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第1204007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09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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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卫提〔2021〕52号

农工党省委:

  贵委提出《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做好“十四五”计划和“十三五”收官

  “十三五”以来,我省中医药工作认真贯彻“一法一纲要”要求,对照《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科学编制本地规划,强化政策保障。全省中医药系统紧紧围绕落实《规划》各项指标和要求,着力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搭建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提升中医药产业贡献、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拓展中医药对外交流。根据《“健康辽宁2030”行动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辽宁省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规划》等,起草了《辽宁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初稿)。并于2021年3月召开了辽宁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专家论证会,全面把握全省中医药独特的资源优势和作用,总结分析中医药发展成效与突出问题,分析研判中医药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明确“十四五”时期资源配置内容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及中西医协调并重、衔接整合的体制机制建议。

  二、关于持续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

  中医药在“健康辽宁”建设中发挥了独特作用。构建完善了覆盖城乡的三级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全省有中医医院211所(其中公立中医医院71所),除葫芦岛市、绥中县、建昌县外,其余市县均设置了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另有中医门诊部114个,中医诊所2151个。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中医馆1191个,建设率85.2%。省市两级综合医院都设置中医科,93%的县级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76%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实施中医药康复能力提升工程,依托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建设国内领先的中医康复中心,建设1所省级中西医结合康复医院。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伤残等中医康复优势项目,开展中医康复方案的研究和中医康复器具的研发,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

  三、关于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

  一是我省在国家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国家中医药局“岐黄工程”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中人才储备居于前列,入选百人层次“岐黄学者”2人;“青年岐黄学者”5人;考取千人层次“四批优才”37人;万人层次“六批师承”82人,“骨干人才”入选64人。2021年新评选辽宁中医大师5人,辽宁省名中医31人,辽宁省青年名中医51人。全省现有全国名中医3人, 973首席科学家1人,岐黄学者2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辽宁中医大师13人,辽宁省名中医154人,辽宁省青年名中医51人。

  二是近年来我省开展了全国中医药优秀人才、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全国西学中骨干人才、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等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对接国家人才培养项目,开展了省第一批中医优秀人才培养、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省名医工作室等针对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针对基层人员开展了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层中医临床专科技术骨干培训、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培训、“西学中”人才培养等项目。“十四五”期间,将积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收中向中医医师给予倾斜。

  三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鼓励中医药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项目,对入选研修计划的单位给予一定资金的支持,示范培训中医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并向基层一线予以倾斜。

  四是省科技厅通过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020年开展了2项重大专项项目,3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科研攻关计划项目,投入财政经费1120万元。培养了大批中医药领域科研人才,形成了梯队式人才资源储备,为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关于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发展

  一是做好中医药文化宣传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在沈阳、鞍山、丹东3个市和东北大学等3所高校开展试点,累计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1000余次,受益人数超10万人次。辽宁中医药大学与宁山路小学、光明初级中学积极筹备将两所学校建成为附属小学和附属中学,相关工作已获得省教育厅和沈阳市教育局表态支持。组织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等宣传活动1423场次,发放资料166.8万份,受益人数61万余人次。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较“十三五”初期显著提升,中医药科普普及率、阅读率、信任率和行动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普及率列全国第五。

  二是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和医养结合项目。我省积极推进中医药康养旅游,中医药与养老、旅游深度融合,全省90%以上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了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72家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了协作关系,开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试点和示范基地建设,2020年确定了45家中医药健康养老示范单位,54家辽宁省健康旅游示范单位。

  三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围绕贯彻落实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补齐中药产业发展短板,用产业提升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加大中药创新产品开发,推动“政产学研用金”协作,加快新产品开发和老品种二次开发;继续发挥智慧养老试点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的引领作用,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的应用;引导企业加快自主品牌建设,组织企业参加相关推介会、博览会、展销会,不断扩大龙头企业和优势产品的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我省中药材和中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中药材种植标准化程度。配合省中医药局、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通过中药材产业扶贫行动等工作,推动上药好护士、丹东药业等龙头企业开展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中药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从源头保障中药材原料质量。

  四是省旅游厅将引导医疗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中医药康养旅游和医养结合项目。发挥中医药资源在发展健康旅游产业中的优势作用;调动各方积极性,规划建设具有地域资源特点的健康旅游功能服务区,鞍山市温泉健康旅游产业有三大集聚区,分别是千山温泉健康旅游集聚区、汤岗温泉健康旅游集聚区和腾鳌温泉健康旅游集聚区;阜新市以辽宁阜新蒙医药研究所和博奥生物为核心,促进非遗项目的传承和发展,推进集科研、教学、医疗、康复、制药五位一体的省级中医药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促进医疗保健与旅游深度融合,完善高端医疗服务、康复疗养服务、休闲养生服务,形成具有地域特点的康养旅游发展模式。

  五是省民政厅将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支持养老机构开展中医服务,鼓励中医药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开展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中医药医疗卫生机构开办养老机构、托管养老机构或转型为能够同时开展中医药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护理院或养护院,支持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机构延伸提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

  五、关于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

  一是我省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国内位居前列。省卫生监督中心组建了中医药监督科,市县两级都有独立的中医监督科室或专人负责,全省共培训419名中医药监督员,已形成省、市、县三级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网络。持续开展“中医诊疗 蓝盾护航”--中医诊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中医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执业行为以及相关执业人员资质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完成了《中医药服务监督执法工作指南研究及编制》等4个国家中医药监督标准、指南的编制工作,《中医药监督实训基地建设研究》和《中医药监督执法监测指标研究》2个项目于2019年获得立项。

  二是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以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对中药饮片掺杂使假、染色增重、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进行靶向性抽检。严格监督检查,推动落实中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违法行为。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和经营假劣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完善医保政策,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一是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全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情况进行调研了解,经商请省药监局对全省有审批和备案的院内制剂800余种进行经专家评估,现允许调剂使用206种。

  二是省医保局将全面梳理现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在按照基本路径科学实施动态调整时,重点考虑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缩小中西医同病的价差。在医保支付方面,持续推进以按病种、病组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组织专家开展“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相关政策研究”课题研究,已取得骨折类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阶段性成果。

  感谢农工党省委对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视,希望再提宝贵意见。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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