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三甲医院安装安检门的建议(第12040394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1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来源:

 

辽卫提〔2021〕84号

何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三甲医院安装安检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建议的内容,您提出的建议对于我省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省围绕以上内容也提出并落实了很多政策、举措,具体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扎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平安辽宁”工作部署,通过不断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加强能力建设,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我省医疗机构总体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有力维护了医疗秩序和谐稳定。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提升防范能力。在医疗机构治安防范工作中,坚持压实属地卫生健康委管理责任和医疗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提高医疗机构“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配足保安人员做好人防,更新安保设备、物品加强物防,引进报警系统、视频监控健全技防。严格落实病房、门急诊等诊疗区域管理,设立专门人员负责诊区秩序管理,推动各级医疗机构健全重点人群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二是依托警医联动,提升防范水平。积极推进驻院警务室建设,健全与公安联动协作和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快速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对恶医伤医,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人员及时依法打击,坚决维护医疗秩序,确保医院医护人员和医疗场所的安全。截至目前全省474家二级以上医院中,447家设立警务室,设置比例达到94.3%。各医疗机构依托医院警务室,健全、完善24小时巡逻方案,组织保安人员开展院内及周边区域治安巡逻,加强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切实做到重点区域有人防,重点诊室有人巡,挤压犯罪空间,有效震慑不法分子。

  三是稳步推进医疗机构安检。2020年根据疫情防控和医疗秩序稳定的工作需要,我们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稳步有序推进医疗机构安检工作。在试点可行的基础上,全省152家三级医院中,132家开展了安检,占比86.8%。在医疗机构入口或者重点区域入口开展安检工作,规范流程,建章立制,取得初步成效。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将继续与公安机关联动,逐步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行安检工作。

  四是加强机制建设,提升处置能力。省卫生健康委在省公安厅的指导下不断加强治安防范力量建设。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聚焦聚众扰乱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打击的高压态势。2020年我省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涉医案件。未发生媒体对涉医案件恶意炒作事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采纳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推动三甲医院安装安检门,同时采取全方位手段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着力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

  一是向省政府请示,建立“辽宁省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小组”,由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省长任组长。形成工作合力,高位推动我省平安医院建设工作。

  二是牵头起草《辽宁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将医院开展安检写入我省地方性法规中,通过立法推动有关工作。

  三是组织实施2021年大型医院安防系统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工作经费,专项提升大型公立医院安防建设。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省卫生健康事业!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2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