生紧缺问题。2015年以来,全省累计招聘全科特岗人员500余人。三是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采取订单定向方式招收录取高考考生,经过3年专科学习和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按照约定协议在乡村服务4年,为乡镇卫生院输送合格全科医学人才,2016年至2023年累计招收订单定向医学生700余人。在乐成省长的重视下,2023年我省首次启动了村医委培工作,首年录取59人,落实免费培养和服务期间待遇保障,提升基层岗位吸引力和医生胜任力。四是持续开展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重点加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和实操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中医适宜技术、儿童保健(包括眼保健)、合理用药以及医德医风等方面培训,特别提升基层对新冠病毒感染、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识别和处置能力。重点培养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骨干全科医生、骨干人员(临床医师、公共卫生医师、预防保健医师等)和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三类人才,2020-2023年度辽宁省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共培训2180人次。
(三)关于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建议
一是2021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卫生健康“强基行动”,计划“十四五”期间累计建强500所乡镇卫生院和10000所村卫生室。我委将“强基行动”纳入省委“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省级项目清单,同时列为省政府民生实事,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先后印发《卫生健康“强基行动”工作方案》《全力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争作贡献促振兴”实践活动 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强基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建设建强各类机构标准和评估办法。建立工作月报及公示制度,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督导,定期通报各市工作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2021-2023年累计建强乡镇卫生院418所。二是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国家服务能力标准,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加强服务能力建设。2019年-2023年期间,我省经过机构自评、县区级审核、省市级复核、国家专家组现场一致性评价和信息系统审核等严格程序后,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的乡镇卫生院638家,其中41家达到推荐标准。阜新市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推荐标准共10家,推荐标准达标率全省第一。
(四)关于加大项目资金保障监管力度的建议
一是我委于2024年3月,组织业务和财务人员对全省14个市及沈抚示范区2023年度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共随机抽查了6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规范性、真实性、被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多个维度对各市进行评价,并督促各县(市、区)全面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确保项目经费拨付到位。二是在医保政策方面,通过梯次设定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就医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等办法,推动分级诊疗格局体系建设,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均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即起付标准由高级别医疗机构到低级别医疗机构梯次递减,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梯次提高。全省各市普遍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定点限于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报销和支付政策明显向基层倾斜。根据省医保局测算,以阜新为例: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的四分之一,报销比例高5-10个百分点。同时,扩大了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功能,将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设在乡镇卫生院等基层机构,并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定点向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倾斜。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逐步完善有利于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发展的相关政策,以更好满足农村地区人民群众就医需求。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