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增强诊疗技术辐射推动我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建议(第1204008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09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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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卫提〔2021〕53号

九三学社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增强诊疗技术辐射  推动我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真研究了贵委建议的内容,提案中提出的各项建议对于我省加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同时,我省围绕推动该项工作也推行并落实了很多政策、举措,具体如下。

  一、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概况

  加快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提升区域疑难重症诊疗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域外就医,深化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辽宁省委、省政府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紧紧抓住“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有利契机,聚焦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急、难、愁、判”问题,按照“补短板、强优势、提水平、建高峰”的总体思路,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全面开启建设工作“快进键”,加速构建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区域诊疗服务水平跨越式发展。2019年,我省同时成为国家首批四个“委省共建”签约省份之一和首批8个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省份之一。2020年,中国医科大学附属一院肿瘤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入围全国首批10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项目,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获批东北地区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

  二、 我省加快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高位推动,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连续2年纳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和“三落实”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强力推进。分管副省长亲赴多家医院实地督导调研,摸清摸实建设情况,把脉指引建设方向。省政府成立以分管副省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卫健、编办、教育、发改、财政、科技、人社、医保等省直部门及沈阳市、大连市全面参与和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建立工作例会和月报告制度,形成“督办-会商-研究-落实”工作机制。各创建医院成立创建办公室,主要领导牵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智力,对标对表抓紧落实建设任务。

  (二)科学谋划,全力打造多专科、立体化建设布局。对照国家标准,结合辽宁实际,依托首批“委省共建”签约省份优势,我省研究制定《辽宁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规划建设布局,“综合+专科”同步推进,确定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强强联合”创建综合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充分发挥省属医院专科技术优势,组织医大一院、盛京医院、大医一院等9家医院、140余个科室,参与创建国家儿童、口腔、呼吸、癌症等13个专科类别国家区域中心,实现联合创建、整合互补,建立起各有侧重、分工协作的“1+X+N”基本架构,打造以1家核心优质医院为主体,联合若干家高水平医院,辐射带动多家基层医院的共同建设发展模式。

  (三)强力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驶上“快车道”。2019年以来,省级已安排专项资金近20亿元,支持创建医院基本建设、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重点专科建设、高能级医学研究中心建设、重大科学装置配置等。2021年,结合辽宁“十四五”总体建设目标,围绕“一带一圈两区”建设发展格局,启动优质医疗资源布局调整,着眼引领区域医疗中心医、教、研远景发展,对医大一院、盛京医院2家主要创建医院追加投入补助资金3亿元,对标国际一流、国内顶尖医院,全面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重点支持医大一院国家肿瘤、心血管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建筑面积15.32万平方米,总投资20.7亿元,省级及以上投入4.52亿元,发行专项债1.26亿元,以后年度再行追加补助及发债,医院自筹建设资金约11.12亿元,沈阳市为医大一院浑南院区划拨223亩土地,用于支持肿瘤、心血管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以及国家紧急救援基地建设。重点支持盛京医院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总投资16.3亿元,省级及以上投入1.43亿元,以后年度再行追加补助及发债,医院自筹建设资金约14.87亿元。支持大医二院肿瘤治疗中心建设,建筑面积2468平方米,总投资1.97亿元,省级及以上已补助1.23亿元,医院自筹建设资金约0.74亿元。通过上述支持举措,全面提升创建医院设施设备条件和综合服务能力。

  (四)政策叠加,为公立医院快速发展“松绑减负”。在人事编制方面,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编制改革,启动建立与国家区域医疗建设发展需要确定相应编制规模工作。落实创建医院人事管理自主权,下放职称评定、岗位设置、人才引进、薪酬管理权限,全部交由创建医院及其主管部门自主管理。在医疗价格方面,压缩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医院试行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批复时限,试行价格合理比价关系自主确定,赋予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医院开展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权限。在人才科技方面,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新引进、培养人才,落实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支持区域医疗中心科技创新纳入辽宁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加大“揭榜挂帅”关键技术攻关、临床诊疗研究、高水平医学创新平台倾斜力度,新增51名专家当选“辽宁名医”、“辽宁青年名医”。医大一院作为全国首批5家医院之一取得国家质子放射治疗系统准入许可,质子放射治疗肿瘤中心将覆盖整个东北地区。

  (五)综合评价,引领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坚持营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良好外部发展环境和引领医院优质内涵建设同步推进。创建医院对照建设目标和任务,对标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着力补短板、求突破、上水平。注重发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从医疗质量、运行效率、持续发展、党建工作、社会公益、满意度评价六个维度带动创建医院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019年以来,各创建医院自主培养院士1人,长江学者、青年长江学者4人;引进中组部“万人计划”领军、青年拔尖人才2人,柔性引进院士、长江学者研究团队3个。肿瘤诊治、传染病综合救治、心脑血管疾病、儿童疾病诊治等关键领域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医大一院、盛京医院、大医二院、大医一院进入全国三级公立医院排名前10%行列,其中医大一院居于全国第17位、东北地区首位。

  (六)对接合作,畅通与国内顶尖医院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各创建医院深入对接对应专科国家医学中心。2020年10月,医大一院正式加挂“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辽宁医院”牌匾;12月,医大一院获批国家恶性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同时,盛京医院与北京儿童医院、医大一院与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均已建立对接合作联系,在人才引进、技术协作、管理协同、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创新合作模式,充分带动我省医院综合诊疗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积极采纳贵委提出的宝贵建议。自2021年起,紧密结合“十四五”卫生健康服务体系规划制定和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体系建设需要,发挥牵头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完善配套政策,夯实创建医院主体责任,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是做好统筹规划和政策支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和规划布局。在省内,从用地保障、财政投入、医保政策等方面有所突破,为创建医院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在国家,力争得到更大限度的政策支持和项目倾斜。

  二是强化对接合作与机制创新。推动各创建医院深入对接对应专科国家医学中心,2021年以儿童、癌症、呼吸、心血管、中医肿瘤专科为重点,进一步创新合作模式,加快建立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功能定位向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是启动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制定出台儿童、呼吸、传染等我省首批3个专科省级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着力打造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的重点专科群,推动建立优质高效、分工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省内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共享和均衡发展。

  四是注重效果评估和宣传推动。通过调研、督查、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各专科创建工作进展,及时总结推广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政策解读和成效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和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我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取得更大社会效益。

  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在我省建成一批高水平的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基地和高水准的科研创新与转化平台,培育一批专科品牌优势明显、跨区域提供高水平服务的医院集群,打造一批以高水平医院为依托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作平台,形成一批以区域医疗中心为核心的专科联盟,带动全省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提升,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由医疗大省向医疗强省转变,助力辽宁经济社会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最后,再次感谢贵委提出的宝贵工作建议,真诚希望贵委能持续关注和支持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共同为加快健康辽宁建设积极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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