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提〔2020〕66号
刘春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养老医养结合新模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探索机构、社区、家庭一体化医养结合模式的建议
为更好地服务于老年群体多样化、多层次健康养老需求,我委多措并举,着力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切实提升了老年健康服务水平。一是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病科为核心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加大老年医院建设力度。目前,全省现有老年病医院28个。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老年病科、老年病门诊开设率已达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老年人为重点,切实加强老年慢病防控、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工作,每年为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提供1次包括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内容的健康管理服务,老年健康管理率已达69.19%。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二是建立老年康复、护理服务网络。大力发展老年康复、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了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加强康复、护理医疗机构建设。按照国家卫健委等8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1号)要求,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鼓励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目前,全省已有康复医院34个、护理院25个;预计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将达到30%。三是印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服务绿色通道的通知》,医疗机构全部开通了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服务的绿色通道,老年人就医更加便利。
二、关于加快医养结合顶层设计的建议
省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2016年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56号),连续4年将推进医养结合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纳入省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进行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医养结合工作健康发展。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法规体系,与省民政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我省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辽宁省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开展试点、家医签约、优化审批等工作,整体推进机构、社区医养结合工作深入开展。2019年,我委还牵头起草了《辽宁省医养结合促进条例》,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已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今年,为使医养结合服务更加规范,我委牵头制定了《医养结合服务规范》《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已完成初稿,正在征求意见中。省民政厅成立了养老服务领导小组,建立了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连续4年开展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大监管整治力度。目前,全省医养结合机构已达169家,有86%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老年人医养服务需求逐步得到有效满足。
三、关于多重服务助推社区医养结合的建议
2018年机构改革后,省卫生健康委承担省老龄委日常工作,每年在全省范围积极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敬老月”等活动,并把老年健康作为一项重要宣传内容,融入到活动中,进行广泛宣传。一是开展了以“懂健康知识,做健康老人”为主题的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面向全省宣传普及老年失能预防、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老年健康核心信息等专业健康知识,组织医疗老专家先后赴沈阳市康平县、本溪市桓仁县、锦州市义县进行老龄健康政策宣传、老年健康知识普及、健康巡诊等活动。各地卫健委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健康知识宣传和义诊活动。部分市组织专家和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走进社区,为老年人讲解阿尔茨海默病的预防并进行健康体检,传播健康生活理念,降低患病风险。二是在《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要进行人口老龄化形势教育、老龄政策法规教育、应对人口老龄化成就教育、孝亲敬老文化教育、积极老龄观教育和老龄健康知识教育,并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我委在辽宁广播电台“美丽清晨”栏目开设“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大讲堂”和健康知识宣传专栏,各地在主流媒体、养老机构、社区村居等场所广为宣传“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各项内容。三是在《辽宁省“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中要求,“敬老月”期间各地要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文艺演出、参观座谈、健康知识普及、老年普法、为老服务等活动。我委在《辽宁老年报》开设包含老年健康在内的8个专版共计20期的宣传版面(今年为每月1期老年健康知识专刊,目前已出4期)。与省广电总局联合在全省开展了“敬老爱老主题公益广告展播活动”。各地结合实际,利用主流媒体、公众号、网站等广泛进行老年健康宣传,开展了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等活动。沈阳、大连、丹东、锦州、营口、阜新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切走访慰问高龄、贫困、老有所为老年人。鞍山、抚顺、丹东、锦州、营口等地各级机关党员干部、“义工队”、社区志愿者到养老机构、空巢高龄失独老人家中,组织开展精神慰藉、照料护理、安全教育、理发助浴、打扫卫生等公益活动和服务,引导老年人树立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营造了浓郁的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
四、关于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的建议
近年来,省教育、民政、人社、卫健等部门积极开展养老职业教育培训、加强院校相关专业设置,努力培养了结构合理、质量较好的老年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一是省支持省内本科、高职专科院校设置了护理学、健康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学等医养结合相关专业。二是委托中国医大一院、盛京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省金秋医院开展养老护理和安宁疗护专业人员培训。三是将老年保健、康复、护理等知识融入到全科医生培训内容中。已在省内多所三甲医院的老年病科基础上建设全科医学科,借助老年病学科优势培养全科医生。今后,我们将继续统筹指导各类职业院校专业设置,鼓励有条件院校开设护理(老年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保健康复等专业,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四是制定了人才奖补政策,规定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4-6万元奖励补助。鼓励各地在省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沈阳、抚顺等地补助标准最高达到10万元。在落实省养老服务人才入职奖补制度基础上,还鼓励各地区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提高薪酬待遇,落实各项保险制度,搭建职业晋升平台,不断壮大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为养老服务提供人才保障。
今后,我们将结合贯彻落实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等相关政策,参考您的建议,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医养结合工作再上新台阶。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今后还请您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