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我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第1204016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09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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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卫提〔2021〕59号

民革省委: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是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对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暴露出了我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短板和不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的决策部署,我省通过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面加强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大资金投入和保障力度

  2020年,省财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先后筹集40.4亿资金,落实政府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财政保障,为推进全省公共卫生服务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省财政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全面落实政府对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的投入责任,加大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资金投入和保障力度,提高城乡社区医疗服务能力,从根本上提高监测预警和防范处置能力,推进全省公共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全省各级编制部门、人事部门、卫健部门紧密配合,着眼补齐公共卫生短板,加快推进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着眼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公共卫生防控服务体系,独立设置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二是在高层次人才方面,通过建立省级公共卫生机构高层次人才特设岗位,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人才资源合理配置。三是围绕补齐公共卫生人才队伍特别是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短板,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采取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为各级公共卫生机构公开招聘972人,着力夯实公共卫生队伍。四是积极开展专业技术培训,组建流行病学调查专业队伍,开展疾控战线线上学习培训,扎实做好全省流行病学调查等专业人才储备。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按照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方案,认真做好我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引进、薪酬制度、激励考评机制,全面实施科教兴卫和人才强卫战略,持续强化基层,打造高峰,优化结构,统筹推进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能力建设。

  三、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

  一是加强全省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强化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省卫生健康委推动在辽宁中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南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西部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设省级区域综合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发挥区域资源优势,提升区域内快速紧急医学救援能力。省级建立了紧急医学救援、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等8类10支卫生应急队伍,全面提升省级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各地不断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2020年,重新调整组建各类卫生应急队伍和专家咨询委员会,队伍体系进一步健全。强化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构建分层、分类、高效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省级现行15部卫生应急预案涵盖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传染病防控、核辐射处置等方面内容,各地根据省级预案制定本级预案,坚持动态调整和完善,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培训演练。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省卫生健康委每年组织国家队伍和省级队伍联合开展应急演练,锻炼队伍,提升队伍的实战处置能力。各地各单位结合不同形势任务和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演练,每年组织各类培训演练近千场,覆盖人数超过4万人。二是加强国家卫生应急队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2020年8月,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印发了《辽宁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投入资金3.8亿元,重点支持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现场紧急医学救援水平和能力建设,加强省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备检测检验设备配备,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检验检测及发热门诊设备,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实验室检验检测和信息化技术等专业技术培训,进一步提升基层应对疫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四、做好医防结合工作

  一是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整合院内资源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科,全面落实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管理责任。二是充分发挥综合医院医务人员水平高和救治保障能力强的优势,在具备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新冠疫苗临时接种单位,进一步提升我省疫苗接种能力,尽快建立免疫保障。三是立足精确防控和医防并重,聚焦县级公立医院重大疫情应对处置能力短板,对44个县域中心医院提升医防结合能力建设予以支持。围绕提升医防结合培训、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救治能力、院感防控、医防结合信息化水平为抓手,提高县域医防结合能力。

  五、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一是省财政厅安排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补助资金12.9亿元,充实公共卫生应急物资政府储备、支持产能备份建设、增强医疗物资和装备应急转产能力等重点工作。二是省卫生健康委与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共同制定并印发了《辽宁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指南》。明确储备方式。省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按照政府储备和省属医疗卫生机构储备两种方式进行实物储备。政府储备的承储单位设在省级储备库,主要承担非本省企业生产且保质期相对较长的物资储备。医疗卫生机构储备设在5个省级区域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省三大集中救治中心、省血液中心(沈阳市中心血站)和省疾控中心主要承担适合平战结合的医用防护物资储备。制定储备目录。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根据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需要,在充分考虑平战结合实际的前提下,制定《辽宁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并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调整目录内容。细化管理责任。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政府实物储备的管理。省属定点储备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本机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轮换机制。成立省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调配中心,运用信息化手段,根据不同省级承储单位自行轮换能力,建立省级公共卫生应急物资轮换机制,科学制定轮换条件、程序等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统筹调配轮换,实现推陈储新。建立高效协同的储备模式和物资轮换机制,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供得足。

  六、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一是加强疾控机构和县级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9月,省发改委、省卫健委共同印发《辽宁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加强疾控机构的实验室建设和现场检测、现场调查和处置能力储备,建设专业化现代化的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按照国家建设标准,每个县重点改善1所县级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充分发挥医院龙头作用,辐射带动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筑牢疫情救治第一道关口。二是推进多部门联防联控信息化建设,启动辽宁省重大疫情联防联控信息平台建设,开发统一的平台接口,为公安、交通、通信、机场、铁路等部门配备VPN互联网安全通道,目前已交付使用。不断完善健康码管理和服务功能,推动在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看病就医实现“一码通用”,完成电子病历、居民健康档案的精准对接和联动,构建居民健康大数据平台,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实现精准防控。三是升级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视频指挥系统。目前省级和14个市均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视频指挥系统,可实现视频的双项连通,14个县级实现了单向连通。省级正筹备建设一套能够覆盖省直属单位、省直属医院的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满足与各级医院日常办公、应急会商、精神传达的需求。通过该系统在面对突发事件时,我委能够随时使用视频会议系统传达国家/省卫健委疫情防控指令,实现疫情防控工作快速响应、快速部署。同时为全省卫健部门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卫生应急等服务工作提供便利。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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