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卫提〔2024〕53号
梁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桑黄列入辽宁省药品目录 促进桑黄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适时将桑黄列入辽宁省药品目录,促进桑黄产业发展。
1.积极开展桑黄炮制工艺和质量标准研究。省卫生健康委通过开展辽宁省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项目,组织辽宁省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进行桑黄炮制相关研究,目前已完成部分炮制工艺和炮制品药理学研究,正在开展桑黄炮制质量标准研究。
2.省药监局将积极推进桑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制定工作。按照国家药监局《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修订的技术指导原则》有关要求,充分借鉴外省经验,参考外省发布实施的有关标准规范,组织省内饮片生产、炮制加工、临床应用、分析检验、药品监管及相关领域专家,对桑黄相关药品标准规范的可行性进行论证,持续做好相关企业研究验证工作的政策技术扶持,积极推进桑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制定工作,力争尽快制定出台满足饮片生产及临床需求、符合我省实际的桑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6日