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重视老龄化和慢病问题的几点建议(第号12030494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6-16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卫提〔202057 

  曲鹏、王衍富、韩英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视老龄化和慢病问题的几点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在加强和加快全科医生培养的同时,鼓励大中型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专科医生进入到签约家庭医生团队。现阶段,签约服务主要采取团队服务的形式,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我们积极鼓励、支持、引导符合条件的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医联体的公立医院专科医生,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加入家庭医生团队在基层提供签约服务。目前,我省已有部分市采取专科医生加入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下一步将逐渐扩大覆盖面,增强专科医生力量,进一步探索开展组合签约。城市公立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由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通道。通过给予家庭医生团队一定比例的三级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方式,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 

  二、我省大力支持互联网医院,严格监管流程。省卫生健康委将互联网医院发展作为方便群众就医,特别是我省进入老龄化社会,慢性病患者逐渐增多,互联网医疗拓展诊疗服务半径,为慢性病患者就医提供新路径。我省大力支持省内有能力、条件好、口碑佳的医疗机构建设互联网医院。按照《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要求,实施互联网医院准入前,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省级互联网医院服务监管平台,与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实时监管。为此,省卫生健康委经过前期调研,着眼实际,于2019816日正式上线辽宁省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明确监管平台服务的对象,同监管平台对接的条件,对接流程和要求,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同时印发《关于做好互联网医院准入审核与运行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严格互联网医院准入管理,加强运行监管,提高监管服务水平。截至2020430日,辽宁省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共对接16个互联网医院完成对接,其中正式上线运行8家。平均每日在线挂号人数500人,就诊人数300人,开立处方100个。 

  此外,省卫生健康委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及有积极性的专家以“医生集团”为主体,借助互联网和物联网,参与慢病预防和居家慢病管理。 

  三、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合作,不断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为解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及养老服务需求,2015年、2019年国家两次就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下发文件,2016年我省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6]56号)。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医养结合相关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合作,全面提升医疗机构为老服务能力,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优化医养结合营商环境,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养结合机构,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目前,医疗机构普遍开通了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有86%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逐步得到有效满足。 

  四、积极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近年来,为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特别是护理需求,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了可供老年人选择的商业护理保险产品。2019年,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业务保费规模达到3805万元,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健康服务需求相比,商业保险在参与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的作用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目前,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社部、自然资源部、住建部、商务部、卫健委、税务总局和医保局下发《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银保监发〔20204号),提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和“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的意见。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所确定的试点地区情况看,试点地区尚未包含我省各地市。 

  下一步,结合各位提案人所提建议,省卫生健康委将继续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落实“大病不出县”两年行动计划,按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积极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全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持续提升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继续通过“抓重点、抓规范、抓绩效、抓协同”,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提升群众感受度。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巩固完善服务质量,提高签约服务群众满意度。同时,将根据互联网医院监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及时完善监管平台功能,为百姓获得便捷、安全的互联网诊疗服务保驾护航。同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适时开展辽宁省互联网+护理服务平台,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建设前期建设评估工作。 

  省医保局将按国家有关部委及我省确定的试点进度,积极推进国家长期护理保险业务。积极支持辖内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并积极参与相关保障机制、制度和方案的制定工作。鼓励有意向及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做好长期护理保险相关知识和经验的积累和储备,加强与人社、民政、财政、卫健等部门的沟通互联,协助构建专家人才库,共同在长期护理保险的政策研究、方案制定等方面提供智力保障和技术支持。此外,省医保局还将积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快开发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及机构护理等多样化护理需求的商业保险产品,探索将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与护理服务相结合,参与照护人员培养体系建设,以期提供更多产品和更优质的服务,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照护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全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并请您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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