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关于《促进中医药和养老融合提高居家养老质量》的提案(第009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5-28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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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卫提〔2018〕16号

李树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中医药和养老融合提高居家养老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养老服务业是涉及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截至2016年末,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21.7%,高出全国5个百分点。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持续增长,对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国家层面上,高度重视养老产业发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计委印发了《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系统集成,对接各级医疗机构及养老服务资源,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整合信息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11个部委办局下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走医养结合道路,特别是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提出了要求和意见。

  从我省层面上,为贯彻落实国家一系列养老政策方针我省制定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我省制定出台了《辽宁省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和《辽宁省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对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均做了明确要求和规划。目前,走医养结合道路,特别是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是实现健康养老的有效路径之一,在认识层面已经形成广泛共识。在实践层面各地地方政府、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已进行了有效探索,一些医养结合、特别是中医药健康养老的新兴服务业态已经形成,但规模、品牌发展潜力和空间巨大。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宁省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辽宁省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引领带动辽宁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发展,2018年3月省卫生计生委与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其中就医养结合中医药健康服务提出了试点和示范基地种类和标准,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行业标准和管理监督进行了有益尝试。另外,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中医类医疗机构,要从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出发,主动拓展服务领域,全方位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一是在医疗机构内开设治未病科、老年病科、康复科。二是建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三是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关系,上门为老年人开展中医药服务,在养老机构开设老年病科等。四是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有效缓解了养老和医疗机构(尤其是中医医疗机构)参与医养结合不到位问题。对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引领带动辽宁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目前,全省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已经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辖区内养老机构建立了技术协作关系,为养员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此项工作已列入省政府年度工作和省卫生计生委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省卫生计生委在营口、大连、朝阳等地,以“亲和源”温泉疗养院等为代表的5种中医药养老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初步形成,目前正在推广普及。今年开始省卫生计生委与省民政厅将联合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打造我省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品牌。同时鼓励建立社会办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方便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积极倡导并推进我省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以东软熙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龙头的一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已在智慧养老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用软硬件产品研发、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研制等领域都有成熟的技术和产品;在大连、营口等地区的社区或者实体服务网点有着大量的应用实践。这些都将为推动我省居家养老质量提升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省教育厅统筹指导各高职院校专业设置,鼓励有条件院校开设护理(老年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保健康复等专业,鼓励院校增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等涉老专业。自1999年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第一个开办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以来,目前全省共有9所高职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为社会培养了大量人才;同时,各院校结合行业、企业所需,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不断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体系,设置《老年人的心理护理》、《老年人膳食与营养配餐》、《推拿与按摩》、《康复理疗技术》、《中医护理技术》等课程,以专业人才培养改革为主线,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能培养,采用理实一体、养老机构岗位实训和顶岗实习等方式,探索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不断提高学生的专业意识、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升服务社会服务老年人的能力。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引导、支持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设养老服务专业教学培训,加快培养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调配、心理咨询等专业人才培养培训,鼓励技工院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将养老护理员、健康管理师、保健调理师等职种纳入政府补贴目录中,参加培训后,按照不同等级给予相应补助。研究并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促进了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健康发展。

  省民政厅做好了医养结合机构审批工作。落实《民政部 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对申请举办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按照首接责任制原则,及时办理审批。对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申请养老机构许可的,民政部门予以优先受理。符合设立条件的,自受理设立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鼓励养老机构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养老机构根据自身实际和需要,通过按规定独立设置医疗机构、设立医务室或引入医疗机构分支、与医疗机构合作开辟绿色就诊通道等多种方式,提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全省已有55%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含中医药服务),其中,据省卫生计生部门数据,独立设立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100家左右。

  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健康养老服务。征集筛选总结各地医养结合创新模式和典型事例13则,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借鉴,为社会各界参与发展健康养老服务提供了有效做法和样板。与卫生计生委联合召开全省医养结合工作经验交流培训会议,总结成绩,推广经验。持续对符合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和机构责任保险费补贴,降低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成本和风险,吸引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

  积极探索特色健康养老服务模式。配合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18〕10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和示范基地建设,探索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有效模式。与此同时,我省沈阳、大连、盘锦市正在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已经探索出一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有效模式,其中包括沈阳万佳宜康、大连林海等医养结合有效模式。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省民政厅在牵头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过程中,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全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联合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岗位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逐步推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2017年,通过报请政府印发《辽宁省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四年滚动计划(2017-2020年)》,明确要求各市实施养老护理人员培养培训计划,逐年推进,到2020年实现轮训率100%的目标。各地积极谋划,认真实施,依托培训基地抓紧开展培训,其中大连市的经验做法入选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事例。还统一组织开展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有64人获得国家四级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通过选拔培训推荐4名养老护理员参加了人社部组织的2017年中国职业技能大赛,3人获得三等奖,1人获得优秀奖,省民政厅获得优秀组织奖。

  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全省搭建起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52个,联通老年人和各类养老服务加盟商及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在填报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的同时,启用了“辽宁省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立起详细的养老机构信息数据库。我省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大连长者小镇养老发展有限公司等12个单位和街道(乡镇)经申报被国家公布列入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名单。

  下一步,我省将协同各部门,以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为抓手,让中医药深入社区,深入居民家庭,针对不同群体和健康状况提供多样式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共同推动发展中医药与智慧养老服务相结合,开发和运用智能硬件催生新业态,推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与中医药产业相结合,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重点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物品代购等服务,开发更加多元、精准的私人订制服务。支持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化产品、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健康养老移动应用软件(APP)等设计开发。打通养老服务信息共享渠道,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障等信息资源对接,促进养老服务公共信息资源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发倾斜。

  同时各部门继续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探索“医养结合”,尤其是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模式,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鼓励养老机构根据自身实际和需要,通过按规定独立设置医疗机构、设立医务室或引入医疗机构分支、与医疗机构合作开辟绿色就诊通道等多种方式(均含中医),提高提供基本医疗(含中医药)服务的能力。二是指导各地继续探索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等有效服务模式。三是探索信息化管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为中医药健康养老提供人力和技术支撑。四是适时再出台配套政策,强化政策引导,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为健康养老产业服务。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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