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快全省建立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建议的提案(第12020213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24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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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殿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全省建立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建议的内容,您提出的政策建议对于我省做好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省围绕以上内容也提出并落实了很多政策举措。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建立中国特色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之首。国家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作为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要抓手。我省历来高度重视推进分级诊疗工作,于 2015年就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14个市均纳入分级诊疗试点,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多部门联合制定《辽宁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辽宁省医疗联合体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版)》等政策性文件。以政府为主导,以强基层为首要任务,全面推开医联体建设。

  一、实现卫生健康领域制度创新“三推进”,让基层“接得住”

  1.重整合,推进有成效医联体建设。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联体建设总体目标和要求,着力强化卫生健康领域供给侧改革,大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和共享。截至2018年底,全省124家三级医院全部牵头参与医联体建设,医联体总数达到285个,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670家。在2017年“全省297个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参与医联体”的基础上,2018年“我省已实现医联体城乡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工作中,大胆尝试破除机制障碍,积极构建“院府合作”方式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大力推行县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方式的县域医共体,打造省、市级医院以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为依托的专科医联体,通过省级“健康云”平台推动构建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最远辐射至对口支援的新疆塔城地区。

  2.建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我省积极组建以基层医院全科医生为核心、上级医院专科医生参与的签约服务团队,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重数量”向“抓质量”发展。制定出台和推动落实《辽宁省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科学设计服务包、以老年人、慢性病等为重点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和内涵。全省建立12531个“专科+全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队伍,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到58%。上级医院医生全程参与签约居民健康管理,开通转诊绿色通道,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连续性的健康服务,实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

  3.促共享,推进医疗资源协调发展。在医疗资源方面,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开放。加快第三方区域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机构审批,现有机构总数已达到40家,较2017年翻了4倍,实现区域资源共享,成为基层短板的有益补充。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进医联体内不同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现全省已达到320家。在信息共享方面,持续加强建设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大力推动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免除重复问诊、避免重复检查,提高百姓就医效率,为实现分级诊疗提供信息化支撑。

  二、实现体制机制改革“三通畅”,让医院“舍得放”

  1.抓布局,畅通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通道。我省相继成立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6个省级会诊中心,覆盖全省44所县医院,实现省级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对基层的下沉。医联体牵头医院开放检验、影像一体化服务,患者在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即可预约大医院检查检验,患者就医体验明显改善。在农村,积极利用远程心电、远程影像、远程病理、远程会诊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诊断能力,41个县(市、区)建立了远程医疗服务系统,疑难重症救治水平显著提高,缓解了群众看病就医难题。目前,我省开展远程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达到171家,开展远程医疗服务5.64万例次。三是鼓励医生流动执业,发挥资源下沉机制。出台“医师在医联体内多机构执业无需备案”政策,全省在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的医师已超过1万人。鼓励上级医院医师到医联体内基层医院执业,执业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医联体内普遍建立专家定期到基层出诊长效机制并按职称给予每天180元-300元补助,试点市将下沉专家补助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2.调医保,畅通患者急慢分治就医通道。积极推进医保改革试点,营口市作为我省纵向合作医联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市,选取1个城市医联体试行按病种医保打包付费制度。部分市城镇职工医保在不同级别医院间报销比例拉开10%差距,引导患者向基层流动;对双向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在基层医疗机构设立医保门诊统筹,引导居民在基层就诊。全省范围内,新农合在县级医院全部实现按疾病分组付费,推动医院主动控费和下转病人。同时,新农合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报销比例差别较大,经济杠杆作用明显,对患者根据病情合理就医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2018年7月,我省制定出台《关于鼓励医联体试点地区建立新农合总额管理制度的通知》,目前已完成每个市至少1个医共体试点实施新农合总额支付方式改革的任务目标。

  3.保衔接,畅通患者连续治疗用药通道。2017年8月26日,全省14个市357家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药占比从40%下降到32%。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为重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根据医院等级、手术难度等因素实行分级定价,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建立合理医疗秩序,促进分级诊疗。同时,全省统一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含纳入基本药物制度管理的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平台和目录,基本药物纳入医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门诊统筹范围,基层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比放宽到40%,实施慢性病2个月长处方,保证患者用药连续性。

  三、注重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

  我省在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过程中,充分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思路,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多部门联合制定《辽宁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辽宁省医疗联合体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2017年版)》等文件,围绕政策制定、组织实施、效果评价等内容,明确考核指标和核查材料。2017年底,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完成对全省28个医联体64家医疗机构的现场督导,引导和推动富有成效医联体建设。2018年7月,正式委托第三方启动年度分级诊疗考核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的通报和应用。目前,考核评价工作已全部完成,印发了《全省分级诊疗与医联体运行情况分级评价报告》。

  四、加大基层医疗机构资金、项目、人才培养、薪酬待遇有关工作力度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迫切需要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施水平和服务能力。一直以来,我委高度重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把此项工作作为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会同省发改委“十二五”时期编制实施了《辽宁省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十三五”时期编制实施了《辽宁省健康扶贫建设工程建设方案》,把有建设需求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规划,2019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36.3亿元、安排省本级投资约2亿元,支持了123个县级医院、850个乡镇卫生院、14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958个村卫生室项目建设,新改扩建业务用房面积约300万平方米。同时,我委不断加强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的建设,2009年以来,共争取中央投资2.61亿元,支持了15所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项目建设,新增全科医师培养能力约4000人。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的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持续改善,服务能力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能力不断提高,为分级诊疗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条件。

  从2016年开始,为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我省实施了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计划,根据定向就业县岗位需求数量,每年安排临床医学定向就业计划100人,由辽东学院承担,毕业后到农村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卫生工作。

  基层医疗机构中的全科医生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构成。其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津贴补贴由国家统一制定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由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对于全科医生绩效工资的分配政策,国家和省里非常重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以上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7号)中明确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向医务水平强、医德医风好、患者满意度高的家庭医生或医务团队适当倾斜,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方式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增强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鼓励全科医生在签约服务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签约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在绩效工资中单列。提升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于当地区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项衔接。

  另外,我省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16号)中也有明确规定: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各市要根据实际,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其进一步倾斜,切实增加全科医生岗位吸引力。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分配,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鼓励各地区、各单位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设立全科医生津贴。完善全科医生工资激励的政策是明确且充分的,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推动落实国家和省里相关政策,努力让全科医生工资收入进一步提高,岗位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下一步,我省将充分发挥行政部门总体规划和调控作用,发挥行政推动力,促进分级诊疗和医联体良性发展;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推动三医联动;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与分级诊疗和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分配机制;加快分级诊疗信息平台建设。助力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完善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确保下转患者用药连续性;加强宣传,建立完善分级诊疗新秩序。提高居民政策知晓度和信任度,引导患者基层首诊。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建议、改进措施,加快推动分级诊疗工作建设。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的工作,给予我们工作上的帮助和支持。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曹燚鑫

  传真:024-23391902。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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