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提〔2018〕24号
张晓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药食同源健康产业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政府安排省卫生计生委、省农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和省食药监局共同落实你的提案。我们一致认为你的提案符合需求和问题导向原则,问题准确、建议可行。“药食同源”概念反映了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药食同源)在保健和治疗方面的功能。发展药食同源产业对满族大众健康需求、提高健康产业发展水平意义十分重大。今后我们将根据部门职责,着力在发展药食同源产业方面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省卫生计生委主要工作
(一)发布辽宁省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品种目录,引导生产和消费。根据正在进行的15个县中药资源普查结果,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整理归类确定在国家已经公布的101种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品种目录中,辽宁省地产的诸如玉竹、桔梗、黄精、蒲公英、苇根、薏米、五味子、苍术、白术、沙参、黄芪(初步统计60种)等既是中药材又是食品物质品种,并在媒体发布,为引导一、二、三产生产和社会消费提供信息支撑。同时,根据中药资源普查结果、大众饮食习惯,总结出诸如林下山参等下一步有可能纳入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品种目录的我省的物质品种,适时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提出扩增品种目录的的建议。
(二)大力发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和社会办养生保健服务。一是在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及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治未病科,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二是将有条件的社会办养生服务机构培育成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通过在两项服务中应用药食同源产品,为满足药食同源产品消费需求提供理念和技术支撑。
(三)大力开展中医药文化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提高大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高运用中医药原理和药食同源产品的自我保健能力,为发展药食同源产业提供消费需求。
二、省农委主要工作(一产)
(一)加强中药材(药食同源品种)生产技术推广。通过开展技术培训和发放技术资料等形式,推广辽宁道地中药材(药食同源品种)安全生产技术,提高农民田间管理技术水平,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和施肥技术,减少农药残留及环境污染,提高中药材(药食同源品种)品质。
(二)加强中药材(药食同源品种)生产标准体系建设。抓紧对我省五味子、玉竹、桔梗、蒲公英、芦苇根、蒲笋等中药材生产技术规程进行修订、制定,完善中药材(药食同源品种)生产标准体系,推动中药材(药食同源品种)标准化生产,提高中药材(药食同源品种)产量和质量。
(三)加强中药材(药食同源品种)生产基地建设。通过全省主要道地中药材安全生产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试验示范,带动全省道地中药材(药食同源品种)生产基地建设。
三、省工信委主要工作(二产)
药食同源产品是以药食同源理论为依据,利用现代技术精制而成的产品。省工信委将从产业政策制定及指导行业发展上,鼓励现有药品生产企业、食品企业,依托自身优势和我省药食同源物质资源优势,坚持“长(药)短(药食同源产品)结合”的原则,以大健康产业为牵引,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引导企业重点开发保健药品、保健食品、药食同源食品等大健康特色产品。同时,宣传辽宁省产业政策,引导招商引资企业,根据“长(药)短(药食同源产品)结合”的原则,开展药食同源产品产品生产。不断壮大药食同源产业规模。
四、省科技厅主要工作
(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推进中药产业(药食同源)技术创新。依托辽宁中医药大学等单位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辽宁高品质道地中药材石柱参等规模化种植及精准扶贫示范研究”项目,研究建立药材种源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开展从种源繁育、种植管理、采收加工和储运技术的全产业链技术创新并形成技术规范,实现药材绿色种植。依托辽宁上药好护士药业、沈阳药科大学等单位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以林下山参为核心的人参中药材大品种开发”项目,重点开展林下参核心功效生物学机制研究,建立规范化的林下山参种植标准和种植基地,制定林下山参专属性质量标准,开发林下山参系列大健康产品,从而带动桓仁满族自治县林下山参产业的跨越发展。此外,继续鼓励申报省产业直投基金项目、辽宁省重点研发计划指导计划,多渠道引导创新资源支持中药产业发展。
(二)开展中药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和产学研合作。加强生物医药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运行管理,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创新平台的资源共享和开放服务。围绕中药产业发展的创新需求,支持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专业技术创新平台,鼓励高校院所专家与中药企业合作开展药食同源相关技术研究,研发以药食同源药材为基源的食品并实现产业化。
五、食药监局主要工作
(一)已经开展的工作
1、建立高效便民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工作体系
借助“互联网+”,创立并普及电子证书,形成了以网上审批和电子证书为基础,行政审批和证后监管相结合,审批决定、颁发证书和网上公示“三同时”的许可审批新模式。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率,缩短了审批时限,为食品生产企业发展药食同源健康产业尽快获得生产许可搭建了高效平台。
2、推动落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许可新制度
根据国家《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按照“等效为主、分类实施、方式自选、稳步推进”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单一《批件》持有者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对持有两张证书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证书整合,在全国率先实现“一企一证”和电子证书。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深入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健全许可审批工作体系。二是强化审批工作管理。三是提高现场核查工作质量。组织开展以企业现场检查和许可档案检查为主要形式的许可质量核查。四是组织开展获证企业产品抽查。
2、深入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一是指导企业提高主体责任制度的执行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营造产业发展良好自律氛围。二是提升大型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水平。推进大型企业按照风险分级确定的频次全面开展自查、主动向社会公布自查情况。继续推进大型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等,带动行业、推动产业、拉动中小企业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升。
3、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
全省统筹组织开展风险分级工作,结合分级标准和监管实际对企业的风险级别、监管级别作出调整,合理划分市县乡日常检查事权。按照监管责任网格化、检查表格标准化、监管行为痕迹化、监管档案规范化的要求开展日常检查工作。以飞行检查为重点加强省市级检查,定期开展风险交流,找准风险隐患,由针对性开展日常检查和风险排查,进一步提升监管质量。
总之,我们将全面落实《辽宁省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辽政发[2016]91号),依托辽宁省中医药联席会议制度、中医药健康产业联盟两个平台,将发展药食同源产业纳入整体产业发展工作布局之中,科学引导企业药食同源产品生产和大众消费、开展药食同源药材规范化种植、加大药食同源产品的科研开发力度、引导企业开发生产药食同源产品、不断扩大产业规模、建立药食同源产品审批绿色通道、坚强产品质量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促进药食同源产业发展,为提高全省人民健康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做贡献。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