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辽宁省慢病管理区域诊疗和药品配送平台提案(第12040079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1

         

编辑:卫生计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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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卫提〔2021〕98号

农工党省委:

  贵委提出的“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辽宁省慢病管理区域诊疗和药品配送平台”提案收悉,现结合我委工作职责,就慢病管理等健康服务和有关用药服务方面答复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 完善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建设

  国家层面相继出台《关于印发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发〔2018〕4号)、《关于印发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19〕87号)、《关于印发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发〔2020〕21号),分别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层面对信息化建设标准加以规范,又针对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出台标准和规范,其中,包括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管理和服务。按照国家文件要求,我省全面推动落实各项信息化标准与规范,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

  二、推动医疗健康数据互联互通

  2017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17〕851号)要求,我省制定《辽宁省全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工作方案》并升级完善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数据统一采集、业务共享应用为建设原则,统筹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6大业务应用系统。通过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医疗健康数据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共享。截止目前,已有沈阳等9个地市、22个县(区、市)完成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已有187家医疗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实现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并按国家要求上传数据。下一步将继续升级完善平台功能,让医疗健康数据安全有序运行,让慢性病患者少跑路,充分享受到互联网的便利和快捷的健康服务。

  “健康辽宁影像云”是我委推动的综合数字影像服务便民惠民工程,通过该项目实现医学影像实现数字化服务,依托影像云平台可开展基于原始影像信息的远程医疗等服务,减轻医疗机构、患者负担。仅2020年,全省医疗机构上传影像90.29万人次,调阅10.96万次,开展远程医疗业务1万余例。下一步将持续推动项目建设,将各市项目进展情况纳入考核,争取实现“零胶片”,推动数字惠民。

  三、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及《辽宁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8〕5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促进我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我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行动的通知》(辽卫办发〔2019〕77号),从看病就医、支付结算、用药服务、公共卫生、家庭医生、远程医疗、健康信息服务、应急救治、政务共享服务等10个方面提出“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实施路径。

  针对慢性疾病的长期性、连续性特点,我委大力支持发展互联网医院,开展慢病复诊管理。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文件要求,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我委下发《关于做好互联网医院准入审核与运行监管工作的通知》,并于2019年搭建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开启互联网医院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全省共有33家互联网医院完成了与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对接调试,其中27家互联网医院获批并已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预约挂号22.9万人次,就诊3.8万人次,开具在线处方2.3万例。互联网医院创建工作的推进,通过打破信息孤岛、提升诊疗效率,有效改善慢病患者就医体验,减轻慢性病患者就医负担。下一步将根据监管实际需要对互联网监管平台进行升级完善,保障互联网医院健康有序发展。

  打造“辽宁12320健康服务平台”。“辽宁12320健康服务平台”是我委打造面向公众提供便民惠民服务的官方卫生健康服务综合平台。平台提供微信公众号、手机APP、门户网站等服务渠道,可实现预约挂号、诊间支付、健康宣教等功能。目前已有69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入该平台,平台用户达52万,2020年全年服务量近20万人次。

  四、持续推进“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8部委《关于印发<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就业〔2021〕39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50号)等文件要求,我委积极鼓励推动各互联网医院以及实体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我委将按照国家相关监管标准要求,建设处方流转监管平台,实现对互联网+药品服务的有效监管,促进药品网络销售规范发展。

  我委积极鼓励各互联网企业在满足网络与信息安全、符合我省信息化建设省情的情况下参与我省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推动“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推动我省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发展,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

  感谢省农工民主党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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