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提〔2022〕49号
于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设立保健医师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是指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因此,在非医疗卫生机构的企事业单位内设立保健医师,或注册医师在非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行为存在法律障碍。目前,各企事业单位的普遍做法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员工提供健康服务。近年来,特别是2020年以来,我省加大了健康企业的建设力度,各企事业单位健康服务内容不断拓展,健康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政府各部门推动企事业单位做好做实健康服务的合力已初步形成,主要体现在:
(一)职业健康促进行动不断深入
一是逐步完善的职业健康促进政策。2019年12月,省政府印发《健康辽宁行动实施方案》(辽政发﹝2019﹞22号),明确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2021年6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辽政发﹝2021﹞15号),明确深化重点干预措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开展职工心理健康评价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增加心理健康评价内容。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并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或通过购买服务形式,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
二是逐步丰富的群众性实践活动。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总工会联合组织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发布“职业健康达人”基本标准,面向全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开展活动,并将此活动作为实施健康辽宁建设,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的重要举措,纳入“安康杯”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将“积极创建健康企业”纳入“安康杯”优胜企业评选条件。2021年,全省累计有2.17万人参与活动,选树“职业健康达人”289人,46人被确认为辽宁省“职业健康达人”。2021年9月,举办了首届辽宁省职业健康保护行动主题论坛。以“共创健康辽宁 共享职业健康”为主题,邀请了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到会作主题发言,在社会上引起热烈反响,国家卫生健康委给予高度评价。
三是逐步强化的职业健康科普宣传。每年,政府各相关部门均会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日、义诊等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良好氛围。每年4月底,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民政、人社、医保、工会等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机构”;省卫生健康委设立了职业健康网络公益课,供广大劳动者免费观看;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职业病防治系列小常识,回应公众关切。
(二)健康企业创建活动稳步推进
2020年9月,省爱卫办、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辽宁省关于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辽爱卫办函﹝2020﹞11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全面启动了健康企业创建活动,推动企业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有效改善环境,提升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打造健康文化,满足企业员工健康需求。按照《通知》要求,全省各行业企业积极行动,2021年,全省共建成健康企业百余家,其中鞍山、抚顺、本溪、辽阳等市健康企业数量达到10家以上。经各市推荐,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被确定为2021年度辽宁省健康企业。
目前,健康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健康服务,已经基本涵盖了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服务内容:在提供健康管理与服务方面,健康企业制定了员工年度健康检查计划,建立了员工健康档案;设立了健康指导人员或委托属地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员工健康评估,并根据健康评估结果,实施人群分类健康管理和指导;制订了防控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健康危害事件的应急预案;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了心理健康辅导室为员工提供心理评估、心理咨询、教育培训等服务;组织开展适合不同工作场所或工作方式特点的健身活动,完善员工健身场地及设施,开展工间操、眼保健操等工作期间劳逸结合的健康运动;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在营造健康文化方面,健康企业示范单位倡导员工主动践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等健康生活方式,积极传播健康先进理念和文化,鼓励员工率先树立健康形象,鼓励评选“健康达人”并给予奖励;定期组织开展传染病、慢性病和职业病防治及心理健康等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健康素养;定期对食堂管理和从业人员开展营养、平衡膳食和食品安全相关培训;关爱员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平等、信任、宽容的人文环境。
虽然健康企业建设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处于示范阶段,尚未形成有效提高企业创建积极性的奖惩机制,存在健康企业覆盖面小、企业创建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积极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工作任务,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开展健康服务的指导和监督,持续推动企事业单位加大签约服务力度,拓展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如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定期上门开展健康咨询、科普讲座,对员工开展健康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实施精准分类指导,变定期单一体检为全面健康管理,全面保障员工健康权益。
二是强化激励机制。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争取在税收、保险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健康企业的激励机制,提升企业积极性。
三是强化增量扩面。加大对大中型企业的宣传引导,不断增加示范、试点数量。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对健康企业建设工作的政策宣传,对企业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报道,扩大健康企业的示范效应,带动健康企业建设全面深入开展。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