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二三级公立医院临床营养科建设和管理落实工作的建议(第1202037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27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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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一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二三级公立医院临床营养科建设和管理落实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建议的内容,您提出的政策建议对于我省做好公立医院临床营养科建设管理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临床营养在医疗过程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临床营养建设工作也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临床营养科建设和管理是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卫生健康委历来重视此项工作,近些年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也落实了很多政策举措。

  一、加强政策层面支持。

  国家提出大健康理念,指出要以预防为主,临床营养是预防和治疗各种慢性病的最基本、最安全而有效的措施。我省按照《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制定了《辽宁省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7-2030)》,将临床营养行动作为重大行动之一。国家卫生健康委在2018年末正式成立国家临床营养质控中心,我省迅速反应,已经着手组织针对医院营养科的管理体制、人员结构来源、功能设施、医疗业务、质量评估、监管等方面的专题研究,这在全国也是开展比较早的。目前,我省沈阳市、大连市已经成立了市级临床营养质控中心。从沈阳市目前对各医院的临床营养质控效果看,与质控前相比,医院对临床营养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工作内容有所增加,硬件设施也有所改善。下一步我省将成立省级临床营养质控中心,以加强对临床营养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试点做好医疗机构评估,探索建立规范化临床营养诊疗路径。

  我省临床营养学科仍处于起步阶段,各医院间发展很不平衡,水平参差不齐,两极分化明显,为更好地制定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政策、标准,我省通过质控中心、专家小组的形式对二三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临床营养工作现状进行调研、评估,为后续制定评估标准、团体标准等提供依据。

  我们深知临床营养学科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循序渐进、不断发展。我省正积极尝试遴选若干营养工作开展较好、符合国家要求的医院营养科作为我省临床营养试点示范基地,给予政策扶持,以点带面,不断探索和规范,逐步建立适合我省实际的临床营养运行模式。同时,积极开展将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的规范化营养诊疗路径纳入到需要营养治疗疾病的临床路径中,建立多学科营养支持团队,保证患者得到合理治疗。

  三、推动治疗膳食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医院的规范化应用,协调加大监管力度。

  治疗膳食和特医食品是针对疾病状态下患者特殊的营养需求而有针对性配制的食品,需要在营养师指导下合理使用,是临床实施营养治疗的有利抓手,我委按照国家有关医疗管理规定,稳步推动治疗膳食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医院的规范化应用。由于是治疗膳食和特医食品,省卫生健康委协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不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截至目前,我省无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单位,有802家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单位。按照层级管理、属地管理、区域负责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各级监管职责,守住不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底线,确保治疗膳食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用安全。

  四、以量化指标推动学科发展,培训和宣教力度不断加大。

  结合我省公立医院临床营养科建设工作实际,转换思路,量化营养工作内容,重点加强对营养风险筛查率、治疗膳食就餐率、肠内外营养治疗率、门诊量等的工作考核,以量化指标推动学科发展。积极协调医保、物价等有关部门,增设营养相关收费项目,推动临床营养学科发展。在我委制定的《辽宁省2019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重点工作任务》中,特别强调要着力推广包括临床营养科在内的多学科诊疗服务,推进国家多学科诊疗试点,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不断加大对医护人员以及患者和家属有关临床营养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大家对临床营养价值性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特别是对治疗膳食和特医食品规范化应用的培训。我省为进一步加大对临床营养科建设的扶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立营养病房。通过营养代谢调节治疗疾病,为其他临床科室提供营养支持;稳定专业人员队伍,提高临床营养科学术科研能力。

  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及的那样,临床营养科管理机制尚不健全、营养专业人员队伍不稳定、技术骨干严重缺乏等在不同程度上都普遍存在,这些也将是我们今后工作的动力和方向,我们认为您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工作建议非常具有可操作性,下一步我委也将采纳您的有关建议,充分发挥行政部门总体规划和调控作用,发挥行政推动力,依据国家出台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应用规范》等,协调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风险分级监管,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形成定期全面检查和通报机制。综合考虑医院级别、规模、住院数、手术量等多方面因素,明确临床营养相关工作指标范围要求,促进我省临床营养科建设工作全面良性发展。我们也将大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医院临床营养科建设发展工作中来。

  我们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临床营养科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建议、改进措施,加快推动临床营养科建设和管理工作。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的工作,给予我们工作上的帮助和支持。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曹燚鑫

  传真:024-23391902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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