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省政府加大对老年人医养结合健康产业投入的建议(第025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08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来源:

辽卫提〔2018〕34号

 

陶贵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省政府加大对老年人医养结合健康产业投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建立医养结合健康产业基地的建议

  (一)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2018年3月省卫生计生委与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其中就医养结合中医药健康服务提出了建立试点和示范基地种类和标准,对医养结合机构管理监督进行了有益尝试。另外,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中医类医疗机构,要从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出发,主动拓展服务领域,全方位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一是在医疗机构内开设治未病科、老年病科、康复科。二是建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三是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关系,上门为老年人开展中医药服务,在养老机构开设老年病科等。四是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有效缓解了养老和医疗机构(尤其是中医医疗机构)参与医养结合不到位问题。

  (二)依托地区环境优势,打造医养结合的养生养老产业基地。在营口和大连,以“亲和源”温泉疗养院等5种中医药养老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初步形成,下一步将在全省环境资源优势地区推广普及,形成吸引域外老年人的高档养生养老区和面向本地区老年人的中低档养生养老区,促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三) 引导旅游、文化、康养等多产业相互融合。依托国家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相关政策,利用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开发文创康养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文创产品开发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打造文化康养创意产业链条,推进我省康养产业稳步发展。利用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特色小镇建设的相关政策,挖掘特色文化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康养体系建设中增加特色文化元素,进一步提升健康与养老产业的质量,有利于拉动地区文化消费和提供新的就业岗位,为探索我省康养产业提供新的发展模式。年内,通过利用国家旅游专项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集中支持建设一批健康与养老重点项目的旅游道路、旅游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以及旅游厕所等。利用网络媒体等营销方式,对具有一定规模且特色鲜明的健康与养老项目,将加大旅游市场营销力度,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产品市场化。

  二、关于利用现有的医疗、保健机构对医养结合专业人才进行培养,增加相关专业的招生人数,建立医养结合专业的人才队伍的建议

  一是委托中国医大一院开展全省养老护理专业人员培训,将日本、重庆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理念引入我省,目前已为各地共培训100名师资人员,推动各地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还委托省金秋医院开展了养老护理人员的培训。今后还将继续加大专业机构培训力度。省卫生计生委将建设若干个老年医学、老年护理等专业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为我省培养更多的医养结合人才。

  二是将老年保健、康复、护理等知识融入到全科医生培训内容中。已在省内多所三甲医院的老年病科基础上建设全科医学科,将借助老年病学科优势培养全科医生。

  三是设立医养结合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我省11所本科高校、8所高职专科学校设置护理学专业,每年共招收护理专业学生6803人,在校生21562人。另外还有9所高职专科学校设置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在校生1283人。近年来,我省支持省内高校新增了健康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等医养结合相关本科专业。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申请增设相关专业,并在现有护理专业培养规模基础上,强化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培养方向,同时结合老年人医养结合健康产业基地需求,指导学校扩大儿老年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的招生规模。

  三、关于鼓励社会投资医养结合健康产业的建议

  (一)落实税收和财政补贴政策。为推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养老机构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分别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捐赠,符合条件的,准予按税法规定进行扣除等。同时,按照国家规定,营改增试点期间,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目前,这些政策在我省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有效减轻了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负担。

  通过持续对符合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和机构责任保险补贴,降低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成本和风险,吸引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扶持、吸引社会各界和个人广泛参与。

  (二)实施产业金融政策引导。2017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101号),明确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挥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长期性、稳定性优势,以投资新建、参股、并购等方式,积极兴办养老社区、养老健康服务设施和机构,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引导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康复、医疗、护理相结合的健康养老产业,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一体化的高端养老服务。 2017年,省政府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签订支持辽宁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大型银行综合性金融优势,支持我省养老产业加快发展;去年2月,省政府召开产融供需对接工作座谈会,组织省国开行、省农发行、省工行、省农行、省中行、人保财险、百年人寿、华信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对接全省重大项目,加大对健康养老领域内重点企业和项目的资金支持。鼓励银行机构根据自身优势和发展战略明确市场定位,加大对健康养老产业信贷投放,不断创新适合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改进信贷担保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拓宽抵押担保物的范围。

  四、关于加强宣传,全社会营造出尊老、敬老、爱老的和谐氛围的建议

  我省各级各相关部门依托各级媒体和门户网站积极宣传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成果,发布了一批医养结合发展模式,宣传了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成效,解读了系列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文件,营造养老工作良好范围。2017年1月26日、8月16日省民政厅两次通过辽宁卫视晚间新闻节目,宣传报道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成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省民政厅向国家发改委、民政部推荐宣传推广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5则,最终入选3则。民政部以参阅件形式,将《辽宁省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四年滚动计划(2017-2020年)》、《辽宁省养老设施公建民营指导意见(试行)》发全国民政系统参阅借鉴。国家《社会福利》杂志第10期“政策鉴览”栏目专题解读了《辽宁省养老设施公建民营指导意见(试行)》。

  省委组织部组织省直主要媒体围绕老年人医疗、养老、服务等问题开展报道。辽宁日报开设《家的味道》专版,刊发《省政协委员提案关注居家养老 我省将探索建立虚拟养老院》、《曹佳妮把青春活力注入养老事业》等尊老爱老主题报道40余篇。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新闻》播发《我省创新养老机构运营模式 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健康养老”让老年人享有幸福晚年》、《沈抚新区“健康养老辽宁号”养老服务项目启动》等报道。东北新闻网开设《网络中国节 重阳》专题,弘扬传统尊老文化。通过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及时转载推送辽宁日报、辽宁广播电视台重点稿件,推出H5、微视频等新媒体产品增强宣传效果。通过各媒体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了尊老爱老的浓厚氛围。

  根据您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省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尊老爱老宣传报道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中央及我省出台的有关老年人福利待遇等政策进行延伸性解读,充分展现党委政府对于老年群体的关注、关心和关爱,使老年人能够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享受到政策红利。二是积极开展典型宣传。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深入挖掘我们身边的尊老爱老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充分利用传统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爱老的浓厚舆论氛围。三是开展传统文化宣传。以尊老爱老宣传为契机,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文化的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和优秀传统文化,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积极舆论氛围。

  非常感谢您对医养结合工作的关心,请继续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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