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医养结合养老体系中医疗支持短板补齐的建议》(0276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05

         

编辑: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辽卫提〔2022〕63号 

  王丹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医养结合养老体系中医疗支持短板补齐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医养结合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出台政策规范推动医养结合发展。2016年起相继出台《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市场局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养结合机构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优化审批(备案)与登记流程和环境,大力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新建医养结合机构。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签约合作,由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疾病诊疗、康复护理、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双向转诊等服务,签约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目前,全省医养结合机构有212家,其中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有94家。全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已达2000余对,覆盖所有养老机构。二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全面提升。2021年起连续两年实施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全省医养结合机构围绕医疗卫生服务开展情况、医养结合机构服务和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落实情况、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信息化及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指导市、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机构进行逐一核查,并开展省级复核,切实提升了医养结合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规范、优质的医养结合服务。三是医保制度不断完善。医保部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在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条件的,受理纳入定点范围申请。积极推进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 

  二、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2020年,我委牵头联合省教育厅、民政厅、人社厅、医保局等15部门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辽宁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20]59号),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一是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老年人健康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以及中医药健康管理等服务。二是加大老年医疗资源供给。近年来,我委不断完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和老年医疗卫生资源布局,鼓励各地根据实际设置或指定一家专门承担老年病诊治任务的医院。截止2021年底,全省共有老年(病)医院19家,康复院27家,护理院17家。同时大力推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开展卫生健康“强基行动”,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全省现已初步形成以老年医院为龙头,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各级医疗机构不断加强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落实分级诊疗要求,做好转诊服务,为老年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三是完善老年照护服务网络。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依托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顾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 

  三、老年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机构执业,允许并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中医保健咨询和调理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二是大力推进阶段性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近年来重点加强老年医学人才培训培养。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将老年医学人才纳入卫生健康紧缺人才的培训项目,全省14个市65个县(市、区),61家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25家医养结合机构,老年医学科医师人58、医养结合机构医师18人、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护士27人,共计103人参加培训。今年我委积极争取培训名额,培训人数增至180人。培训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三是开展老年医学人才能力提升培训。近年来我委面向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全科医学科的医护人员,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的医护人员,开展老年慢病、老年合理用药、老年营养规范化诊疗、姑息治疗与临终关怀、老年功能障碍疾病与康复治疗、老年照护服务、老年护理等老年医学新进展培训,不断提升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为我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 

  今后,我委将协调省民政厅、人社厅、医保局等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参考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政策保障、不断扩大老年医疗资源供给,推动老年医院布局和建设发展,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撑功能,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安全的健康养老服务。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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