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快全科医生教培改革进一步推进健康辽宁建设(第1301022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2

         

编辑: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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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卫提〔2023〕51

致公党省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全科医生教培改革 进一步推进健康辽宁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认真研究了贵委建议的内容,提案中提出的各项建议对于我省加强全科医生教育培养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同时,我省围绕推动该项工作也推行并落实了很多政策、举措,现作以详细介绍。

        一、多措并举开展全科医生培养

  2018年以来,我省贯彻落实国家对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相关要求,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全科医生培养等工作,将全科医生培养工作列为医学人才培养的重要任务,采取多种方式、多种层次开展全科医生培养,大力推进全科医生培养数量和培养质量双提升。截至2022年底,全省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数(含乡村执业助理医师)13703人,万人口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22人。

  (一)开展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省有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37个(含中医7个),其中可培养全科住院医师有29家(含中医2家),且每个市至少有1家三甲医院取得相关资质。2014年起全省每年招收50-200名左右的全科专业住院医师,通过结业考核后可以注册全科专业。2018年起,所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综合医院均按国家要求设置全科医学专业住培基地并招收学员,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培养全科医生。

  (二)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推进农村基层本地全科人才培养。我省2016年启动助理全科医生免费培养计划,采取订单定向方式招收大专学历医学生,经过3年学校学习和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后,按约定协议在乡村服务4年。省财政承担学费、培训费和生活补助。目前已招收6年共553人,大专在读298人,已完成学校学习255人,全部进入助理全科医生培训,2022年1月第一批完成助理全科培训的68名医学生已正式进入基层医疗机构服务。

  (三)实施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我省从2015年起,为乡镇卫生院招聘了320名具备一定临床经验和水平的临床医生,经过培训后从事全科岗位,省财政安排每人每年4万元专项补助,有效缓解了偏远地区乡镇卫生院医生不足的局面。

  (四)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同时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全部纳入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自2011年起,我省每年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800-1000人,主要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现有的临床医生和少数取得执业资格的村医。培训时间1年,考核合格人员可注册全科医生。培训由辽宁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和各市联合组织实施,全省共设有16个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51家基层实践基地。

  (五)落实全科医学执业范围加注工作。一是印发《关于做好全科医生执业注册等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卫办发〔2016〕5号),明确:执业地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执业(助理)医师,参加原省卫生厅或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全科医生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在同一执业类别中增加“全科医学专业”作为执业范围。执业地点在上述范围以外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并取得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执业医师,且当前从事全科医学专业的,应向其执业注册部门申请,将执业范围注册或变更为“全科医学专业”。二是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9〕13号)中“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允许其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并按规定享受相关津补贴。培训对象注册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后,应当积极参与全科医疗工作或从事全科医学带教工作,并纳入医师定期考核。”

        (六)加强医教协同,推进高等医学院校全科医学学科建设。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全科医学教育课程,部分院校将其作为必修课程。

        (七)做好培训资金保障。2022年省财政筹集拨付3400万元支持全科医生培养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培养全科医生的能力。

        二、优化职业发展环境

        (一)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2019年起在全省持续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三模式”,实现“三到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到位、功能到位、服务到位;做到“三保证”:保证家庭医生多劳多得、保证签约群众满意、保证提高签约群众健康水平。

        (二)优化全科医生晋升职称评审条件。对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者,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三)做好全科医生待遇保障。做好已录用全科医生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省将加快推进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公平性、可及性和获得感。

        (一)进一步加强我省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委会同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关于印发2023年度辽宁省乡村医生委托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23〕29号),定于今年7月启动首批60名村医订单定向全科医生招生、签约和培养工作。

        (二)持续加强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强化培训基地“一把手”负责制,指导属地(助理)全科基地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全科医学科,增设全科医疗诊疗科目,加强精神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传染科等全科医学科相关临床轮转科室、临床技能中心和基层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带教师资遴选和培训,建立健全科师资激励机制。在康平县、瓦房店市县级医院试点开展县级医院全科培训基地建设。

        (三)创新基层全科医生培训模式,助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规范用药智能AI辅助系统为重要依托,建立由省级医疗机构专科专家、全科医学专家联合指导基层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一体化培训模式,以期提升基层全科医生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及慢性病管理能力,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签约居民获得感、满意度。

        (四)加强高校全科建设。指导医学类院校强化面向全体医学类专业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开设《全科医学概论》等相关课程,加强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和全科医学时间教学基地建设,不断提升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水平。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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