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提〔2023〕69号
李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我省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基层卫生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基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作为卫生健康工作的发力点和着力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基层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巩固。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统筹疫情防控,做好基层健康管理。
毫不松懈抓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向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推荐国家社区防控专家41人,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务求早发现、早报告、早检测,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查自纠,严肃问责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2年底,为减少新冠病毒感染重症发生,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实现“关口前移”,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设置发热诊室1362家,实现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应设尽设”,提高传染病患者发现和预警能力,保障群众到基层就诊的医疗服务需求。发挥家庭医生联系群众和主动服务作用,完成全省常住65岁以上老年人调查工作,实行65岁以上老年人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服务,建立了重点人群管理台账,全省累计发放333.3万健康服务包。国家为我省村卫生室配备的3.29万个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和省级紧急采购的39万个指夹式脉搏血氧仪,于2023年1月20日(春节前)前全部到位,并配发至各市,协调国家为全省乡镇卫生院配备制氧机1019台。落实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举措,着力保健康、防重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二)加大资金投入,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2022年,省财政共计筹集拨付资金33.1亿元,支持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障机制。一是筹集拨付资金22.6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指导、预防接种、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84元,其中新增的5元部分,由各地统筹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二是筹集拨付资金4.8亿元,支持全省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及基础条件较差的发热门诊补充购置救治和检验设备,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应急能力体系建设。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结核病防治与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进一步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三是筹集拨付资金5.4亿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加强县域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四是筹集拨付资金0.3亿元,支持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特岗计划招聘、县级医院骨干专科医师培训等人才培养培训项目,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了一大批“留得住、用得上、能发挥积极作用”的医疗卫生人才。在此基础上,2023年省财政厅拨付资金3700余万元,为全省1.8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配备39万个指夹式脉搏血氧仪,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血氧饱和度监测健康服务的需要。
(三)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基层人才培养。
省人社厅继续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支持医疗行业主管部门申报高级研修项目,鼓励全省医疗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加国家、省级高级研修班,同时向基层和一线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 300 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帮扶乡村振兴服务,为基层公共卫生机构注入青年医疗专业技术人才。落实《辽宁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2〕4号)要求,全面推动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各地落实涉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卫生防疫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各项工资政策,与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相衔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要。
省发改委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水平,尽最大努力把更优质、更贴心、更周到的医疗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进一步改善基层机构基础条件、设施设备、信息化建设,确保基层卫生人员“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进一步完善薪酬分配政策,不断提升基层医卫人才收入水平。结合实际完善并落实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的相关政策。
我委多渠道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2016年到2022年累计为乡镇卫生院培养订单定向医学生650人,2023年预计培养71人。2023年首次开展乡村医生免费委托定向培养项目,预计培养60人。预计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给予免试注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引导一批品德好、素质高、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的医学毕业生,充实到乡村医生队伍中,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切实筑牢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四)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
将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建设作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制度建设和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不同县域医共体的实际需求,选择建设部署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升级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不同方式,推进医共体内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融合,实现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政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等的技术支撑。医联体可以共享区域内居民健康信息数据,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健康管理、远程医疗等服务,方便患者看病就医,提高医学科研技术水平。牵头医院建立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影像、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等中心,推进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广电子病历在县域尤其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普及应用。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以县级医疗机构为纽带,向下辐射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上与城市三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积极打造“基层检查、上级诊断”远程诊疗模式,以数字化手段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和人力资源高效利用,让县域内居民就近享受二级以上医院诊疗服务。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百姓健康管理意识。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大对百姓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宣传片以及各种新媒体途径广泛宣传健康管理意识,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影响力,调动群众接受服务的积极性。鼓励突出重点,加强对0~6岁儿童、老年人、孕产妇、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的宣传和推广,突出实效,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机构和服务路径。对宣传工作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及时总结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强社区各类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升知晓率、感受度。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认真履行财政部门职责,调整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支持建立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提高我省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我委将继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开展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强基行动,规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等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努力提高我省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