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建设的几点建议》(0135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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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卫提〔2022〕57号 

于铁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建设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真研究了您提案的内容,您提出的建议对于我省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我委高度重视老年医疗相关工作,将其纳入推进健康辽宁建设的总体规划中,我委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加快推进我省老年医学科建设工作,具体举措如下: 

  一、加强老年医学专业人才培养 

  (一)探索建立老年医学教育体系。支持医学院校在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成立老年医学教研室,开设相关必修或选修课程,开展老年医学教育;支持具备条件的医学院校积极申请设置老年医学本科专业(目录外专业),系统培养老年医学人才。 

  (二)加大全科医学与老年医学人才专业培训力度。省教育厅支持辽宁医药职业学院、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对接全科医学与老年医学人才需求,围绕康复、康养、营养、中医、心理咨询、看护、家政等专业,开展专业化培训,为医养康养服务团队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三)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全科医学与老年病科等应对老龄化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积极举办全科医学与老年病科等方向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在线教育,其中对入选国家级或省级的高级研修班,给予重点支持和适当的经费资助。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事业单位抽调具有专业素养的专家,组建全科医学与老年病科等方向专家服务团队,深入一线医疗机构及团体,提供技术、人才等方向的专业培训,逐步提高相关从业人员水平。鼓励是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创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积极与全国特别是省内医学类高校、科研院所进行合作,联合收招、引进优秀相关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产学研结合方面的优势作用,积极应对老龄化趋势。 

  (四)加强老年医学人才在职培训。省卫生健康委连续多年举办老年医学新进展系列培训。委托省属医疗机构围绕老年慢病、老年护理、老年营养规范化诊疗、老年照护服务、老年共病诊治及综合征管理等内容,面向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全科医护人员,及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的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开展培训。实施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国家卫生健康委将老年医学人才培养纳入紧缺人才培养计划,于2021年启动实施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我省以此为契机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和老年健康人才培养。遴选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省金秋医院为我省老年医学人才培训基地,首批培训老年医学科医师人58、医养结合机构医师18人、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护士27人,共计103人。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为我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显著提升了我省老年医学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 

  按照《“健康辽宁2030”规划纲要》《关于印发辽宁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有关精神和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老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老年医学发展,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省卫生健康委于2022年4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辽宁省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卫办发[2022]50号),就进一步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各地要规范组织开展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并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力争到2022年12月,辖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 

  通知要求,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要按照《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建设和管理,设置老年医学科的综合医院应当取得相应的诊疗科目资质,科室名称为老年医学科。老年医学科主要收治患老年综合征、共病以及其他急慢性疾病的老年患者。同时,设置老年医学科的综合医院应当具备与老年医学科相关的科室设置,包括重症医学科、医学心理科(室)、营养科等。 

  在医疗救治上,采用老年综合评估常规模式、共病处理模式和多学科团队工作模式,对老年患者进行医疗救治,最大限度地维持和恢复老年患者的功能状态。通过医院与社区卫生中心、医养结合机构、护理院等中长期照护机构建立固定联系,可进行定期远程会诊、联网培训,并与基层双向转诊,实现老年患者的连续治疗及全程化连续照护。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积极筹措资金,调整优化资金结构,加大对全科和老年医学人才培养与使用激励的支持力度,为推进全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指导辖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老年医学科,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并将适时组织对有关地方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三)持续深化市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规范建设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提高县域医共体建设水平,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共享、加强人才交流培养、完善人事薪酬制度,提高区域综合服务能力。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吸纳您的建议,结合实际加快推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发展,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的工作,给予我们工作上的帮助和支持!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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