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促进分级诊疗实施的建议(第007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19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来源:

辽卫提〔2018〕15号

 

何天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促进分级诊疗实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建议的内容,您提出的政策建议对于我省做好医联体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省围绕以上内容也提出并落实了很多政策举措。

  2017年7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我省医联体建设始终围绕政府主导、强化基层两条主线,在扩大基层医疗机构覆盖面、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17年末,全省124家三级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并切实发挥牵头和骨干作用,医联体总数达到226个,覆盖3198家医疗机构,实现城市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2017年,全省二级以上医院下转患者7.7万人次,同比增长61%,逐步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防回基层” 的就医新秩序。

  一、政府主导,全面覆盖。各级政府将推进医联体建设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加以推进。以强基层为首要任务,在已有帮扶合作的基础上,医联体建设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辐射地域、惠民便民的原则规划布局,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医联体覆盖范围,各医联体均由牵头医院负责同志任医联长,协调各项政策落实,统筹管理成员医院。2017年10月,召开全省医联体建设推进会议,通报工作进展、解读政策文件。11月,我委会同省人社厅对14个市工作进行全面督导,组织召开由各市卫生计生、财政、人社、物价等部门共同参加的座谈会,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加速推进。2017年底,全省297个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纳入医联体覆盖范围。按照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任务要求,2018年底,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医联体建设目标,完成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

  二、理顺机制,创新发展。我省城市医联体、县域医联体、专科医联体和远程协作医联体四种形式协调发展。各医联体主要在上级医生下沉出诊、开通转诊绿色通道、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开展培训带教指导等方面建立合作。重点指导沈阳、大连、鞍山等9个市的18个医联体组建人、财、物统一管理的紧密型医联体,建立较为稳定的激励和利益分配机制,其中营口中心医院-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连瓦房店中心医院-松树镇等10家乡镇卫生院医联体已初步建立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服务衔接、医保支持等深入合作发展模式,值得推广和借鉴。2018年2月,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与中山区政府合作,打破财政分灶吃饭的体制“瓶颈”,在保证归属权和投入不变的前提下,实现人、财、物统一由中山医院管理的跨级合作。

  三、分工协作,规范诊疗。以《辽宁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为指导,14个市和44个县均编制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根据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各级医疗机构数量、布局、功能和标准,严格控制大型公立医院规模。在医联体建设中积极发挥沈阳、大连、锦州三市省级医院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作用,加强市属三级医院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县医院危急重症诊疗水平,强化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病、慢性病治疗能力,有效建立急慢分治、分工协作机制。省级下发《慢阻肺等7个病种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各地、各医联体结合实际,在医联体内部制定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诊治病种目录,加强预防-治疗-康复全程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引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康发展、更富效率。2017年,城市三级医院,特别是省属三级医院诊疗人次增幅明显放缓,甚至开始下降(附件2)。

  四、政策协同,医保联动。一是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决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公立医院药占比从40%下降到32%。2017年8月26日全省10个城市301家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为重点,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上调2601项,下调549项。根据医院等级、手术技术难度差异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实行分级定价,拉开价格差距,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二是推进医联体医保支付改革。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合在县级医院普遍开展按疾病分组付费,推动医院主动控费和下转病人。新农合还拉开不同级别医院间报销比例差异,经济杠杆作用明显。

  下一步,我省将充分发挥行政部门总体规划和调控作用。发挥行政推动力,促进医联体良性发展;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推动三医联动;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与分级诊疗和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分配机制;加快分级诊疗信息平台建设。助力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确保下转患者用药连续性;加强宣传,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新秩序。提高居民政策知晓度和信任度,引导患者基层首诊。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医联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建议、改进措施,加快推动医联体建设。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的工作,给予我们工作上的帮助和支持。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胡淼

  电话:18900915057,传真024-23388057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6月19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