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提〔2021〕45号
郑向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解决乡村医生队伍老龄化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落实村医待遇,稳定村医群体
一是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31号)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着力推进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待遇问题。截至目前,全省14个市均出台了市级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政策,所有涉及的县(市、区)全部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稳步推进逐步落实,全省60岁以上的老年乡村医生(共14263人)养老待遇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坚持省级督导、市县抓落实的原则,按照流程稳步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确保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政策落地落实。二是逐年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人才能力提升项目经费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运行,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三是逐步探索建立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机制。
二、关于乡村医生准入多样化,以培训等方式补充学历欠缺
一是为解决我省乡村医生老龄化,基层卫生人才招聘难现象,按照国家要求,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6〕31号),明确我省“对已取得农村医学中等专业学历的毕业生,但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可申请执业注册,经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准予执业注册,进入村卫生室执业”,此规定进一步放开了乡村医生准入门槛。
二是2020年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辽卫办发〔2020〕57号)。自2020年8月起,允许符合条件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以吸引较高学历人才投身农村卫生健康事业,提升乡村医生队伍整体水平,改善乡村医生学历结构,进一步解决我省“村医老龄化”问题。
三是不断提升乡村医生队伍能力,先后启动了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助理全科医生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全科医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工作,为基层大力培养全科医生,同时发挥医学高校及附属医院等优质资源,采取网络培训和面授相结合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专业能力系统化培训,提升乡村医生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关于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一)实施卫生健康“强基行动”,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
2021年,我省坚持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实施卫生健康“强基行动”,强化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供高质量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一是加快县域紧密整合型医共体规范化运行,建设40个高水平县域紧密整合型医共体。深入推进县域综合医改,统筹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构建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紧密整合型医共体建设,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省县域紧密整合型医共体建设100%全覆盖。每个县要建设一所高水平的县域紧密整合型医共体,全面夯实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四个方面共同体,推进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真正实现医共体内服务整体化、治理信息化、模式集团化、水平现代化。通过建强医共体,来补足基层短板弱项,构建优质高效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县域综合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使常见病、多发病在医共体内得到有效防治,缓解县域内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二是加快推进乡镇以及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建强200所乡镇卫生院、4000所村卫生室。将在提升软件和硬件两方面能力上下功夫,结合全国开展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补短板,加强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强弱项,着力提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传染病防控能力;堵漏洞,进一步改善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基础设施设备条件。建强的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将为百姓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公共卫生、基本医疗、防病治病、健康管理服务,满足人民更高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
一是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二是在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过程中,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村卫生室都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三是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促进患者有序流动。四是改革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大力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加强医保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支持,有力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共同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乡村医生准入机制,科学设定岗位条件,完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的用人制度,提供合理晋升通道;加强乡、村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培养造就更多高素质的医疗卫生人才;完善省、市、县级医院选派优秀医务人员到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派驻、巡诊制度;推进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化,不断提升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将更多有条件、有愿望加入的专业人才引进到乡村医生队伍中来。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