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提〔2018〕2号
民革省委: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我省健康与养老产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康养产业发展与定位的建议
正如您所述康养产业覆盖面广、产业链长,涉及医疗、文化、旅游、民政、社保、体育等多方面,一头连接民生福祉,一头连接经济社会发展,是促进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明确发展康养产业的战略地位非常重要,各相关单位在本业务领域均出台了规划。
一是根据全省人口结构与分布,我省结合旅游资源,科学合理地编制了健康与养老区域旅游规划,包装和策划一批健康与养老重点项目,通过重点引领帮扶、旅游招商,实现落地一批旅游项目,推动了健康与养老旅游产品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是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34号)、《体育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25)》、《辽宁省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6〕148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152号)等相关文件。尤其是在全国率先出台的《辽宁省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中,针对我省体育领域体育消费需求有效供给不足,供给质量不高,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发展结构性矛盾、供需错位,体育与教育、文化、旅游、医疗、养老有效融合不足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措施。方案在增加体育供给方面明确提出增加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建立公共体育服务平台,满足大众科学运动、运动处方、运动健康管理等多元化需求,增加特色体育需求供给。
三是今年开始省卫生计生委与省民政厅联合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和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打造我省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品牌,鼓励建立社会办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完成15个县第四次中药普查试点工作,新启动8个县中药普查工作,发现新物种岩生白头翁。初步统计全省有药用植物1600多种,可大面积种植的40多种。
二、关于激发市场活力,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多元主体参与机制的建议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2017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101号),明确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挥商业养老保险资金长期性、稳定性优势,以投资新建、参股、并购等方式,积极兴办养老社区、养老健康服务设施和机构,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引导商业养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康复、医疗、护理相结合的健康养老产业,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一体化的高端养老服务。
二是持续对符合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发放运营补贴和机构责任保险补贴,降低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成本和风险,吸引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
三是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健康养老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2017年,省政府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签订支持辽宁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大型银行综合性金融优势,支持我省养老产业加快发展;去年2月,省政府召开产融供需对接工作座谈会,组织省国开行、省农发行、省工行、省农行、省中行、人保财险、百年人寿、华信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对接全省重大项目,加大对健康养老领域内重点企业和项目的资金支持。鼓励银行机构根据自身优势和发展战略明确市场定位,加大对健康养老产业信贷投放,不断创新适合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改进信贷担保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拓宽抵押担保物的范围。
下一步我省相关部门将继续推动保险机构参与承办公共服务项目,参与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的建立,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城镇职工大额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做好与基本医疗、基本养老的制度衔接,形成保障合力。推进保险业进行产品和服务等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开发包括长期商业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并鼓励老年人投保,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引导保险资金投入健康养老产业。借助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的优势,积极吸引保险资金参与健康养老产业建设,为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提供所需资金支持;指导和帮助省内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良好的健康养老机构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利用基金、发债、上市等方式进行融资,以满足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此外,支持我省养老规模较大的健康养老机构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进行股权融资,开辟养老产业融资的新渠道。
三、关于把"医养结合"作为发展我省康养产业的突破口、依托医疗养老服务业,叩开"银发经济"大门的建议
我省正处于老工业基地转型的关键时期,同时人口结构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经济下行压力倍增,大力发展康养产业有利于我省供给侧改革转方式、调结构、培育新经济增长点。
(一)发挥温泉资源、交通区位和医疗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全省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已经与辖区内养老机构建立了技术协作关系,为养员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各地也发挥自身特色优势,探索形成了一批健康养老服务有效模式,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例如,大连市凭借其养老机构设施条件和医疗水平相对较高优势,夏天吸引南方老年人避暑旅居,冬天吸引北方老人躲避严寒,机构旅居养老潜力逐步显现;盘锦市大洼区盘活农村闲置民居,探索出养老服务新路径,入选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营口等地以“亲和源”温泉疗养院等5种中医药养老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初步形成,温泉养老项目吸引了各类老年人候鸟式养老,目前正在推广普及。
(二)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常态化演艺项目培育工作,开展演艺与康养产业融合工作。省文化厅打造文化康养产业链条,培育文化康养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文化与康养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依托国家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相关政策,利用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开发文创康养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文创产品开发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工作,推进我省康养产业稳步发展。利用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特色小镇建设的相关政策,挖掘特色文化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康养体系建设中增加特色文化元素,进一步提升健康与养老产业的质量,有利于拉动地区文化消费和提供新的就业岗位,为探索我省康养产业提供新的发展模式。
(三)引导旅游业与康养产业融合。年内,通过利用国家旅游专项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集中支持建设一批健康与养老重点项目的旅游道路、旅游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以及旅游厕所等。利用网络媒体等营销方式,对具有一定规模且特色鲜明的健康与养老项目,将加大旅游市场营销力度,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产品市场化。
(四)强化医疗保险的支撑力度。各级医保行政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4号)精神,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诊所、卫生室、医务室)以及举办的护理院、康复医院等,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准入条件的,纳入城乡医保定点范围。目前,各市符合相关规定,并有意愿纳入医保定点的28所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已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而且数目仍将持续增长。
在实际经办管理中,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各地医保行政、经办部门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的衔接方面做了积极工作。例如,沈阳市积极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纳入定点范围,不仅有设置老年病科的综合医院、老年病医院,也有养老服务机构中内设的医疗机构,如沈阳地区的天柱山(远大)老年公寓内设的沈阳浑南天柱山医院;致力于驻区诊所、家庭医生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蓝卡健康集团下设的沈阳浑南蓝卡听雨观澜诊所;率先试水“医养结合”、入驻大东松浦博爱养护中心的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大东院区,还有沈阳市铁西区松蒲博爱养护福利中心。
(五)积极推进“互联网+”康养服务创新。支持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化产品、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健康养老移动应用软件(APP)等设计开发。2017年,省工信委重点支持沈阳新松机器人等企业开发智能家居产品,实现智能技术与传统家居行业的跨界融合,为居家养老提供智能化产品保障。组织召开我省IT骨干企业参加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推荐沈阳东软熙康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参评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企业,推动我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2018年,推动东软集团与省政府签订《大健康产业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设健康医疗国际产业园。东软集团规划建设全国领先的可穿戴健康医疗设备及相关核心软硬件研发生产区,研发生产适合老年人的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辽宁云医院平台,通过连接与共享健康医疗数据,提供辅助公共卫生、远程医疗、医养护一体化智慧养老等协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助力我省老龄事业快速发展。
四、关于从补短板入手,重视康养人才队伍建设,为推进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的建议
职业能力建设部门将健康管理师、保健调理师等职种纳入政府补贴目录中,参加培训后,按照不同等级给予相应补助。并积极引导、支持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设养老服务专业教学培训,加快培养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调配、心理咨询等专业人才培养培训,鼓励技工院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省教育厅通过打造优势特色专业,支持东北财经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辽宁医学院护理学、辽宁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大连医科大学公共事业管理等10个本科专业,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朝阳市卫生学校护理学等3个高职专业,根据社会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 同时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重点支持大连大学、大连医科大学中山学院护理学和护理临床技能省级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沈阳化工大学“沈阳化工大学-沈阳养老服务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依托养老服务中心,组织社会工作等专业学生定期实习实训,提高学生从事养老服务类工作的实践能力。
在推动医养结合工作的过程中,各部门相互合作,加强全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岗位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辽民函〔2015〕25号),逐步推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2017年,通过报请政府印发《辽宁省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四年滚动计划(2017—2020年)》,明确要求各市实施养老护理人员培养培训计划,逐年推进,到2020年实现轮训率100%的目标。各地积极谋划,认真实施,依托培训基地抓紧开展培训,其中大连市的经验做法入选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事例。省里统一组织开展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有64人获得国家四级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
非常感谢您对医养结合工作的关心,请继续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工作!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