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关于推进专科医生签约家庭医生的提案(第1202046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22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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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鹏委员:

  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专科医生签约家庭医生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一项制度设计,近年来国家层面不断递进式强力推进。2015年以来,国务院先后3次发文部署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去年以来,新成立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不断提高居民对签约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您提出推进专科医生签约家庭医生的建议是进一步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提高群众认可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在加强和加快全科医生培养的同时,鼓励大中型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专科医生进入到签约家庭医生团队。现阶段,签约服务主要采取团队服务的形式,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我们积极鼓励、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医联体的公立医院专科医生,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加入家庭医生团队在基层提供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筹制定组建规划和程序,以签约服务任务为导向,以人员结构现状为基础,以自愿双向为原则,兼顾整体平衡和团队个性化特征,科学、合理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允许一个成员(特别是公共卫生医师)服务多个团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明确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任务、工作流程、服务规范以及成员的职责分工,并定期开展绩效考核。目前,我省已有部分市采取专科医生加入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下一步将逐渐扩大覆盖面。增强专科医生力量,进一步探索开展组合签约,引导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一所二级或三级医院,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或结合本地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直接选择一所三级医院,签约居民可在签约组合内任意选择一家医疗机构就诊。城市公立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由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通道。通过给予家庭医生团队一定比例的三级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方式,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

  二、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8〕16号),明确了专科医生可以充实到全科医生队伍,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含中医全科转岗),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各市在全省转岗培训计划基础上,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增加年度转岗培训规模,重点解决缺少全科医生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需求。实施乡村医生全员全科基本知识技能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安排乡村医生到上级乡镇卫生院、县医院进修学习,力争在2030年前,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全部纳入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并请您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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