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加大慢病预防、控制投入建议的提案(第024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5-10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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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卫提〔201724

                             

陶贵周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政府加大慢病预防、控制投入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心脑血管疾病流行现状

以心脑血管病、肿瘤等为主的慢性病是严重威胁我省居民健康的一类疾病,已成为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当前,随着人口老龄化及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心血管病危险因素流行趋势明显,导致心血管病发病人数持续增加。根据《辽宁省2015年度卫生计生与人群健康状况报告》,主要慢性病(循环系统疾病、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和内分泌代谢病)死亡数占我省人群总死亡数的比例城市为89.23%,农村为84.72%,其中循环系统疾病占居民疾病死因的首位,城市居民占50.11%,农村居民占50.23%,占比均超过50%。据2015-2016年度辽宁省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调查结果显示,我省35岁以上居民高血压患病率为45.42%,总体控制率仅为3.31%,血脂异常率为38.11%,超重率为44.54%,肥胖率为12.29%,现吸烟率为15.01%,饮酒率21.87%,食用盐、食用油的摄入量均高于《中国居民平衡膳食宝塔》的上限,心脑血管疾病的危险因素状况不容乐观。

二、我省已开展的以心脑血管疾病为主的慢病防治工作情况

为有效应对慢性病的疾病负担,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我委积极开展了一系列防治工作,主要措施如下:

(一)慢病总体防治工作进展

近年来,我省相继制定了《辽宁省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年)》、《辽宁省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6-2017年)》和《辽宁省脑卒中综合防治工作方案》,发布了2013-2015年《辽宁省卫生计生与人群健康状况报告》。为加强慢病防治工作,我委成立了辽宁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中心,挂靠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一系列的综合施策,我省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网络已初步完善,实施了脑卒中、心血管疾病高危筛查干预、癌症早诊早治等项目,全省已建设了7家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28家省级示范区。随着各项措施的稳步推进,我省已基本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体系,初步形成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医防联动工作格局。

(二)大力推进防治结合和强化三位一体防治机制

我委于2014年下发了《关于加强防治结合在医疗机构设立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通知》,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整合医院内部资源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科。近年来,先后制定了《辽宁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考核标准》和《辽宁省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强化了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全面推进了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两大体系防治工作的深度融合。截至目前,全省389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成立了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我委印发了《关于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责的通知》和《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版)》,组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业务管理与指导,提高基层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水平。通过推动医疗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加强疾控机构对基层机构的指导,逐步建立起综合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控中心“三位一体”的慢病防治体系,推进慢病的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三)开展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工作

为推进慢病防治工作,出台了慢病分级诊疗方案。下发《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方案的通知等三个技术方案的通知》,明确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慢性疾病诊疗过程中,二级医院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诊和管理,开展双向转诊,三级医院主要对疑难、危重患者进行诊治,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和二级医院专科医师进行技术指导,共同管理慢病患者,初步建立起慢性疾病在二级医院间预防、治疗和康复的工作协同机制。

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建立了以三级医院为核心单位,直属二级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院为成员单位,医联体内部实行紧密型管理的医联体运行新模式。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类医联体近200个,覆盖1000余家医疗机构。医联体内大医院优质专家资源流动和下沉更加规律便捷,基层医院人才队伍培养更加完善、诊疗水平稳步提高,各级别医疗机构间上下转诊、急慢分治得到有效实施,初步建立预防—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显著提升。

(四)积极筹集资金,加大慢病防控投入

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要求,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筹集资金,不断加大公共卫生服务投入力度,重点加强对慢病预防控制管理,提升全体公民健康水平。一是筹集资金10.9亿元,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由2011年的15元提高到2016年的45元,2017年将提高到50元。进一步调整优化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等12大类具体服务项目,合理确定服务项目的补助标准和浮动比例,实施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机制,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二是筹集资金3.3亿元,支持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重点支持包括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心血管病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了城乡群众医疗保健水平。三是筹集资金66.6亿元,支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支持符合政策规定的低保等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多年提高政府补助标准,2016年,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420元,2017年将提高到450元。同时,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采取当年预拨、次年结算的方式,确保市县本级补助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低保和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政府已全额或部分资助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612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通知》(辽人社〔2016306号),对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慢病政策进行了完善,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慢病范围,将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腹透和血透)、冠心病(心绞痛型、心肌梗塞型)、高血压(Ⅲ期)、糖尿病(具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结核病、慢性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血友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及强直性脊柱炎、精神分裂症等病种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慢病范围。进一步规范门诊特慢病准入和年度复核机制,为慢性病患者减轻了负担。

(五)加强对低收入人群的医疗救助

根据《辽宁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辽政办发〔201436号)及省民政厅联合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制定的《辽宁省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辽民函〔201511号)规定,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是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方式为资助参保参合、实施基本医疗救助、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适当资助低收入家庭成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基本医疗救助主要采取住院救助和特病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不限病种,不设起付线,对医疗救助对象在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给予一定的救助,年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不低于1万元,救助比例比低于70%;特病门诊救助主要针对不需要住院但需要长期使用药物维持治疗的特、慢性疾病。经基本医疗救助后,个人及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自负费用,再给予重特大疾病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一般按病种施救,重特大疾病救助病种为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心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等8种,重特大疾病救助年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不低于1万元,救助比例比低于60%。推进特殊疾病门诊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因患严重慢性疾病或重特大疾病需要经常依靠门诊维持治疗的,其门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付后,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可按住院救助政策救助;探索开展特殊重大疾病门诊购药救助,对确需依靠使用专门药品维持日常治疗的,其按规定在门诊购买药品的费用可按住院救助政策救助。

(六)项目牵引,做好心脑血管疾病的监测与防控

1、我省自2012年起,开始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初步建成脑卒中筛查工作与防治网络体系,全省8个市的10家三甲医院、26个区/县医院和5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参与了项目工作。2016年在沈阳、大连、锦州、营口、朝阳和葫芦岛市完成40岁以上人群脑卒中危险因素筛查4.92万人,完成比例为102.6%,发现脑卒中患者1842人,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591 ,脑卒中高危人群5284人、中危人群5133人、低危人群36384人,建立了完善的人群档案,并根据患者脑卒中风险分级及其危险因素进行针对性的随访管理。

2、我省自2014年起在沈阳市沈河区、大连市金普新区、盘锦市(市城区)、丹东市宽甸县、辽阳市灯塔市及锦州市北镇市开展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2016年共筛查城乡35-75岁居民35981人(99.95%)、检出心血管病高危对象9186人(102.07%)、短期随访7272人(80.80%),长期随访16745人(83.73%),平均高危检出率为31.15%。对发现的心血管病高危人群开展规范管理和长期随访。

3、为及时获得完整、准确的我省城乡居民心血管疾病发病水平,动态了解发病变化趋势,我省自2014年起,在鞍山市铁西区,丹东市元宝区,辽阳市辽阳县,盘锦市大洼县试点开展居民心血管事件发病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共报告急性心肌梗死事件5800例,心脏性猝死287例,初步掌握了我省城乡心血管疾病发病现状。

(七)加大宣传,广泛普及慢病防治知识

针对我省慢性病的主要危险因素和发病特点,省卫生计生委加强面向大众的健康教育,广泛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与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日报等主流媒体联合创建健康科普栏目、专题专版等,开展“慢病防治”健康教育。在省卫生计生委机关网站、委直事业单位网站、省属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网站开设“预防慢病”专栏,利用网络开展“防治慢病”,培养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等内容的健康教育。同时,利用微信、微博、手机报等自媒体,每月编发3条预防慢病知识信息。同时,通过开展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加大“防治慢病”和良好生活方式等健康教育和促进健康行为的形成。

(八)正面宣传,弘扬医务工作主能量

2016年,省卫生计生委推出全国重大典型—我省民营医院何氏眼科典型,并被中宣部、省委宣传部列为医改重大典型。219日《光明日报》整版刊登题为《何氏密码》的我省民营医院典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刘延东、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对报道文章均予以批示。深入挖掘并推出全省重大典型—邹笑春,实现从行业典型向全省重大典型的跨越。省委下发《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追授邹笑春同志“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并作为全省重大典型进行宣传。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授予邹笑春同志“辽宁好人·时代楷模”荣誉称号。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向邹笑春同志学习的决定》,在全省卫生计生战线开展了向邹笑春学习活动。在第29个“世界艾滋病日”前夕,贺旻副省长一行到抚顺市传染病医院调研传染病防治工作并听取了邹笑春同志先进事迹汇报。与省委宣传部开展了“辽宁好人·最美医生”评选活动,并在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好人发布厅”在全省进行新闻发布和推介。

三、下一步工作

(一)省卫生计生委将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推进城市及县域内医疗联合体和医共体建设,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慢性病患者,探索建立急慢分治模式。

(二)依托我省慢病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在盘锦市和丹东市实现全市范围内心脑血管等慢性病的规范化报告,并逐步向全省推广,同时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建立关联,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省卫生计生委将加大工作力度,保质保量完成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心脑血管事件发病登记工作,逐步扩大筛查人群的覆盖面,更多的惠及人民群众。  

(四)省卫生计生委将进一步加强省级以上重大典型的推荐力度,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引领作用。在全省开展“人民好医生”评选活动和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工作,加大“时代楷模”和“国家卫生计生先进典型发布”等重大典型的推介力度,大力弘扬卫生计生职业精神,努力造就和谐的医院医患关系。

(五)省财政厅将继续积极调整支出结构,支持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慢病预防控制的财政投入和保障力度,满足百姓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要。

(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积极与各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基本医保政策,落实人社系统“精准扶贫”要求。

(七)省民政厅将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不断提高救助水平,积极帮助困难慢性病患者缓解医疗困难。

慢病防控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面临着严峻挑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地总结慢病防治工作经验,探索慢病防制的长效发展机制和模式;通过项目工作,实践心血管病防控高危人群防控策略和措施,完善防治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有效的降低患病率和死亡率,切实提高我省居民的健康水平。

感谢您们对我省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的关注。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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