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医疗美容综合监管的建议(第1204020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09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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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卫提〔2021〕61号

回守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医疗美容综合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对医疗保健需求的不断增加,医疗整形美容行业也得到了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注射玻尿酸、注射水光针等微整形,让自己形象更优。现在,消费者只需掏出手机,各种医疗美容服务项目在第三平台应有尽有。但是在便捷的同时,不少医疗美容项目和缺乏资质的人员屡屡混在宾馆、美容院等场所里,浑水摸鱼,鱼目混珠,使求美者难以辨别,并为此付出的不仅是金钱,更要承担健康风险。近年来,全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问题为导向,与公安、药监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进一步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一、重拳出击, 十部门联合开展辽宁省医疗美容综合整治三年行动

  为进一步加大医疗美容市场综合监管力度,规范医疗美容市场服务秩序,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我委会同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市场局和省药监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医疗美容乱象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一是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巩固“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综合治理格局,强化非法医疗美容态势分析研判,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将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建立严重违法犯罪者“黑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二是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以及医疗美容广告发布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诊疗、无证行医、非法行医以及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走私医疗美容类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未经审查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和互联网信息等行为;积极推行医疗美容行业自律制度化;规范医疗美容机构设置审批和校验管理等。三是以压实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规范依法执业、生产、经营等行为;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规范执业行为和经营管理、维护行业信誉、调节处理服务纠纷等方面的自律作用;强化政府监管职责,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增强公众健康权益意识为主要工作措施,全面治理辽宁省医疗美容市场服务秩序。四是针对前几年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再督促、再检查、再规范,防止反弹回潮。五是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多途径进行宣传,开展医疗美容,特别是注射美容相关知识的科普宣传,揭示违法违规行为可能的危害和后果,积极报道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及成果,发布警示信息,曝光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提升消费者辨识能力,引导公众理性认知,倡导消费者自觉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美容服务。

  2020年,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监督检查医疗美容机构2938户,查处违法案件41件,罚款21.58万元;监督检查涉嫌开展医疗美容的生活美容机构1295户,查处医疗违法案件51件,没收违法所得13.20万元,罚款77.83万元。对于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线索,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对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健全完善了部门联动、区域协作、社会共治的工作机制,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省药监局在生产经营领域,通过监督检查和“清网”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和生产经营无证药品、医疗器械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胶原蛋白、肉毒毒素等药品、医疗器械行为;在使用环节,严查医疗美容机构所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渠道,督促落实进货查验制度。2020年,将医疗美容机构作为重点,开展对全省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4257家次,查办案件2169件。

  三、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广告监管,查处违法发布广告行为。

  一是开展医疗美容广告专项监测。依托省广告监测平台,于2020年3月1日至4月30日,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医疗广告专项监测,适时派发各市违法医疗广告案件线索。

  二是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指导全省广告监管部门严厉打击未经审查违法发布医疗美容广告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定期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移送涉嫌违法医疗广告案件线索,强化对医疗广告的协同共治。

  三是按照要求组织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部署开展医美行业重点领域集中整治,依法处置我省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医疗美容机构商业宣传行为监管,依法查处医疗美容行业价格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发挥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平战结合,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医疗美容产业规范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医疗美容行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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