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突出特色、扎实推进我省基层健康扶贫工作的建议(第002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6-02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来源:

辽卫提〔20176

农工党省委:

贵党提出的突出特色、扎实推进我省基层健康扶贫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健康扶贫是精准扶贫工作中难度较大、政策性强、标准很高的一项工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场关键战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以及《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部署,省卫生计生委将健康扶贫作为重中之重,成立精准健康扶贫领导小组,针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精确到户、精准到人,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病种,防治并举,分类救治,助力脱贫攻坚并取得初步成效。一是着力精准施策,落实健康扶贫“五个精准”。精准识别,摸清底数。动员全省8万余名基层卫生专业人员,在村干部的配合下全面核查,共核实15.4因病致贫返贫人员,并搭建健康扶贫动态信息系统;精准到人,实施“6个一工程”。对患病贫困人口发一张健康卡、建一个健康档案、明确一所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一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一份服务协议书、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精准医疗救治。根据疾病性质和轻重缓急,分类开展救治工作;精准帮扶。组织18家三甲医院对15个贫困县县级医院开展帮扶,诊疗患者4715人次;精准服务。对患病贫困人口实行“两免两减免”政策,免收挂号费、诊察费,对CT40项临床检验项目减免20%费用,并实施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二是实施“两免一降三提”等16项健康扶贫政策。“两免”就是免个人参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免县、乡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一降”就是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至60%“三提”就是提高贫困居民新农合门诊报销水平50%以上;6种重大疾病新农合报销比例至80 %提高大病和慢性病救治封顶线,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三是加大对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力度。2009年至2016年,我省利用中央转移支付卫生计生基建项目资金支持15个贫困县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达1915个,累计投资达21.96亿元,为逐步提升我省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了重要保证。四是强化预防措施,提高贫困地区健康水平。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为贫困地区提供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等项目。开展健康宣教,引导重点人群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贫困地区整体健康水平。2016年推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6万人脱贫。

2017年是全力推进健康扶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采纳和落实贵党提出的建议,重点开展和落实以下相关工作及措施:

一、大力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推进健康扶贫

借鉴辽阳市医疗卫生精准扶贫的做法和经验,省卫生计生委将会同省扶贫办、民政厅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大力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 进一步推动健康扶贫工作的通知》。一是精准识别和核实,建立台账和系统管理。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主动与当地扶贫办、民政等部门开展数据核对,认真核实核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贫困人口的家庭、患病人员、患病病种等相关信息,健全和完善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制度,确保一户一档、一人一卡(精准扶贫健康卡),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并纳入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统一管理,实行动态监测和数据实时更新。二是完善保障政策,切实减轻负担。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取消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补偿起付线。农村贫困人口门诊、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在现有的基础上各提高5个百分点,分别达到55%80%;扩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报销比例由70%提高到80%,经新农合、重大疾病和大病保险补偿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民政部门按照政策给予医疗救助;将慢性病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按人头付费方式的新农合门诊慢性病管理及补偿政策;农村贫困人口省内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为农村贫困人口购买健康扶贫补充保险,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统筹管理范围,经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后,自付合规费用余额再报销20%。三是分类分批救治,实施“三个一批”行动。对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一批;对患有慢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实行签约健康管理一批;对重病或特殊困难兜底保障一批,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提供健康保障。四是有效衔接各项制度,实现无缝对接。全力推动新农合经办机构、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医疗救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间必要的信息共享和利用,201710月底前,实现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无缝”对接,建立“一站式”结算信息平台,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各项医疗保障同步即时结报。

二、充分发挥银行多渠道资金帮扶作用

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始终高度重视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创新工作机制,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持续加大对省内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一是健全脱贫攻坚工作机制。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推动辽宁省34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制定“十三五”金融扶贫工作规划、55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制定全年金融扶贫工作计划。二是有效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增加扶贫开发金融资源投入。2016年向省内贫困地区下达扶贫再贷款限额24亿元,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全年已有12个省级贫困县的14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累计借用扶贫再贷款9.6亿元,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助力脱贫攻坚提供了低成本的资金。三是制定金融扶贫政策,完善金融扶贫信息系统。积极与省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厅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下发《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建立金融扶贫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全省各金融机构、各地区金融扶贫情况;将全省扶贫名单上传金融扶贫信息系统,指导商业银行准确定位扶贫对象,为做好金融扶贫工作的精准定位奠定良好基础。四是引导银行加大扶贫的金融资源投入力度,创新金融扶贫方式。鼓励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基础建设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力度;引导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地制宜探索和开发具有特色的金融扶贫方式。例如葫芦岛市创新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办行+支农再贷款+贫困户”精准扶贫模式、阜新市通过“一扶一免一带一补”的方式,破解金融机构与贫困户之间信用传导渠道不畅问题,重构扶贫资金信用传递途径,解决了贫困群体贷款难题;推动辽宁省四家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成为脱贫攻坚工程主办银行,指导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对辽宁省15个重点贫困县的脱贫金融需求开展摸底调查,确认121个中长期项目和信贷资金需求500亿元,并结合实际组合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产品、逐县(村)精确量身定制脱贫攻坚金融服务方案。下一步,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将根据精准扶贫要求,发挥好扶贫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约束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入精准扶贫工作。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充分利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基础信息和扶贫开发项目库信息,积极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贫困农户等群体就业创业。

     三、大力开展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的宣传及普及

从改进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入手,积极探索更接地气的政策宣传渠道和宣传方式,将健康扶贫惠民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一是借助社会媒体,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协调社会主流媒体,对已经出台卫生计生惠民政策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新出台的医疗扶助政策,提前做好宣传策划,召开媒体协调会、媒体吹风会,为媒体提供具有权威性的核心信息,并向全社会发布,让惠民政策遍地开花,人人皆知。二是借助专题栏目,加强政策解读宣传。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创建“政策解读”宣传栏目。对于健康扶贫方面的各项惠民政策,第一时间刊发在“政策解读”宣传栏目,对惠民政策进行详细讲解,使受益人群看得清、看得懂惠民政策的内容,明白自己将受益得到哪些实惠。三是借助宣传品,加强政策落地宣传。根据惠民政策主要内容、基本要义等编印一批宣传品——小折页、小册子等,通过“健康中国行”、“三下乡”、健康大讲堂等系列活动,在活动现场免费向农村百姓发放。设立健康咨询台,针对健康扶贫方面的惠民政策答疑解惑,向农村百姓认真讲解办理并享受到惠民政策的程序及手续,积极推进健康扶贫惠民政策落地生根,让贫困地区贫困人群得到真正的实惠。

四、发挥综合部门的协调作用

扶贫部门是综合协调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在医疗扶贫以及“五个一批”上,要善于出主意、想办法。对因病致贫需要医疗救助的扶持对象要进行甄别与标注,为各级政府部门构建多层次治理体系提供精准对象。及时督促各市、县制定本地区医疗扶贫实施方案,把对各市扶贫工作考核以及“五个一批”列为重点内容。下一步,省扶贫办要把医疗扶贫作为重点,强化引导,推动落实。

非常感谢农工党省委一直以来对我省卫生计生事业的关心和帮助,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贵党及有关党派团体大力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为谱写健康辽宁新篇章做出新贡献。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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