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提〔2017〕49号
康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青少年脊柱侧凸问题应引起社会高度重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一条“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区域性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一是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二是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三是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的规定,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应当负责开展此项工作,我省的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为教育部门直属和管理,同时,我省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调查研究和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工作历来由教育部门管理,故建议此项工作由教育部门牵头负责,我委可以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工作。
针对“各医院应设立专门科室(或在相关科室挂牌)治疗患者”这一建议,我委认真征求相关专家意见,经研究认为,青少年脊柱侧凸全国平均发病率为2%-3%,《建议》中提及的10%-15%发病率尚需进一步核实。目前,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中骨外科已包含脊柱相关疾病的诊治。因此,设置骨外科科室的医疗机构可满足青少年脊柱侧凸治疗需求。但鉴于青少年脊柱侧凸的病因较复杂,重度青少年脊柱侧凸手术治疗风险大、难度高,需有经验的专科医师完成,因此,鼓励省内三级甲等医院设立脊柱畸形专病门诊,方便患者接受及时治疗。
从健康教育角度出发,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一是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青少年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积极协调社会传统媒体、新媒体,要将青少年健康科普知识纳入新闻宣传重点,特别是要寻找百姓普遍关心的新闻焦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挖掘、深入分析,加大宣传力度,以引起学生家长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在网站开办宣传专栏,在微信、微博、手机报中每季度3条青少年康科普知识信息。二是利用卫生计生重要节日纪念日,加大青少年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利用“六一”儿童节、8月8日全民健身日、9月1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等契机,开展主题宣传日进校园活动,同时,制作一批针对青少年健康科普知识的小册子、小折页,以及各种宣传喷绘图板,在活动日现场免费发放宣传品和举办各种宣传画板展览,以简洁、明快的形式向青少年宣传健康科普知识。三是利用健康促进学校、健康教育示范基地,加大青少年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结合辽宁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利用健康促进学校、健康教育示范基地的载体,大力开展青少年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到目前,全省创建健康教育示范基地72个,健康促进学校49个。在健康促进学校、健康教育示范基地的日常宣传中要重点加强青少年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青少年学生逐步了解和掌握健康科普知识,提高健康意识,自觉关注和爱护自己的健康,逐步解决青少年脊柱侧凸的问题,努力提高全省青少年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青少年脊柱侧凸问题对国民健康和身体素质构成了威胁,也对青少年成长自信和就业等带来了不良影响。正如提案所述,青少年脊柱侧凸发病原因比较明确,除极少数遗传疾病以外,多为青少年在学习和生活中不良习惯所致。因此,加强对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的健康教育,将其纳入到课堂之中,纠正不良学习和生活习惯,是降低其发生的重要途径。同时,各级卫生、教育部门也要在强化学校卫生工作中,将青少年生长发育和体质监测、改善学习环境(如课桌椅一致性等因素)作为工作重点。我委高度重视青少年健康问题,目前承担着辽宁省学生营养与健康协会和省预防医学会的业务主管工作,后者专门成立了学校卫生专业委员会,开展相关的学术交流和研究工作。今后,我委将组织开展针对脊柱侧凸的相关疾病研究,做好严重脊柱侧凸病患的矫正、康复等工作。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