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加强社区安宁疗护的建议》(0228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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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卫提〔2022〕59号 

李文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安宁疗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2018年我委开展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确定了省级安宁疗护试点机构17家,同时确立了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为省级安宁疗护培训基地。今年我委继续扩大安宁疗护试点,拟增加到30家试点机构。沈阳市于2019年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城市,在市辖22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安宁疗护服务,其中三级医疗机构13家、二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家,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床位180张,安宁疗护服务覆盖9个区县,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每10万人口3张安宁疗护床位设置,三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上下转诊、分工负责及同质化服务的服务模式基本建立。大连市于2018年组织启动市级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出台了安宁疗护服务机构实施医保统筹基金按床日费用结算制度。在全省人才培养、调研评估、重点工作嵌入等各项业务工作共同推动下,在省级试点机构的引领下,在生社会需求日益增加形势下,省内其他各市也积极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宁疗护服务,截止2021年底,全省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约为70家。 

  二、安宁疗护服务规范开展 

  2020年,我省出台省级标准《安宁疗护基本服务规范》,内容涵盖服务团队、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质量控制等9章20条。着重规范设备设施、医护人员配置、综合评估、转诊流程症状控制、舒适护理、心理疏导、哀伤辅导与社会支持等方面,基本明晰各类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的要求。 

  三、安宁疗护服务向社区居家延伸 

  一是积极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模式,为社区居家老年患者提供包括安宁疗护在内的诊疗、护理、康复、中医等上门医疗服务。二是开展卫生健康“强基行动”。做实做细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探索利用互联网+医疗卫生服务,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是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从老年友善管理和老年友善服务方面推动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多种方式为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开展安宁疗护、医疗照护等服务。 

  四、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我省连续多年委托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省级安宁疗护培训基地)面向全省医疗机构安宁疗护服务团队医护人员开展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二是依托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面向二级以上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的医护分层次分阶段开设置安宁疗护理论课程和临床实践教学。三是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举办的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安宁疗护能力提升等线上培训课程。同时各地也将安宁疗护培养纳进医养结合培训课程体系之中。 

  五、安宁疗护宣传教育持续开展 

  一是组建老年健康教育大讲堂省级专家库,生命教育作为宣传类别之一,得到多位专家课程支持。二是在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世界安宁缓和医疗日等常态化宣传活动日,在医疗机构内和全社会开展生命教育宣传活动。同时,不定期走进高等医学院校、老年大学、基层社区、养老机构等进行生命教育;三是利用各级各类宣传媒介开展生命教育宣传。 

  今年,我委将结合贯彻落实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有关政策,参考您的建议,探索建立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服务内容、工作机制、队伍建设、教育宣传,推动安宁疗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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