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传承满族中医药文化 打造“健康辽宁”的提案(第12020232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23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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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瑞委员:

  您提出的《传承满族中医药文化 打造“健康辽宁”》的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年初,“开展中医药振兴行动”被列为省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任务,成为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包括满、蒙民族医在内的全省中医药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精神,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中医药继承创新和人才培养,大力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中医药工作配套政策措施集中出台。根据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省政府印发了《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辽宁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省工信委制定下发《2018年辽宁省医药工业发展工作指导意见》,推动具有地方中药特色的抚顺、丹东、阜新等市充分发挥优势区位资源。这些文件的出台明确了今后几年我省包括满族民族医在内的中医药工作发展目标、任务和中医药工作的基本遵循。

  二、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初具规模。“十三五”期间,全省围绕完善中医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编制了我省健康扶贫工程和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等专项建设规划,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 4.58亿元,支持了12个中医医院建设,推动全省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和能力提升。全省共有三级甲等23所、三级乙等2所、二级甲等 33 所、二级乙等医院3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1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56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1个;科技部、国家食药监局中药研发基地各1个;教育部重点学科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3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21个、二级实验室23个,中医药科研重点研究室4个,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1个。

  三、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全省共有国医大师2人,国医大师工作室1个,全国名中医3人,辽宁中医大师10人,辽宁省名中医147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25名,继承人269人;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82人;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工作室34个,辽宁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6个;全国中医流派传承工作室2个。全面开展了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有国家级住培基地5个,共招录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123人;开展为期2年的“西学中”培训1722人。

  四、中(满蒙民族)医药产品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加强。我省不断提升中医药技术研发能力。2018年,我省加大财政投入并引入社会资本,筹集科技经费7000余万元,在中医药领域组织实施省自然基金、博士启动基金、重点研发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项目236项,主要开展了“蒙药‘五味甘露’浴对高血压病影响的临床研究”、“‘逐寒止痛外用酊剂’离子导入治疗骨性关节炎的临床研究”等研究,培养了一批中医药科研人才。“干细胞修复、基因治疗与中药干预结合治疗中枢免疫异常疾病的研究”等17项医学研究成果获得辽宁省科学技术奖。依托丹东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了辽宁省(丹东)满族医药及健康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满医满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五、中(满蒙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稳步提升。我省以集聚民族特色中药健康产业为牵引,鼓励开发中药保健品、特医食品、药食同源食品等大健康特色产品,延长中药产业链,补齐中药产业发展短板,推进民族药、“辽药六宝”等特色健康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积极推动桓仁、清原两个满族自治县中医药健康产业先导区建设发展。在中药材种植方面,我省将中药材种植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机融合,积极开展“辽药六宝”--林下参、关龙胆、辽五味、辽细辛、鹿茸、蛤蟆油的规模化种植(养殖),全省中药材林下种植面积161万亩、一般种植面积216万亩,年产量14万吨左右,产值37亿元,种植户近10万户,专兼职从业人员近20万人,各种中药材合作社350多家。在中药生产加工方面,全省现有规模以上中药生产企业78家,主营业务收入82.3亿元,利润5.2亿元。满药、蒙药等民族特色药也呈现较好发展势头。全省限额以上中药销售企业200多家,营业收入51.2亿元。沈阳、抚顺、本溪、桓仁、西丰等中药材交易市场初具规模,借助电商平台的中药材线上交易已经起步。

  六、中(满蒙民族)医药文化宣传持续加强。我委积极推广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宣传,在全省启动了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庄、进家庭。在满医满药的宣传方面上,通过辽宁卫视、辽宁日报等媒体,积极宣传抚顺、丹东满医药和阜新、朝阳蒙医药等行业发展亮点,积极推进“辽药六宝”等道地药材品牌效应和品质提升,提高我省中药材精深加工水平。支持丹东举办“2018年第五届满族医药国际论坛”,组织省内中药企业参会,扩大了辽宁满族道地药材及满药产品影响力。

  虽然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发展水平还不高,正像您所说的,仍存在中医药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许多问题。

  我们针对您提出的工作建议,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将在今后工作安排部署上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建议。

  一、加大中医药发展财政投入。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协调中央财政,省财政加大对中医院基础设施、设备和重点专科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培训的投入。按照省政府《促进中医药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要求,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积极促进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办中医医疗机构,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对于你提到的抚顺海清中医骨病医院,我委将委托抚顺市卫健委开展调研工作,为民营中医医院加强企业服务,探索公立、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共赢的新发展模式。

  二、实施中医药传承工程。大力开展中医药传承和保护,加大对经典古方加快挖掘整理工作力度,推动依托辽宁中医药大学建设辽宁省中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开展蒙医蒙药、满医满药及其民间特色诊疗技术的中医药研发调查。进一步挖掘我省中医药成果,推动中医药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推进道地中药材种植业发展,做大做强我省满药、蒙药为代表的中医药产业。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系统整理和继承辽宁历代名家中医药学术理论、流派及学说,全面系统继承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基本诊疗规律。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持续推动《辽宁省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十百千”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落实,以提升中医药临床服务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搭建不同层级的中医药人才培养平台,构建骨干人才、优秀人才、领军人才有机衔接的中医药多层次人才队伍,着力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高层次人才缺乏及继承不足、创新不够等问题。二是完善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流术派传承工作室和名师工作室等开展师承教育,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三是支持具备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与辽宁中医药大学联合开展中医大专学历教育,为基层培养中医药人才。四是挖掘民间中医资源,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和中医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民间中医资源,加以利用。关于您提出的通过传承方式的民间中医暂时没有相关的职称评审认定政策的问题,目前,民间中医因推荐参评、评价特殊等问题,确实存在着实际困难。下步我委将积极协调人社等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及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突出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价,更好地把这种一脉单传的民间中医纳入评价体系之中,为确有真才实学的中医专业技术人才做好服务。

  四、加强中医“治未病”健康理念。相比西医而言,传统中医具有整体论的生命科学理论、辨证论治的治疗方法和以“治未病”为指导的综合调理养生保健理论,在“养”和“防”上更具有优势,目前,全省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均已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下步,我委将积极引导全省各中医医疗机构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完善治未病科建设,为居民提供不同体质的饮食起居、情志调节、运动调摄、养生保健、健身导引等调理方案,将治未病的理念贯穿于生命全周期和疾病治疗的全过程。

  五、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积极开展全省中医药健康文化宣传专题工作,通过开展中医义诊咨询活动、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展板展示等多种形式,借助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全媒体媒介,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普及《中医药法》、中医药常识、中医特色诊疗知识、中医药健康养生保健知识。在图书馆、博物馆、大中小学等公共场所,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专题活动。根据您的建议,我委将研究组织中医专家编写中医养生、治未病的中医科普手册想公众发放,提高全省公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六、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中医药工作跨越式发展。

  我委将协同省发改、工信、科技、教育等有关部门,积极研究相关课题,适时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公立、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化升级改造,大力提升我省中医药事业信息化发展水平。通过“互联网+医疗”模式,推进医联体或医共体(医院集团)建设,实现远程辅助诊疗,提升基层,特别是县级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大病不出县”行动计划的落实。推进发展健康服务新业态,推动我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中(满蒙民族)医药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吸纳和改进,再次感谢您给予我们工作上的帮助和支持。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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