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提〔2020〕3号
张一兵委员:
现就您提出的关于要重视《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的建议,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乡镇卫生院做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中坚力量,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基础设施达标、设备完善、人员结构完备,能够满足基层群众多发病、常见病诊疗需求,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保障。
为逐步健全我省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分级诊疗打下基础,实现“大病不出县”目标,近年来,我省在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核定、基层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各方面均出台了保障政策,全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率明显提升,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一、精准扶贫,提升重点贫困县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15个重点贫困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2017年省卫生健康委向省财政厅申请了8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全省15个重点贫困县100个中心或偏远乡镇卫生院的DR、彩超、生化分析仪、血球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心电图机等6件必备医用设备进行了配置,极大提升了贫困县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降低了贫困县群众的医疗负担,增强了贫困县患者的医疗获得感。
二、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条件
2017年,省政府设立4.78亿元以奖代补资金推进全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目标是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每个乡镇办好1所政府办标准化乡镇卫生院。
经过两年多持续推进,全省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改善。截至目前,共拨付省级奖补资金3.2亿元,支持457个乡镇卫生院完成了房屋及设备标准化建设。目前,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在建项目110个,2020年底前将实现全省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标准化。
三、以评促建,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2019年以来,依据《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积极推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为推动“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国家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实情,制定活动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专家库,制定专家库管理及复核工作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在保证质量,鼓励积极性又不盲目追求数量的原则下,明确了3-5年的工作目标,并将“优质服务基层行”纳入省市政府目标责任书考核,明确任务节点、完成时限,按照时间节点对各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全省活动开展进行整体把握,全力统筹加以推进。力争通过3-5年的建设,使乡镇卫生院普遍达到国家制定的基本标准,部分能力强的达到推荐标准,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上一个比较大的台阶,使广大人民群众就近得到适宜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019年,我省共有1336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加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登录系统进行自评自建率达到100%,是全国7个100%自评的省份之一。其中,共有976个乡镇卫生院参加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通过市级复核,确认达到基本标准的有74个,通过省级复核,确认到达推荐标准的有4个。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医生临床诊治能力和健康管理水平
近年来,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以培养全科医生为抓手,先后启动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助理全科医生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等工作。通过招收农村免费医学定向生、特岗全科医生招聘等,为乡镇卫生院输送全科医生;通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为乡镇卫生院现有医务人员开展培训。
今年,省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加强全科医生理论与技能培训,依托各学科领军人才和三甲医院资源,遴选相关专业临床经验丰富的师资承担巡讲和培训任务,围绕高血压、脑卒中、糖尿病、冠心病等常见病,持续实施“强全科基层行”系列培训项目。
五、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
近年来,我省持续深化卫生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完善包括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在内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评价体制机制,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有力促进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健康发展。
一是完善评审体系。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采取分级、分专业、同比例晋升方式,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工作特点,科学制定评审标准,提高基层卫生专业人才评审的专业性、针对性,注重工作实际,能力业绩导向。适当提高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评审通过率。
二是优化评审条件。取消对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论文的硬性要求;放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对年满50周岁(女)、55周岁(男),且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30年的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免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聘任中级职称。
六、锦州地区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情况
借助省扶贫及以奖代补相关政策,锦州地区近年来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极大提升。义县、北镇市、黑山县、凌海市、太和区、松山新区、滨海新区“三区四县”乡镇卫生院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争取扶贫设备7套,价值560万元;争取省级以奖代补资金3788万元,对全市69个乡镇卫生院设备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在太和区新建了4所乡镇卫生院,填补了太和区4个乡镇没有卫生院的空白。
七、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活动为抓手,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改进服务质量。已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指导各市在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瞄准省、市活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快工作进度,组织指导辖区所有基层机构对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指南开展自评自查,对照去年自评自查及复核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揪住问题,逐个突破,加快提升基层机构服务能力,推动有条件的基层机构尽快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同时,通过扎实开展活动,助力做好城乡社区疫情防控。确定2020年活动以提升传染病防控能力为主题,全省各地围绕提升传染病防控能力,针对基层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对照标准和指南,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能力建设。
二是省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加强全科医生理论与技能培训。依托各学科领军人才和三甲医院资源,遴选相关专业临床经验丰富的师资承担巡讲和培训任务,围绕高血压、脑卒中、糖尿病、冠心病等常见病,持续实施“强全科基层行”系列培训项目。
三是推进“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并将此项工作纳入“重、强、抓”专项活动。继续实施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建设紧密整合型县域医共体,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一项重点工作。医共体内逐步推行编制和岗位“县管乡用”,逐步实现医共体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调配、统一管理。探索医共体成员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模式,内设统一财务管理部门,逐步实现医共体内财务统一管理、集中结算、统筹运营。鼓励医共体内依托县医院或独立设置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等,提供一体化服务。逐步建立统一信息平台,重点推进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会诊等服务,健全诊断智能辅助系统建设,实现“乡检查、县诊断”。逐步完善县乡一体、以乡带村、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此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短缺、投入不足、能力不强、难以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的突出问题。
四是加强扶贫及省补设备使用情况调研督导,提高医用设备使用效率。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装备扶贫医用设备的、通过省级奖补资金装备医用设备的乡镇卫生院进行全面调研督导,对设备闲置、使用率极低的乡镇卫生院深入了解情况,摸清问题症结,对确实过度装备、使用效率不高、社会效益不大的医用设备,及时在全省范围统筹调配,充分发挥扶贫医用设备及省级奖补资金使用效率。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