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提〔2018〕20号
任殿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健康城市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现状
截至目前,全省各市均已启动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2007年底,我省大连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健康城市建设试点。2017年5月,省爱卫办下发了《关于首批省级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试点审批结果的通报》,确定鞍山市、盘锦市、大连瓦房店市为省级健康城市建设试点;沈阳市辽中区冷子堡镇等15个村镇(县城)为省级健康村镇建设试点。
为有序推进试点建设工作,2016年,省爱卫办先后编制下发了《辽宁省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和《辽宁省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健康城市建设要坚持试点示范引领与统筹推进相结合、分类指导与统一管理相结合、问题导向和创新发展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确定了建设试点的具体申报条件;部署了培育试点和经验总结推广两个阶段的工作内容。结合我省实际,细化了健康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
二、健康环境体系建设情况
(一)科学规划发展规模和布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国家城市总体规划改革要求,全面启动规划期至2035年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下发《关于加强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辽规委办〔2017〕6号),对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做出了统一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将此项工作写入《2018年全省城乡规划工作要点》,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着力推进。
(二)强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一是充分发挥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统筹布局城乡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按照省住建厅和省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辽住建〔2017〕234号)要求,扎实推进“加强道路交通系统建设、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建设、有序开展综合管廊建设、构建供水安全多级屏障、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建立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优化供气供热系统建设、完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推进市政设施智慧建设”等11项重点任务。三是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目前省住建厅已组织有关专家起草了《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征求意见稿)》,并被列入2018年立法计划。
(三)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为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辽宁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辽政发﹝2017﹞22号)、《辽宁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2017-2020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7﹞91号)、《辽宁省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辽政办发﹝2017﹞73号)等指导性文件,统筹推进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省爱卫会各相关成员单位也依据《辽宁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辽爱卫委〔2015〕3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开展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专项行动。
各市按《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督导和自查工作,特别是以村镇垃圾和污水治理、畜禽粪便治理、秸秆治理为重点,集中开展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积极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截止2017年底,全省当年完成村庄综合整治4400个,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53.5%;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40.5%;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90.4%;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7.4%;具备条件的县道实现了“田路分家”、“路宅分家”。
2.省爱卫办先后印发了《辽宁省农村改厕技术规范(试行)》(辽爱卫办﹝2016﹞7号)和《辽宁省农村改厕工作管理办法》(辽爱卫办﹝2017﹞1号)。规范了农村改厕的类型和技术,对农村改厕工作的组织管理、技术培训、健康教育、卫生监测和评估、改厕产品安全与质量保障、检查与验收、工作档案管理与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等方面均提出明确要求。
截止2017年底,全省农村总户数681.08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总数539.54万座,普及率79.22%,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45.21%。
(四)加大生态建设与保护力度
1.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我省于2013年10月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贯彻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方案》(辽委办发[2017]17号)划定,待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完成后,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用制度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2.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力度。2013年以来,全省拆除燃煤小锅炉1.7万余台,去年拆除6968台,沈阳市自加压力,把拆除燃煤锅炉扩大到20吨及以下,去年拆除1115台,占全省去年拆除总数的16%;全省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100.4万辆,去年淘汰14.5万辆;全省67台机组、2465万千瓦装机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80%。
3.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2017年,省环保厅通过开展河流水质补偿机制、河流水质限期达标、园区和重点行业污染治理等工作,全省河流水质总体呈轻度污染水平,水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全省86个国家考核地表水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49个,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为57%,与上年相比上升12.8%;劣Ⅴ类水质断面6个,丧失使用功能水体比例为7%,与上年相比下降7%。
2018年,按照省政府“突破水”的工作部署,结合2017年全省超标及劣Ⅴ类河流情况实际,针对25条河流开展重污染河流根治行动。其中有11条要在2018年完成治理任务,14条要在2019年完成治理任务。力争2020年消除劣Ⅴ类,全省重污染河流基本恢复使用功能。
4.强化土壤污染防治。2016年我省在全国第一个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当年争取财政部2016年专项资金13913万元,对5个项目进行支持。为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开展了我省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目前,省政府已印发了《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辽政发〔2016〕58号),省环保厅印发了《辽宁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5.严格农药使用规范管理。2015年以来,省农委制定了《辽宁省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一是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非化学绿色防控技术,减少了农药使用;二是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新型高效植保机械,促进了高毒高残留农药及低效落后药械的替代;三是推行精准施药,指导农民科学防控病虫害;四是推行病虫害统防统治,促进了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
三、健康食品体系建设情况
(一)坚持风险管控,依法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
1.坚持完善食品标准、规范审批,把好产品和企业入市关。2017年,省食药监局联合省卫生计生委、省农委、省质监局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强化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管理。规范企业入市审批,推行“多证合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全年受理食品生产许可2799件、食品销售许可116772件、餐饮服务许可52556件;发放小作坊生产许可证3010张、小餐饮经营许可证20646张、食品摊贩备案登记卡12637张。下一步,省食药监局将继续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在食品生产许可已经实行电子证书制度基础上, 启动食品经营许可电子化工作,逐步实现食品经营许可企业网上申办、政府网上审批、企业自行打印。
2.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规范部门监督检查,把好生产经营关。一是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出台各类食品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全省重点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信息管理系统、指导高风险食品企业完善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启用辽宁省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系统,重点实施大宗商品台账追溯信息电子化管理。目前,全省所有的乳制品生产企业,80%的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和白酒生产企业,50%的大米生产企业均建立了质量追溯体系,有3874家餐饮单位安装使用追溯体系平台,录入食品安全索证索票信息32万余条。二是规范部门检查责任。出台食品各环节风险分级管理办法,明确省、市、县、乡四级部门监管事权,分类制定各类企业检查规范,分级制定省、市监管部门年度专项检查计划。2017年,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开展飞行检查9657家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市反馈要求整改并向社会公开。
3.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示范引领,把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关。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省食药监局聚焦群众普遍反映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白酒、食用植物油、畜禽水产品、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餐饮服务环节“两超一非”等重点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开展检查77924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3231个,着力解决“潜规则”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突出问题。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食品抽检工作。省、市、县三级联动,全面完成全年抽检任务,食品抽检量实现新突破。全年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9.3万批次,发现不合格1368批次,合格率为98.5%。三是扎实开展示范创建。积极开展餐饮单位“明厨亮灶”,餐饮服务示范店、示范街以及“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全省9406家学校食堂100%实现明厨亮灶;规模以上社会餐饮单位开展明厨亮灶共2112家,占规模以上单位总数的76.4%;大中小型餐馆实施“明厨亮灶”16352家,市级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738家、示范街58条。
下一步,省食药监局将巩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整治成果,严肃惩处违法违规案件,揭露各种骗术,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标本兼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广告、宣传、推广行为,加强制度建设,铲除行业“潜规则”。进一步深化食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规范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行为,抓好“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行为提升行动,培育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继续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水产品、白酒、食用油、校园食堂等重点领域、产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统筹实施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切实提高产品抽检的针对性、结果公告的时效性。
(二)坚持智慧监管,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
根据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关于提高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能力的要求,省食药监局将沈阳、大连、鞍山、辽阳四市作为食品药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进行先行先试,在信用信息收集、使用和公开,严重失信企业的界定以及联合惩戒等方面进行探索,取得一定成效。截至目前,沈阳、大连、盘锦、朝阳、锦州等地累计投入近5800余万元,全面提升了“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的层次和水平。下一步,省食药监局将继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食品投诉举报、互联网新业态餐饮企业监管等信息系统,完善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信息系统,不断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方式,进一步推进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智慧监管、精准监管工作。
(三)强化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省食药监局强化监管,推动药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研究制定药品批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负面清单,鼓励大型零售连锁企业践行“三不”承诺,在营业场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做好2018药品风险分级监管,组织各市报送日常监管事权确定情况及高风险企业清单。修订日常监督检查要点,开展风险分级监管。定期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风险监测、评估,及时处置潜在风险隐患。三是提高飞行检查质量。科学制定年度飞行检查计划,对50家重点药品生产企业、40家重点药品批发企业开展飞行检查,进一步整治无证经营、挂靠走票、货账票证款不一致、数据造假等突出问题,规范药品经营秩序。
(四)积极动员,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
2017年,省食药监局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载体,依托817个社区科普宣传站进行宣讲培训,举办宣讲会、培训会千余场,印制发放宣传材料16万份,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户6300余家。编制印发近70万册《辽宁省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核心知识读本》并纳入课堂教学,全省受教学生近220万人。工会、妇联、团委、科协通过各级组织普及推广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9万余份。下一步,省食药监局将不断创新科普宣传方式和工作方法,不断丰富科普宣传内容,把各类新媒介平台作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重要阵地,利用多种渠道,分层次、分人群的开展科普宣传工作,推动食品安全核心知识进入中小学课堂、推动保健食品消费常识进入老年人群,鼓励大型企业和医疗机构为中老年人进行免费生理指标检测,为儿童进行免费眼健康检查,增进公众对现代医药科技的了解,同时也推动现代医药研究成果惠及公众健康。
(五)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持续向好
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持续向好,蔬菜、食用菌、水果样品总体合格率达到99.1%,为2010年开展检测工作以来的最好水平。
1.执法监管重点前移。基层监管能力稳步提升,监管链条不断延伸,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省、市、县、乡、村五级监管链条初步形成,构建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化”监管模式,乡镇监管站“督导巡查、技术指导、培训宣传和快速检测”四大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村协管员制度在全省普遍建立。
2.执法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加强日常监督执法的同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执法活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五年来,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资打假执法检查中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万余人,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2万余家。
3.监测覆盖面逐年扩大,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大幅提高。五年来,省本级风险监测样品33.6万个,其中定量检测样品2.3万个,农药残毒快速检测样品31.3万个。有效筛查了风险因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精准执法监管提供了数据支撑。
四、健康医疗体系建设情况
(一)统筹规划区域卫生资源,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
1.“十三五”以来,省发展改革委编制了我省健康扶贫工程、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和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等专项建设规划。为积极推进上述项目实施,共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8.9亿元,支持了102个储备项目建设,全省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结构更加优化、效能显著提升。下一步,省发改委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安排省本级投资,逐步建成与小康社会相匹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辽宁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按照“控规模、调结构、补短板、建中心、提能力”的原则,统筹规划全省卫生资源,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布局,形成了完善的省、市、县三级规划体系。下一步,省卫生计生委将进一步加强规划监测,强化规划刚性约束,确保省级《规划》落实到位。
同时,积极争取国家预算内投资卫生领域项目建设,2017年争取了肿瘤、重症医学、心血管领域4个国家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二)逐步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和内部治理现代化,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总体部署,配合编制部门稳妥推进包括公立医院在内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提高公益服务水平。
着力推动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医疗服务领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人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初步实现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明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三)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稳步构建分级诊疗制度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政府为主导,以强基层为首要任务,全面推开医联体建设。全省共建立医联体226个,覆盖3198家医疗机构。124家三级公立医院全部牵头组建医联体。
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分级诊疗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以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为重点,制定了7种相关疾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进一步规范实施双向转诊。全省县(区)级以上医院下转病人7.7万人次,同比增长60.4%,初步实现了“小病到社区(乡镇)、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乡镇)”的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新模式。
下一步,省卫生计生委将继续深入推进有明显成效的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联体建设工作。扩大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地区数量,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模式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
(四)加快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截止2017年底,我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60%,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50%。遴选推荐77家乡镇卫生院、3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评国家“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覆盖全省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全省共组建1.1万个家庭医生团队,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8%,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78%。
(五)全面实施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
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印发了《辽宁省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中医馆建设、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县中医院特色专科建设、中医骨干培训,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比例达到88%和78%,中医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达到23%、20%。
(六)加强疾病预防监测与控制,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发
一是规划引领,政策先行。2015年至今,省政府相继印发了精神卫生、艾滋病、结核病、慢性病、职业病、国民营养等规划和预防接种的指导意见,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地方病规划、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形成了完备的“十三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体系。
二是加强合作,形成合力。2016年省卫生计生委联合有关部门经省政府批准建立了“辽宁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大疾病防治工作将从以卫生部门为主向多部门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综合施策转变,工作的合力逐步形成;与畜牧兽医部门建立人畜共患病联防联控机制,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建立辽宁省口岸公共卫生联防联控工作协调机制,会同省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改善公众心理健康水平。
三是防治结合,上下联动。省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加强防治结合在医疗机构设立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通知》、《辽宁省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和《辽宁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考核方案》等文件,深化防治结合工作,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201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成立了辽宁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中心,与我省原有省肿瘤防办、心脑防办、口腔防办、糖防办和精防办5家慢病防治办公室形成了完备的省级慢性病防治管理体系。
下一步,省卫生计生委将贯彻落实好我省艾滋病、结核病、慢性病、职业病、精神卫生和地方病等专项规划,推进疾控工作进一步发展。
五、全民健身体系建设情况
(一)打造健康文化阵地
2018年1月19日,省文化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基层公共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在全省140个乡镇(街道)和280个村(社区)进行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具有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综合性功能,并配备文体设备和器材,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二)积极推进全民健身行动
近年来,全省积极推动全民健身事业深入开展,从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活动场地和健身活动入手,打造运动辽宁,服务健康中国。到2017年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为42.03%;《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总体合格率90.6%;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71平方米;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数量为13570个,实现有条件的行政村全覆盖;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达到11.2万人,健身站点总数达到14503个。
六、健康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一)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1.全面建立全民医保制度。我省已初步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基本实现。截至2017年底,全省城镇基本医保参保人数2277.5万人,其中职工医保1575.9万人,居民医保701.6万人,参保率达96%以上。全省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基金收入分别为269.7亿元、39.8亿元,基金支出分别为265.5亿元、33.6亿元。我们用全省GDP百分之二的基金为2300万城镇人口提供了基本医疗保障,有力地维护了全省人民的健康,城市居民预期寿命提高到了79.65岁。
2.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从保障内容上,临床必需的诊疗项目大部分纳入保障范围,城镇医保报销的药品数量超过了2800余种。从报销比例上,住院保障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分别达到85%和75%以上,全口径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分别为72%和62%。各市的门诊特慢病病种普遍超过30种,全省城镇每年有800多万人次享受此项待遇。从报销限额上,全面实施大病(额)保险制度,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普遍达到30万元,居民医保报销额度上不封顶。从精准保障上,建立了高值药品支付政策和管理制度,为各类贫困人员制定了医保扶贫政策,有效缓解了城镇参保人员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问题。同时,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承办城镇大病(额)保险,鼓励发展商业保险健康发展,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多种形式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3.有效增强深化医改的作用。按照国务院部署,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通过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和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改革,有效地控制医保基金支出的过快增长。沈阳、盘锦等市率先开展了DRG付费试点工作,其他地区按病种付费普遍超过100种。省人社厅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建设,对社区居民签约家庭医生的缴费给予补偿。根据分级诊疗要求,对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在报销比例和住院起付线等方面制定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从经济上引导患者到基层首诊,促进双向转诊,引导患者合理就医。此外,城镇医疗保险还在社会办医、医药产业以及养老服务业的发展上,积极发挥了医保基金的促进作用。
(二)构筑健康交通网络
1.坚持公交优先发展。一是优先发展环境持续改善。2014年2月,省交通运输厅代省政府起草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6号),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7月,建立了省直1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截至2017年底,全省公交车辆总数达2.4万台,公交线路达1800余条,市区公交车万人拥有率达到14标台,公交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49%,行业供给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二是绿色装备水平显著提升。省交通厅配合省财政厅、省工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落实国家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辽财经〔2015〕1009号),制定了我省各市2015-2019年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并将推广目标完成情况与燃油补贴资金发放进行挂钩。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全省城市公交车“油改气”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辽交运发〔2015〕421号)和《辽宁省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行业油价补贴省统筹退坡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辽交运管发〔2017〕415号),建立实施了奖补政策,对新购置的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给予每台车2万元的购置补贴。截至目前,两项政策共奖补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3590台,发放补贴资金7180万元,全省城市公交行业共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1.53万台,占全部公交车辆比例达64%。
2.创建公路网。紧紧围绕加快推进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民生交通发展,全面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形成了以高速公路为主骨架,国省干线公路为主通道,县乡村公路紧密衔接、功能完善、四通八达的路网格局。
下一步,省交通厅将积极推动全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辆发展。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倡导绿色健康出行。
七、重点健康产业发展情况
(一)发展壮大健康食品、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
1.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助推医疗器械产业健康发展。省食药监局在深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发布了《辽宁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并于2017年9月30日正式实施。优先审批制度明确了对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或者重点研发计划、列入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等五种情况的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实施优先审批,实行项目组工作机制,定期沟通工作情况,面对面向企业解读发补事项,实行单独排队,在程序不减,标准不降的前提下,缩减审评审批时限。下一步,省食药监局将深入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实施,监督指导企业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技术指导和政策法规培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内生发展动力,促进企业良性可持续发展。同时,严格按照程序,科学合理做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提高工作效能,为企业的产品早日投产上市提供保障。
2.中医药健康服务和健康产业初见成效。辽宁版治未病模式初步形成,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均开展了中医治未病服务。以“鹤年堂”为代表的社会办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正在兴起,评出辽宁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单位30家。中医药在健康养老中的优势作用已经显现,以亲和源温泉养老产业园为代表的5种中医药养老、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初步形成。启动40个县(市区)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支持桓仁县、清原县创造性创建中医药健康产业先导区工作。
(二)进一步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
目前我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653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55家。省食药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展壮大健康食品产业:一是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加快创新驱动,促进食品加工企业转型升级,延长产业链条,打响品牌,占领市场。二是统筹推进初加工、精深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继续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工作,大力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保鲜、储藏、烘干、分级、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引导龙头企业创建农产品精深加工示范基地。三是加强省市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建设,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加快产学研推用转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四是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品牌观念,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先进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等体系认证,弘扬“工匠”精神,提升健康食品全程质量控制能力。
(三)打造休闲体育产业
1.相关政策出台落实情况。2015年8月,省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34号)。2016年12月,印发了《辽宁省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6〕14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152号)。系列文件的出台,为体育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明确了发展目标。
2.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我省逐步形成了由体育局、发改委牵头,省政府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进体育产业工作的落实。2016年5月24日,在省政府人民会堂召开了由省政府领导和省卫生计生委等25个相关厅局负责人参加的全省体育产业工作推进会,就加快发展我省体育产业工作进行了工作部署,建立了协调会议制度,确定了联络员,为加快发展我省体育产业奠定了基础。
2017年,省体育局与省卫生计生委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加强体育健康工程建设、深化产业融合下功夫。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2016年,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和安排省本级建设资金2.6亿元,并采取PPP、公建民营、购买公共服务等多种合作模式,带动社会资本投资近30亿元,支持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营利性体育设施建设,为体育及健身产业发展提供了设施保障。目前,我省各地市城市健身路径和农民健身工程覆盖率均达到了100%。
4.大力扶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结合我省传统优势项目和地域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足球产业和冰雪运动产业。2016年12月,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将发展足球运动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辽宁省足球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积极开展职业足球、校园足球、专业足球和社会足球活动,创新足球管理模式和理念,鼓励社会力量和资金参与足球建设和管理。积极培育和发展足球产业市场,构建全方位、全过程足球产业链。
据统计,全省每年参与冰雪运动人数接近100万人次,直接消费和拉动相关产业8.5亿元,而且这个数量还在逐年增加,发展潜力空间巨大。
5.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有效促进健康产业加速发展。省、市、县(区)三级均已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政府日常财政预算,并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群众健身消费。据统计,2015年全省各类健身运动场馆俱乐部达2000多家,体育健身消费20多亿元;节假日休闲运动出游达300多万人次,拉动体育及相关消费10亿元。2016年全省各地计划开展规模以上的群众性体育活动达1908项,群众体育指导员超过10万人。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