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关于尽快解决百姓“就医难,就医贵”的提案(第034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6-10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来源:

辽卫提〔201731

                     

 

回守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百姓“就医难,就医贵”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提案中提到的,“看病难”、“看病贵”现象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我们深化医改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把它作为深化医改工作的重要内容,新一轮医改实施以来,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在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与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看病难”、“看病贵”的突出矛盾有所缓解,但与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以及我们的工作目标相比还有差距。这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通过不断地推进深化医改,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加大了对卫生与健康以及深化医改工作的部署推进力度,323日召开了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李希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求发省长主持会议,并强调了重点工作;陆续下发了《健康辽宁2030行动纲要》、《关于持续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为我们深化医改提供了重要遵循和保障。

您在提案中详细分析了产生“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并针对原因提出了4条建议,我们十分赞同。关于“调整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格局,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的建议与新医改基本原则和思路完全吻合。做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是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科学有序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基础性工作,具有全局性和引领性。新医改以来,我省已经建立起了由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卫生服务体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公平性及可及性明显提高,但仍还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为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5年,省卫生计生委编制、省政府下发了《辽宁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规划的制订为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方面:规划着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配备、培养和使用三个环节的要求,提出了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配备标准,明确了人才培养培训的目标和方向。同时,规划还强调了上下联动与分工协作。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进行整合,建立分级诊疗模式,完善防治结合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在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措施方面:规划从财政投入、设施建设、设备配置等方面要求对基层加大倾斜,促进基层服务能力提升。规划要求政府在每个乡镇要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或每3-10万居民区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提出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2017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计划达到60%,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计划达到50%

关于“降低药品及医用材料价格,完善药品价格监管机制”的建议,我们也十分赞同。我们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在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截至2015年底,全省44个县95家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截至2016年底,鞍山市、本溪市、锦州市和盘锦市作为国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56家城市公立医院已经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省政府2017年工作要点》和国家《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部署,全省将于今年930日前,在沈阳、大连、等10个城市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二构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新机制。建立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放管结合、分类采购、公开透明、强化监管,着重从顶层设计、完善制度、强化监管三个维度,先后制定出台了《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辽卫发〔201727号)、《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辽卫发〔201710号)和《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配送管理和考核办法》(辽卫发〔201567号),初步构建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新机制。三是坚持一个平台,分类采购。首先,以医疗机构需求为导向,实行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确立药品、耗材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主体地位。其次,坚持放管结合、服务与监管并重。把药品器械工作的职能转变到“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强化监管”上来。再次,实行分类采购。对于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药品,取全国各省现行采购价最低三个省的平均价与辽宁省现行采购价两者之间的低值作为限价,实行限价挂网采购议价;对于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常用低价药品、临床需求新批准上市药品以及临床用量小、暂不列入招标采购的药品,取全国各省现行采购价最低三个省的平均价与辽宁省现行采购价两者之间的低值作为挂网参考价,实行以市为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联合议价、直接挂网采购议价。四是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流通环节改革。首先是推进医药购销配送管理体制改革。取消对配送企业的省市两级招标遴选,实行资格准入。确立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的质量保障、配送服务负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配送企业的准入、考核、约谈、退出、处罚制约机制和诚信体系,实行省、市分级监管、定期考核和末位淘汰的工作机制。其次是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从今年61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启动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今年91日起全面实施“两票制”。药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两票制”的相关规定参与药品集中采购、配送活动。通过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强化医药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过票洗钱”、偷税漏税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关于“避免过度医疗,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来减轻患者看病负担”的建议,为我们下一步继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指明了方向。为了进一步推进临床合理用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省成立了合理用药信息化项目组,重点对开展抗菌药物管理进行信息化监管试点工作。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以行政管理为主导、技术指导为支撑、信息化监管为抓手的科学管理模式,确保合理用药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同时,每年定期开展全省医疗卫生系统临床合理用药的专项整治工作,有力的提升了全行业对规范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患者权益重要性的认识。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作为全省网络监测责任单位,有效监督各分网监测责任单位认真履职,开展对分网注册医院的数据上报、审核和监督工作,并对上报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方面取得了很好效果。目前,我省二、三级医疗机构药占比已经连续四年下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全部达标,全省抗菌药物使用强度、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使用率等重要监测指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医德医风建设方面,我们进一步严肃行业纪律,加强教育培训,落实行业机构和工作人员“九不准”。以落实“九不准”及其配套规定为抓手,加强医护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培训,深入治理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药购销行为,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加强民营医疗机构行风建设管理。进一步建立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提出的良好建议,这将是我们前进的动力,非常欢迎您再提出宝贵意见。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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